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失公平的合同属于合同无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2 10:10:50 70 人看过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无效合同,不需要履行,但前提是一方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如果当事人未行使撤销权的,该合同具有效力,当事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一、撤销权怎样才算行使

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应遵循以下规则:

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撤销权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因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而受到利益损害的一方;

2、行使撤销权的对象应当合法。即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明显不公平的合同订立时,一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

3、使对方违反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除合同外,当事人不得行使撤销权;

4、行使撤销权的方式应当适当。即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5、行使撤销权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行使。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否则法律不予保护,可撤销合同仍应当是有效合同。

二、网签可以撤销吗

可撤销合同是指,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因为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或是由于重大误解导致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规定,准许撤销合同的行为。双方一但签订了合同,就会产生法律效力。以此类推,网签合同也一样。虽然订立的方式发生了变化,但也无法改变网签合同属于合同这一范畴的现实。不经双方同意,网签合同是不能取消的。而且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不能擅自解除合同,应该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如果签订合同时有重大误解或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可以单方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三、民法典规定撤销合同适用几年期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的期间是1年。当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撤销权消灭的情形有:(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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