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流程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10:03:07 347 人看过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流程有哪些?

一审阶段

1、向交警队调取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复印件。

2、到工商局调取单位的基本情况。

3、准备民事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4、法院立案审查。

5、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二审阶段

1、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

2、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3、上诉的裁定: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再审阶段

1、如不服二审判决,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因为现实生活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属于轻微事故,这类事故事实往往比较清楚,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比较小、受伤比较轻,事故认定书一般当场或5日内就制作出来并送达给当事人。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费用是多少?

1、财产案件:1千至5万的收费率4%,再加10元;超5万至10万的收费率3%,再加510元;超10万至20万的收费率2%,再加1510元;超20万至50万的收费率1.5%,再加2510元;超50万至100万的收费率1%,再加5010元;100万以上的收费率0.5%,再加10010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6: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哪些交通事故不可申请损害赔偿
    不能请求损害赔偿的交通事故是:1.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2.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酒后驾驶事故保险公司会赔偿吗酒后驾驶事故保险公司会赔偿。但是保险公司不赔偿财产损失有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受害人追偿: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劫期间发生事故的;3、被保险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有这些情形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二、出车祸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不赔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三、酒驾影响第二
    2023-03-24
    242人看过
  • 交通事故诉讼要走哪些流程
    交通事故诉讼要走的流程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等。诉讼流程一般要走多久诉讼流程一般要走多久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处理,但大多数情况之下的话,在三个月的时间内都是可以审理完毕的。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
    2023-08-04
    474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范围及计算标准
    序号项目计算标准1误工费收入状况×误工时间。①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②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③无法证明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收入×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①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标准计算。②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雇用护工的,参照当地标准计算护理费。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受害人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4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湖北省的标准:住院时间×15元/天。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
    2023-06-08
    486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由谁进行赔偿,交通事故损害如何进行赔偿
    一、交通事故损害由谁进行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损害如何进行赔偿1、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
    2023-03-16
    271人看过
  • 交通事故的损失赔偿有哪些,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
    一、交通事故的损失赔偿有哪些财务损害的赔偿,人身损害的赔偿还有精神损害的赔偿。交通事故中的损害有有形损害和无形损害,其中有形损害包括两大类:一是造成人身伤亡;二是造成财产损失。其中无形损害是指精神损害。这些损害所造成的损失都是肇事人应当进行赔偿的。(1)财物损害的赔偿。交通事故往往会造成当事人财物受损,如交通工具、设施或者其他一些物品,可能局部受损,也可能完全毁坏无法修复,甚至于灭失。对于加害方来说,这是必须作出赔偿的。(2)人身伤害的赔偿。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或者死亡,使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侵害,尽管身体本身的损伤不能用金钱衡量,但由此引起的实际财产损失,如抢救、医疗、护理、因事故伤害造成劳动收入的减少等,还是可以计算出来的。(3)精神损害的赔偿。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损害,这种损害对受害人及其近亲属造成了事实上的精神痛苦。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但这种
    2023-06-21
    336人看过
  • 车祸损害赔偿应遵循的原则,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车祸损害赔偿应遵循的原则:车祸发生后的损害赔偿,一般遵循以下的原则:1.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原则;2.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损害赔偿原则;3.机动车方负无过错赔偿原则;4.对人身损害,除赔偿由此引起的财产损失外,还应赔偿一定数额的抚慰金;5.公平合理原则;6.全部赔偿原则;7.财产赔偿原则;8.过失相抵赔偿原则。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有:1.财物方面,财物受损的赔偿包括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和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具体赔偿原则分以下两种情况:(1)可以修复的,应赔付修复费用及车辆、物品因局部损失而导致的贬值损失。(2)已无法修复的车辆、物品,应赔偿其实际价值与残余价值之间的差额部分。2.人身方面,人身受到损害应赔偿的范围为:(1)受害人因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2)受害人因伤
    2023-06-07
    177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适用原则是哪些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一般侵权行为责任。既然如此,精神损害赔偿就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对不同种类的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1、补充适用原则。2、公平适用原则。3、适当限制原则。4、过失相抵原则。5、法官自由裁量原则。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本原则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符合合法原则。执法部门应在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裁量条件、种类、范围、幅度内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2、符合合理原则。权利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应符合立法目的,充分考虑、全面衡量,采取必要和适当的措施和手段。3、遵守过罚相当原则。4、应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方式(一)全部赔偿原则全部赔偿原则也称为全面赔偿原则,是现代民法的最基本的赔偿原则,是各国侵权行为立法和司法实践的通例。全部赔偿原则的含义,是指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应当以加害人侵权行为所造
    2023-03-09
    498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程度鉴定流程
    交通事故中涉及的车辆和物品,需由公安机关进行统一保管。经过检验和鉴定后,这些物品会交由价格事务所在损失价格鉴定方面进行处理。进行车物损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交通事故中涉及的车辆和物品,需由公安机关进行统一保管。经过检验和鉴定后,这些物品会交由价格事务所在损失价格鉴定方面进行处理。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
