离婚房产分割的相关法律知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2:00:19 159 人看过

起诉离婚房产分割如下:

1、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全额购买的,离婚时不分割;

2、房产婚后购买,按照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如何分割;

3、一方婚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

房地产以首付款支付人名义登记的,离婚时房地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不能协商的,法院可以判决房地产属于产权登记一方,未偿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涉外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方式:一般按照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遵守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夫妻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05: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婚房相关文章
  • 离婚房产公证及离婚财产分割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离婚财产公证费用按当地财产或公证处的要求计算,一般按公证物的价值计算。离婚财产分割:1、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财产所有权,或者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约定处理;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公平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房产公证费用大约多少钱是固定的吗离婚房产公证费用不是固定的。离婚房产的析产费用问题,主要在于房屋产权的变更环节。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对婚后财产不管产权所有人是谁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析产时可能有三种情况:一方放弃全部归另一方拥有;双方各拥有一部分;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按房屋份额得到补偿。如果原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离婚后的持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
    2023-07-05
    426人看过
  • 2024年关于廉租房相关法律知识
    一、廉租房可以卖吗?不可以。中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廉租房的来源主要是腾退的旧公房等。是国家和当地政府为了解决城市中低经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的普通住宅,不过廉租房获得使用权前提是先符合廉租房供给条件的由本人(家庭)向政府提出申请,并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核实批准后,方能购、租、补,并且廉租房无继承权。二、廉租房有房产证吗?没有。廉租房保障对象主要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廉租房是不具备产权的。避免了很多“投机”行为,避免出现恶意申请廉租房,这样可以维护社会稳定和困难户家庭的合法权益。三、廉租房有什么凭证呢?根据我国对租房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即租赁双方签订租房合同后,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一)廉租房的凭证获取体程序:1.登记申请。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房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有关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租房登记备案手续。
    2024-01-23
    435人看过
  • 同居关系相关法律知识
    1.我国对事实婚姻应采取相对承认主义,顺应中国传统的婚姻习俗,符合现代社会保护弱者利益的法律制度价值。建议在司法解释中对事实婚姻作出明确规定: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进行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可认定为事实婚姻:(1)双方共同生活达2年以上,其间未有间断;(2)虽然双方共同生活未满2年,但同居生活期间已经育有子女并且双方对同居生活之事实无争议。2.加强对同居关系的法律调整。同居关系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由来已久,婚姻家庭关系的多元化倾向已不可逆转。在我国实践中,同居关系当事人诉请离婚,法院均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判决。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法院做出这样的判决是合法的,但从维护妇女权益的角度讲,有挂一漏万的感觉,这不是简单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就能一了百了的。在调查者查阅的案卷中,有这样的情况:一名外地妇女与一个退休老干部相识后不久即同居生活,其间两人矛盾不断,该妇女不
    2023-04-22
    56人看过
  • 家产分割法律知识有哪些?
    一、家产分割法律知识有哪些?(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
    2024-01-17
    474人看过
  • 知识产权的分割方法
    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取得的知识产权,离不开配偶方的支持。对已经实现的经济利益,无疑应该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婚前完成的智力成果,婚后取得经济利益能否作为共同财产,我们认为不能一概而论。而要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第一、当智力成果,比如著作权婚前一方已经创作完成并发表,只是在婚后才取得稿酬。对这种情况,应该视为是婚前财产。因为婚前一方作品一经发表,即取得财产权利,是一种既得财产权利,只是在婚后实际取得所以不影响婚前财产性质。第二、当婚前完成智力成果创作,比如一项发明,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转让或投入市场,而在婚后投入市场。对这种情况,我们也通常认为原则上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对知识产权的经济利益在婚后较长一段时间内才取得的,且另一方对经济利益的取得付出劳动的,可分给适当的财产。一、知识产权和专利的区别是什么所谓的知识产权是个人独立研发的结果,而专利是我国著作权法中对于其的保护。专利是专利法中最
    2023-02-09
    344人看过
  • 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关于打假的规定
    《商标法》关于打假的规定商标侵权一直是打假工作的重点。按照《商标法》规定,商标侵权行为主要包括:(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对于具有上述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处以罚款;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法》还对注册商标所有人规定了以下禁止性行为:(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2)
    2023-06-07
    256人看过
  • 知识产权相关知识介绍
    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专有权利,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可以进行买卖、赠予和使用,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什么是专利?专利为专利权的简称,是最重要的知识产权之一,是国家按照专利法授予申请人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创造成果所享有的独占、使用和处分的权利。专利的类型我国的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发明专利——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专利——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专利的特征专利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
    2023-06-08
    141人看过
  • 房屋产权证相关知识
    一、房屋产权证办理首先,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第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第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第四,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
