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时效的分类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22:10:52 327 人看过

仲裁时效分为普通仲裁时效和特殊仲裁时效。按照法律的规定,普通仲裁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则不予保护。

特殊仲裁时效是指普通仲裁时效以外的特定仲裁时效,因国际贷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商事仲裁时效适用相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具体包括: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

在我国的经济仲裁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中,申请经济仲裁的时间为三年,为了提高司法效率,各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必须在限定的期限内,将案件审结,否则不管是否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相关司法人员都需要承担刑罚。

一、商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

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二、劳务合同有诉讼时效吗?

有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没有规定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4、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3: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时效相关文章
  • 仲裁的类型包含哪些
    一、仲裁的类型包含哪些(一)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根据仲裁案件是否具有涉外因素,仲裁可分为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国内仲裁是指不具有涉外因素的国内民商事纠纷的仲裁;涉外仲裁则是指涉及外国或外法域的民商事纠纷的仲裁。(二)机构仲裁和临时仲裁根据是否在常设的专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可以划分为机构仲裁和临时仲裁。机构仲裁是指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给约定的某一常设仲裁机构所进行的仲裁。临时仲裁是指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给由双方当事人选择的仲裁员临时组成的仲裁庭所进行的仲裁。临时仲裁是指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给由双方当事人选择的仲裁员监时组成的仲裁庭所进行的仲裁。(三)依法仲裁和友好仲裁根据仲裁裁决所依据的实体规范的不同,仲裁可以划分为依法仲裁和友好仲裁。依法仲裁是指仲裁庭依据一定的法律规定对纠纷进行裁决。友好仲裁,亦称友谊仲裁、依原则仲裁,是指依据当事人的授权,仲裁庭以公平的标准
    2023-04-27
    370人看过
  • 详解仲裁的分类和种类
    仲裁的类型包含:(一)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根据仲裁案件是否具有涉外因素,仲裁可分为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国内仲裁是指不具有涉外因素的国内民商事纠纷的仲裁;涉外仲裁则是指涉及外国或外法域的民商事纠纷的仲裁。(二)机构仲裁和临时仲裁,根据是否在常设的专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可以划分为机构仲裁和临时仲裁。机构仲裁是指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给约定的某一常设仲裁机构所进行的仲裁。临时仲裁是指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给由双方当事人选择的仲裁员临时组成的仲裁庭所进行的仲裁。临时仲裁是指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给由双方当事人选择的仲裁员监时组成的仲裁庭所进行的仲裁。(三)依法仲裁和友好仲裁,根据仲裁裁决所依据的实体规范的不同,仲裁可以划分为依法仲裁和友好仲裁。依法仲裁是指仲裁庭依据一定的法律规定对纠纷进行裁决。友好仲裁,亦称友谊仲裁、依原则仲裁,是指依据当事人的授权,仲裁庭以公平的标准
    2023-07-06
    288人看过
  • 劳动仲裁时效延长条件有哪些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前款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劳动法》颁布后,该规定仍继续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如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可以支持其诉讼请求。从上述法律解释可以看出,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中实际上存在超过60日申诉时效的情况,这属于申诉时效的延长。申诉时效的延长有两种情况,即不可抗力和正当理由。申诉时效的延长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尤其是在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如果不对申诉时效进行延长,显然是不公正的。(一)“正当理由”解释的随意性。什么是正当理由,没有一个确切的含义,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法院的解释都不相同,有时同一机构在不同的时期其
    2023-04-26
    205人看过
  • 我国现有的仲裁类型包括哪些
    我国现有的仲裁类型包括劳动仲裁和经济仲裁,劳动仲裁专门解决劳动解纷,经济仲裁处理经济合同纠纷。还可以分为跨境仲裁和国内仲裁。一、经济仲裁和劳动仲裁的区别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处理的是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资、劳保、辞职辞退、劳动补偿以及工伤等方面产生的劳动争议。2、设立依据不同。经济仲裁机构是依照《仲裁法》的规定由地市人民政府组建的专门处理经济纠纷的独立部门;劳动仲裁机构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劳动部门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组织。3、立案条件不同。经济仲裁必须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订有明确具体的仲裁条款或事后已经达成仲裁协议,才能申请立案。劳动仲裁是法律规定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只要个人与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形成事实上劳动关系,发生劳动争议后就可以申请立案。4、适用法律不同
    2023-06-24
    414人看过
  • 仲裁时效中断有哪些法律后果
    仲裁时效中断会有下列法律后果: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法律规定,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时效中断。而从中断时起,就能重新计算仲裁时效期间。一、工伤索赔的诉讼时效有多长时间工伤索赔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二、劳动合同被公司无故解除,再签合同时有时效吗公司违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023-03-10
    264人看过
  • 仲裁裁决有哪些类型需要了解?
    委托人姓名:受委托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及职务: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住所(联系地址)邮编电话我不服(所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向(行政复议机关全称)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现委托(受委托人姓名)在我与(被申请人全称)一案中,作为我参加行政复议的代理人,并提交第三人行政复议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权限如下:委托人:受委托人:年月日〔填写说明〕1.委托权限授权是委托书最重要的部分。一般授权委托书只授予代理人代为进行行政复议程序的权利,而无权处分实体权利,在委托书上只需写明“一般委托”即可。特别授权代理,还授予代理人一定的处分实体权利的权利,如放弃、承认、变更行政复议请求、进行和解、提出、放弃、放弃、承认、变更行政赔偿请求等。特别授权应当对所授予的实体权利作出列举性的明确规定。2.授权委托书须由委托人、受委托人双方签名、盖章。哪些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
