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普通合伙的法律责任
合伙法规定,在特殊普通合伙中,一个或多个合伙人在其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承担责任。这与普通合伙不同。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即使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对合伙企业造成债务,所有合伙人仍对外部责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虽然其他内部合伙人可以追索有过错的合伙人,但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如果个别合伙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债务,无过错的其他合伙人不需要承担外部责任,债权人只能追索有过错的合伙人。当然,如果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导致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是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与普通合伙企业一样,所有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债务时,应首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对外偿还责任。不足的,由有过错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无过错的合伙人不再承担责任。有过错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外部责任后,应当按照合伙协议
对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就外部责任而言,所有合伙人仍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虽然其他内部合伙人可以追诉有过错的合伙人,但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当合伙企业债务是由个别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时,其他无过错合伙人不需要承担外部责任,只能追诉有过错的合伙人。当然,如果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导致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是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与普通合伙企业一样,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设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执业风险基金用于支付合伙人执业活动产生的债务。执业风险基金实行单独账户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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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普通普通合伙和特殊特殊的普通合伙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24普通合伙,即狭义的合伙(也是我国有关法律中的“合伙”概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组成,各合伙人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的基本法律特征:一是依协议自愿成立;二是共同出资、共享利润;三是合伙经营,即全体合伙人共同经营,并具有同等地位,都是合伙组织的业主;四是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对合伙组织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普通合伙,指在特定情况下,不由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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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主体是谁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5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合伙人依照合伙企业法第57条的规定承担责任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法第57条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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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法律规定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28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法律规定有: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五条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合伙人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承担责任的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未作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至第五节的规定。 第五十六条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第五十七条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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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特殊普通合伙?基本特征是什么?三个特殊的普通合伙人指什么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6特殊普通合伙,指在特定情况下,不由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基本特征:首先,特殊的普通合伙是普通合伙的一种特殊形式。这种合伙组织形式具有普通合伙的特点,又特殊于普通合伙。其实质仍然是普通合伙,《合伙企业法》中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在本法未作规定时,适用于本法有关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 其次,特殊的普通合伙人的责任形式特殊。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中,每个合伙人既有承担有限责任又有承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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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有何区别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3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门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这些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例如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医师事务所、设计师事务所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必须在其企业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以区别于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仅适用于以专门知识和技能(如法律知识与技能、医学和医疗知识与技能、会计知识与技能等)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机构,是因为这些专门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