    2023-09-19
    480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有哪些诉讼技巧
    什么时间提起诉讼是有技巧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计算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所依据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可见,同样一个案件在2006年9月份起诉和在2007年3月份起诉所得到的判决结果很可能是不一样的。提起诉讼时还要充分考虑是否有新的法律或司法解释出台,该法律或解释对我方诉讼是否有利。2、受诉法院地的选择技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可见,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当事人可以从方便诉讼节约诉讼成本的角度选择离自己近的法院管辖,但最重要的是根据不同法院在计算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时所依据的赔偿标准高
    2023-04-21
    307人看过
  • 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吗?
    一、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也可以起诉2004年5月1日生效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与《办法》相比,《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显淡化了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该机关所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仅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而不是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必要证据”。换言之,有《交通事故认定书》时,处理交通事故固然可以以此为依据,若没有该《认定书》,而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的,同样也是可以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当事人起诉只要符合该条规定的“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
    2023-06-17
    90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有哪些项目,人身损害赔偿能否仲裁
    一、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有哪些项目?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需转院治疗的需有原医院证明或经交警部门同意、对方当事人同意。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须的费用给付。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4、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
    2023-02-28
    322人看过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第六章损害赔偿第三十五条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第三十六条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第三十
    2023-03-03
    410人看过
  • 损害赔偿诉讼程序
    1、申请相关司法鉴定。如果财物受损,可以申请对财产损失进行鉴定;如果是人身损害,可以申请对伤残等级、误工期和护理期等进行鉴定。2、收集相关证据:相关专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政府机关出具的认定结论;相关费用支出的证明;自身情况的证明等。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立案受理。4、开庭审理。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开庭前准备;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述阶段。5、判决。开庭后,法院会在审理期限内进行判决,向原、被告及代理人送达判决书。民事损害赔偿诉讼程序1、申请相关司法鉴定若财物受损,可以申请对财物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定。如车辆发生损坏的,可以申请第三方对车辆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定,判断车辆是否可以继续使用,若可以继续使用,需要多少维修费用;若不能使用,需要报废,当前车辆价值是多少。若人身受损,可以申请进行法医学鉴定,对人体的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判断因损害行为造成人体构成多少级的伤残,以便计算损害赔
    2023-07-23
    382人看过
  • 交通事故是谁来赔偿,交通事故诉讼程序
    一、交通事故是谁来赔偿交通事故由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诉讼程序交通事故诉讼的程序: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
    2023-04-10
    334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赔偿怎样诉讼?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流程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07
      一、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证据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二、当事人不服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向作出认定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三、受害人伤残赔偿: 1、金(城镇)上年度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医疗费; 3、后续治疗费、康复费; 4、残疾辅助器具费
    • 根据民事诉讼法,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哪些事项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06
      民事诉讼交通事故赔偿的基本特征: 一、人民法院处于主导地位; 2、依照民事诉讼法进行诉讼活动; 3、参与者应当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诉讼参与者是赔偿诉讼的主体,享有处分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诉讼权利。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规定有哪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规定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6
      在生活中交通事故调解须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规定是怎样的?很多人都不了解。下面法律为您详细解答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规定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规定具体如下: 1、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须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 2、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期限内,只调解两次,调解
    • 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诉讼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11
      一审开庭前;1、向交警队提交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复印件2、到工商局调取单位基本情况3、准备民事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提交诉状4、法院立案审查5、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缴纳诉讼费,交费后立案6、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7、裁定驳回起诉8、对法院裁定不服的,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9、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复印件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答辩10.通知当事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赔偿事项有哪些,责任如何确定,诉讼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28
      交通事故中,责任认定的主体只包括驾驶员、乘客、行人此类直接参与人,而在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主体即包括直接参与人,间接参与人。间接参与人有机动车方、保险公司、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因此,当交通事故当事人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是,要注意把握赔偿责任主体,因为当事人不追加相关责任主体作为赔偿义务主体的,法院将视为放弃相关赔偿责任注意的赔偿义务。本文将着重讲述机动车方、保险公司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