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中小股东的哪些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1:16:44 476 人看过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知情权;

3、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4、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6、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等。

一、股东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吗

股东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但是必须是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才有资格提议。股东具有以下权利:

1、表决权。是指股东亲自出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时,对会议议决的事项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利;

2、股利分配请求权。股利分配请求权也称为分红权,是指股东对公司的资产收益有权取得并保有公司分配的股利;

3、增资优先认缴权。增资优先认缴权是指,在公司新增资本或者发行新股时,股东将享有优先于他人认缴出资或者认购性的权利;

4、知情权。知情权是指股东享有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司法》在确认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同时,对一些特定问题的讨论等也规定了一些特别的程序,主要包括:(一)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这一规定较通常的1/2以上表决权通过的规定,扩大了利益保护的范围。(二)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三)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四)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于尚未形成会议召开方法,故应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五)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六)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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