    2023-07-07
    343人看过
  • 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有效吗
    劳动仲裁有期限。仲裁法院裁定,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期期限不得超过15天。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人事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时,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先裁决这部分。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计算仲裁时效的计算。根据本条规定,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遭到了侵害,这是其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基础。从这一时间点开始计算仲裁时效期间,符合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仲裁机构保护权利的法定期间的本意。知道权利遭受了侵害,指权利人主观上已了解自己权利被侵害事实的发生;应当知道权利遭受了侵害,指权利人尽管主观上不了解其权利已被侵害的事实,但根据他所处的环境,有理由认为他已
    2023-08-08
    182人看过
  • 有哪些无效仲裁裁决情况
    一、有哪些无效仲裁裁决情况有如下无效仲裁裁决情况:1.在无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作出的、或以无效(呈过期)的仲裁协议为据作出的裁决;2.仲裁员的行为不当或越权所作出的裁决;3.以伪造证据为依据所作出的裁决;4.裁决的事项是属于仲裁地法律规定不得提交仲裁处理的裁决。仲裁的时效要根据是否有法律作出明确的规定来进行判断,如果有规定,则按照规定进行如果没有则依照诉讼时效进行计算。二、仲裁的优点有哪些仲裁有如下优点:1.自愿性仲裁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否提交仲裁,交与谁仲裁,仲裁庭如何组成,由谁组成,以及仲裁的审理方式、开庭形式等都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2.专业性民商事纠纷往往涉及特殊的知识领域,会遇到许多复杂的法律、经济贸易和有关的技术性问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和能力的专家担任仲裁员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裁决是仲裁公正性的重要保障。3.灵活性由于仲裁充分
    2023-06-06
    214人看过
  • 仲裁庭出现多种裁决有哪些类型?
    1、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根据所处理的纠纷是否具有涉外因素,仲裁可分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前者是该国当事人之间为解决没有涉外因素的国内民商事纠纷的仲裁;后者是处理涉及外国或外法域的民商事务争议的仲裁。2、机构仲裁和临时仲裁根据是否存在常设的专门仲裁机构,仲裁可以分为临时仲裁和机构仲裁。临时仲裁是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给临时组成的仲裁庭而非常设性仲裁机构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意见书的仲裁。机构仲裁是当事人根据其仲裁协议,将它们之间的纠纷提交给某一常设性仲裁机构所进行的仲裁。3、依法仲裁和友好仲裁根据仲裁裁决的依据不同,仲裁可分为依法仲裁和友好仲裁。依法仲裁是指仲裁庭依据一定的法律规定对纠纷进行裁决。友好仲裁则是指依当事人的授权,依据它所认为的公平的标准作出对当事有约束力的裁决。一、仲裁裁决撤销的条件1、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
    2023-06-25
    254人看过
  • 分类无效婚姻的类型有哪些?
    首先婚姻无效是指双方不满足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或者是缔结婚姻的方式是违法的,所以无效的婚姻主要是有:有配偶依然与其他人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身边的人都认为他们为夫妻的,即重婚;其次就是未到法定的婚龄的、双方为近亲属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另外我国对于重婚的情况,在刑法领域还规定了重婚罪来约束此类行为。无效婚姻的救济途径有哪些1、行政救济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在这种救济途径下,行政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行纠错的后置程序,即当受害人在行政机关不愿意撤销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登记,法院审查相关登记材料的基础上,可以做出撤销登记的判决,以达到法律和事实的统一。2、民事诉讼救济途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或撤消“欺诈”婚姻,法院在受理后,应审查无效情形,进行
    2023-07-01
    214人看过
  • 诉讼时效的类型有哪些,诉讼时效有哪些
    1、一般诉讼时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特殊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3、最长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又称为时效的暂停。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94条予以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
    2023-08-05
    54人看过
  • 诉讼时效的种类有哪些分别多长
    一、诉讼时效的种类有哪些分别多长第一种是《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第二种是特殊诉讼时效,就是法律针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而规定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事,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也就是说,在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主张权利,人民法院就保护该权利,强制义务人履行其义务,倘若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再主张其权利,若没有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事由,那么法院就不会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而是回驳回权利人的诉讼请求,权利人丧失诉讼的胜诉权。《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
    2023-05-06
    486人看过
  • 无效仲裁裁决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仲裁程序(arbitrationprocedre)是指双方当事人将所发生的争议根据仲裁办议的规定提交仲裁时应办理的各项手续。无效仲裁裁决情况按照各国际仲裁规则的一般规定,仲裁裁决如系以下情况,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仲裁地的管辖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并宣布其为无效。一、在无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作出的、或以无效(呈过期)的仲裁协议为据作出的裁决;二、仲裁员的行为不当或越权所作出的裁决;三、以伪造证据为依据所作出的裁决;四、或裁决的事项是属于仲裁地法律规定不得提交仲裁处理的裁决等,一、提出仲裁申请这是仲裁程序开始的首要手续。各国法律对申请书的规定不一致。在我国,〖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定〗规定:当事人一方申请仲裁时,应向该委员会提交包括下列内容的签名申请书:a、申诉人和被诉人的名称、地址。b、申诉人所依据的仲裁协议。c、申诉人的要求及所据的事实和证据。申诉人向仲裁委员提交仲裁申请书时,应附
    2023-04-21
    488人看过
  • 劳动仲裁时效及其他问题有哪些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流程庭前准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
    2023-08-17
    368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以法院强制程序追诉权利人的权利的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 更多>