    2023-05-05
    133人看过
  • 购房前多储备相关法律知识
    正在举行的2006年大连秋季房交会上,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敏就目前我市市民购房时最容易出现的法律问题集中在一起,向观展的市民们进行了详细的讲解,目的是帮助购房者对整个购房过程有一个更加清晰、明确的认识,减少购房风险。[核心阅读]问题一:开发商是否具备预售条件?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备预售的法定条件,是购房首要考虑的问题。购房者应当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开发商不能出示该证,说明其前阶段的手续很可能不完全,或者是尚未取得该宗土地的使用权,或者是该建设工程规划及施工未获批准等,这样很可能面临着钱去楼空的危机。对于开发商出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注意审查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一般应当要求开发商出示原件,如果只能看到复印件,您还应上网输入许可证的编号来确定真伪。问题二:面积误差如何处理?商品房一般都是以建筑面积计算房款的,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和公摊面
    2023-06-10
    454人看过
  • 关于离婚协议书的相关知识
    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必须的法律文件,会直接关系到双方的各方面利益。因此建议当事人找专业的离婚律师代书,才能从根本上接触离婚后的顾虑。我们受理很多离婚后财产纠纷,就是因为离婚协议书没有写好引起的争议。即使是自己写,也要请专业离婚律师帮你审查,用我一个当事人的话说,这叫“半包”。结合我看过的当事人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我总结出写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的问题:1、离婚协议书不是双方签字就生效,而是必须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才生效,只要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是可以对离婚协议的内容反悔的。虽然离婚协议的内容可以反悔,但是这份离婚协议毕竟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一方向法院起拆离婚的时候,法院呢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将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作为参考依据。2、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然是不能够违反法律的规定。比如: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一方不得再婚或是不能再生育,不享有孩子探望权等等,这些都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都是属于无
    2023-04-13
    103人看过
  • 相关法律中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在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部分是包括双方结婚以后的工资奖金,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当事人婚前的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会分给后代吗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分给后代。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
    2023-03-21
    250人看过
  • 收购要约的相关法律知识
    1、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2、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3、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应当聘请财务顾问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派出机构,通知被收购公司,同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4、收购人依照前款规定报送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及本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相关文件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要约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在15日内,中国证监会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的内容表示无异议的,收购人可以进行公告;中国证监会发现要约收购报告书不符合
    2023-04-01
    443人看过
  • 同居分手时财产分割法律知识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2023-04-22
    368人看过
  • 离婚时关于财产保全的法律知识
    由于很多人不了解财产保全制度,导致在离婚诉讼分割财产时,处于被动地位,丧失合法的财产分割权和分割机会。了解有关离婚方面的财产保全注意事项,对我们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有很多帮助。当我们发现对方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时,可以及时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以防止对方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杭州离婚律师今天给大家讲一下,离婚案件财产保全需要注意的事项:一是,按照法院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或交纳保证金,而且要提供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如果委托律师的话,律师会帮你找担保公司操作,这个不必担心。二是,当事人申请保全的范围限于争议的财产。只能申请保全夫妻共同财产或者被告财产,不能保全案外人的财产。三是,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离婚诉前财产保全,我们一般是向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法院提起,正常情况是被告所在地法院。四是,对于不动产和特定动产的保全。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
    2023-06-29
    382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房
    词条

    婚房通常是指准备结婚的新婚夫妇准备或购买的房产,是两个人爱情的重要物质体现。一般来说,婚房会选择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装修风格适合婚房使用的房子。 在房价方面,婚房需要考虑到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需要考虑到房价、贷款等经济因素... 更多>

    #婚房
    相关咨询
    • 相关法律知识:婚前财产相关法律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06
      1、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2、对婚前财产未作规定,默认结婚后所有财产为双方公共财产。但经修改的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相关规定如下: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
    • 婚姻家庭知识分割、相关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0
      离婚房产分割、财产分割相关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房产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对夫妻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作出了详尽的规定:首先,
    • 婚前的知识产权,婚后离婚后知识产权如何分割?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23
      婚前知识产权收入一般不分割,因为婚前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收入,可以分割。
    • 离婚法律知识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04
      离婚法律知识财产分割的规定是: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知识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3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