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调整工伤伤残津贴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14:35:55 101 人看过

烟台市工伤全残人员伤残津贴的调整标准为:一级伤残月人均增加246元,二级伤残月人均增加236元,三级伤残月人均增加226元,四级伤残月人均增加216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增加89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67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20元。

山东省东营市:调整工伤伤残津贴标准

山东省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为切实保障企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1至4级工伤人员和供养亲属的生活,东营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调整此类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以2009年12月本人月伤残津贴为基数,每月一级增加175元、二级170元、三级165元、四级160元。

调整的范围是企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中2009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的1至4级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工伤人员)、经批准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因工死亡人员(含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人员)供养亲属。

伤残津贴调整的标准是:工伤全残人员的定期伤残津贴,以2009年12月本人月伤残津贴为基数,每月一级增加175元、二级170元、三级165元、四级16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以2009年12月领取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基数,配偶每月增加7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6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元;生活护理费以2009年度东营市职工平均工资2570元/月为基数,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50%(1285元)、40%(1028元)和30%(771元)。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17: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伤残津贴相关文章
  •  辽宁对工伤伤残津贴进行调整
    这段内容讲述了职工的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会影响到资格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而今年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已经发布,工伤津贴也会陆续调整。因此,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将会影响到这些补贴的调整。职工的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会影响到资格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从近年实践看,一般都是随着基本养老金后调整,人社部和财政部已经发出了今年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工伤津贴继各地基本养老金调整之后,会陆续调整。请耐心等待。 【 政 策 调 整 】 辽 宁 工 伤 伤 残 津 贴 将 调 整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辽宁省工伤伤残津贴将进行调整。这是辽宁省政府对全省工伤伤残人员的一份关爱和重视,体现了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负责任态度。此次调整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伤残等级的划分。辽宁省对原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的伤残等级进行了重
    2023-09-10
    407人看过
  • 伤残津贴本月起调整
    继养老金、再就业社保资助基数以及早期退休人员相关待遇调整后,广州市(老八区+开发区)因工伤退休人员伤残津贴(原称工伤退休金)本月起调整,由于调整方式同样和上年度社平工资及工资增长率等关键因素挂钩,支付标准肯定会水涨船高。伤残津贴待遇将高于往年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和生育保险处有关人士说,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伤残津贴的保险年度调整将伤残津贴划分为基础伤残津贴、设定性伤残津贴,分别与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及个人账户养老金相应进行保险年度调整。基础伤残津贴标准为上年度(统筹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余额为设定性伤残津贴。但是,今年7月起伤残津贴调整先按今年6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划分,基础伤残津贴标准为2003年市职工平均工资的20%确定,再按基本养老金发放办法调整。由于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以及设定性伤残津贴调整方式的巧妙设置,伤残津贴待遇肯定高于往年。因工死亡抚
    2023-04-22
    226人看过
  • 北京2022年工伤伤残津贴的调整
    北京2020年工伤伤残津贴的调整为保障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对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本次调整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二、调整标准(一)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的调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335元,二级伤残315元,三级伤残295元,四级伤残275元。(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75元。(三)生活护理费的调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3853元的,调整到3853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3082.4元的,调整到3082.4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2311.8元的,调整到2
    2022-08-12
    287人看过
  • 泰安市工伤伤残津贴调整的新闻
    2009年3月9日,泰安市财政局为切实保障企业、事业和民间非营利组织1至4级工伤人员和供养亲属的生活,泰安市自2009年1月1日起对这些单位工伤人员的进行了调整。泰安市财政局提高待遇的人员包括2008年12月底以前享受伤残津贴的1至4级企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已退休的人员;经批准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因公死亡人员供养亲属。调整的标准为伤残津贴,在符合调整范围的工伤人员目前所领取伤残津贴的基础上,1至4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65元160元、155元和150元;生活护理费,按照工伤人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部分不能自理三种不同情况,分别将标准调整为全市及县(市、区)200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和30%;供养亲属抚恤金,在供养亲属目前领取抚恤金基础上,配偶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023-07-02
    190人看过
  • 工伤人员伤残津贴调整方案发布
    合肥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标准将开始调整。根据合肥市人社局、财政局日前联合下发的相关文件,此次调整,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同时调整,调整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人社部门介绍,此次调整范围和对象为2008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享受伤残津贴的一至六级工伤职工或享受工伤生活护理费的人员以及享受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已办理退休人员不在调整范围内)。对2008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享受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为统筹地区200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与200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差额部分的50%乘以待遇率。享受伤残津贴的五至六级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增长部分按上述办法进行调整。本单位职工工资增长部分超过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部分的,以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部分进行调整。调整为2008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护理费待遇率。供养亲属抚
    2023-07-02
    112人看过
  •  陕西伤残津贴政策调整
    本文介绍了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增加原则。伤残津贴和抚恤金的增加与伤残等级和月伤残津贴有关。伤残等级越高,月伤残津贴越高。若月伤残津贴不足3371.75元,则增加到3371.75元。5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97元,6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83元。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处理回乡的农民轮换工,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2453元;因工致残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2207元。原有的标准包括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伤残津贴的具体原则如下:1至4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25元、118元、111元、104元。增加后的伤残津贴,若1至4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3371.75元,则增加到3371.75元。5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97元,6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83元;增加后,5至6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2717.5元的,增加到2717.5元。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处理回乡的按月在原工作
    2023-11-13
    457人看过
  • 贵州省工伤伤残津贴具体调整办法
    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贵州省对领取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人员经常性待遇进行了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同时上调,从今年7月1日起计算。据了解,本次待遇调整标准,将从今年7月1日起计算。调整对象:全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中,符合以下条件的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201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因工致残或患职业病,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一至六级伤残,领取伤残津贴且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201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符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条件的人员;201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因工致残或患职业病,经劳动能力鉴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部护理依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大部分护理依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部分护理依赖)的人员(含退休人员)。已一
    2023-06-04
    259人看过
  • 工伤津贴和生活费补助标准调整