    #仲裁时效
    相关咨询
    • 仲裁费用类型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2
      1、申请仲裁费 仲裁机构在其仲裁规则中都规定有申请仲裁费,这是每一个仲裁案件的当事人都必须缴纳的费用。它的计算方式是按照争议金额的不同,适用不同的比率得出当事人应缴的申请仲裁费。 2、仲裁员实际费用 申请仲裁费用用中包括了仲裁员的报酬,但仲裁员的实际费用却不包括在内。所谓的实际费用是指仲裁员为办理仲裁案件而要花费的交通费、差旅费等。 3、辅助费用 因为案件审理的需要,在一些情况下会发生一些辅助办案
    • 仲裁收费有哪些类型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14
      根据《仲裁法》以及相关规定,仲裁费用类型如下: 1、申请仲裁费。仲裁机构在其仲裁规则中都规定有申请仲裁费,这是每一个仲裁案件的当事人都必须缴纳的费用; 2、仲裁员实际费用; 3、辅助费用; 4、调查取证费。仲裁案件坚持谁主张谁举证,但在如当事人请求或者仲裁庭认为确有必要也会由仲裁庭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 劳动仲裁时效的特征是什么,劳动仲裁时效有哪些特征?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1
      第一、从仲裁时效的条件上看,仲裁时效是以权利人不行使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事实状态为前提的。 第二、在仲裁时效完成后权利人所丧失的并非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权利。在时效完成后,权利人仍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再保护其权利。 第三、仲裁时效具有强制性。法律关于仲裁时效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当事人不得协议排除对仲裁时效的适用,也不得协议变更仲裁时效的期
    • 仲裁时效适用于劳动争议的哪些争议,仲裁时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18
      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关系适用于以下劳动纠纷: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有效期间为一年。仲
    • 兼职劳动仲裁员有什么条件吗劳动仲裁员的分类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0
      兼职仲裁员是指有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取得仲裁员资格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聘任,兼职从事劳动争议案件仲裁的人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曾任审判员的; (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所以,这些人员作为兼职仲裁员必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必须接受原单位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