    劳动者受伤,认定为工伤,并且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医疗费都应当由社保部门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等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社保的,则劳动者伤残期间的所有赔偿都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生活费补助标准是多少1、如果是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是发生活费,而是按原工资标准发给工资。2、如果是住院期间或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请向当地社保经办机关(或拨打12333)咨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
    2023-07-11
    215人看过
  • 2010年天津市调整工伤残津贴的通知
    天津市2010年关于调整工伤一至四级人员伤残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津人社局发〔2010〕6号关于调整工伤一至四级人员伤残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社会天津基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工伤人员的待遇水平,根据《保险》(国务院第375号令)和《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市政府第12号令)的规定,现就调整工伤一至四级人员伤残津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2009年底前享受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工伤退休人员)。二、调整标准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230元,二级伤残220元,三级伤残210元,四级伤残200元。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每月低于1404元的调整到1404元。三、支付渠道凡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由工伤保险条例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由用人
    2024-04-04
    139人看过
  • 青海省:2009年伤残津贴调整
    青海省将调整提高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8月7日上午,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调整提高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有关保险待遇问题的情况。按照省委、省政府进一步改善民生的要求,为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和因公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青海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定了《关于调整提高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意见》,并且报经青海省人民政府2009年8月6号第43次常务会议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黄元:(出录音)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在原发放额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70元;生活护理费按工伤职工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等级,在原发放额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32元、120元和108元;供养亲属抚恤金在原发放额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70元;增加后每月实际领取金额低于390元的,调整到
    2023-08-17
    102人看过
  • 天津伤残津贴标准调整每人每月至少涨200元
    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天津市工伤人员的待遇水平,从2010年1月1日起,天津市调整工伤一至四级人员伤残津贴标准。新标准调整范围为2009年年底前享受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工伤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为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230元,二级伤残220元,三级伤残210元,四级伤残200元。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每月低于1404元的调整到1404元。支付渠道为凡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有九项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康复性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其中伤残津贴分为按月支付和一次性领取。按月支付的为: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
    2023-04-22
    483人看过
  • 陕西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调整今年起执行
    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将大幅度提高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按照享受伤残津贴的时间及伤残等级,工伤职工每月伤残津贴最低提高100元,最高提高310元,同时还将提高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此次工伤待遇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月津贴不足800元或700元调整后补足此次调整范围为2007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前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已经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并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参加伤残津贴待遇调整。据介绍,以2003年底为界限,此前和此后调整的额度不同,另外伤残的等级不同,调高的津贴额度也会不同。2003年12月31日以前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1—4级伤残的按照每人每月增加250元—31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5—6级伤残的按照每人每月增加150元—20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200
    2023-04-22
    231人看过
  • 2006年河南省伤残津贴标准调整通知发布
    豫劳社工伤〔2006〕7号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等规定,决定对我省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此次调整范围为2006年6月30日前开始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二、调整方法和标准以统筹地区2005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全省2005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17.89%)12为基数,结合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不同情况,确定每人每月调整数额,具体如下:(一)伤残津贴伤残一级:基数90%伤残二级:基数85%伤残三级:基数80%伤残四级:基数75%伤残五级:基数70%伤残六级:基数60%(二)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基数40%(孤寡老人为50%)其他亲属:基数30%(孤寡老人或孤儿为40%)(三)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数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数40%生活部分
    2023-07-02
    309人看过
  • 天津市:2007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具体调整情况
    天津市关于调整工伤1-4级人员伤残津贴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7〕193号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及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工伤人员的待遇水平,根据国务院《》、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现就工伤1-4级伤残人员的伤残津贴待遇调整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2007年底前享受伤残津贴的1-4级工伤人员。二、调整标准1-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的调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270元,二级伤残220元,三级伤残190元,四级伤残180元。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每月低于1160元的,调整到1160元。三、支付渠道凡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河北省:2007年调整农民工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标准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农民工一次
    2023-07-02
    240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待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伤残津贴是指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与本单位保留劳动关系并被辞退的职工,以及被认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受伤职工。雇主应安排适当的工作。安排困难的,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或者按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津贴。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 更多>

    #伤残津贴
    相关咨询
    • 工伤5-6级伤残津贴调整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7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
    • 今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调整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4
      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没有出台调整伤残津贴的文件,各级地方政府倒是有文件出台。现以长春市为例:2016长春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长春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发布通知,调整长春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调整后一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增加134元。本次待遇调整起始时间为2016年1月1日。此次调整的范围为:2016年1月1日以前发生工伤的工伤职工,符合领取伤残津贴或
    • 工伤津贴会调整吗,工伤津贴上调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3
      2016年工伤津贴会调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更是资格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随着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适时调整。从近年实践看,一般都是随着基本养老金后调整,人社部和财政部已经发出了今年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工伤津贴继各地基本养老金调整之后,会陆续调整。请耐心等待。《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
    • 五六级伤残津贴调整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7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
    • 关于2016年重庆工伤伤残津贴调整吗,如何争取工伤伤残津贴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3
      2016年重庆工伤伤残津贴方案尚未出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变化和生活费用等情况适时调整,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从各地实践,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调整一般都在当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之后,2016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虽然已经确定按6.5%调整,但重庆市具体方案尚未出台。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调整办法也还会有一段时间,如何增加伤残津贴尚不确定,但会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