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主体的认定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7 09:22:32 301 人看过

1.自然人实施合同诈骗罪的情形

(1)假冒法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以法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法人或单位事后不追认的,属个人诈骗行为;(2)以法人或单位名义实施的非职务行为,非授权性行为,法人或单位事后不追认的,属于个人诈骗行为;(3)盗用、冒用、伪造法人、单位公文、证件、印章,或以终止后的法人或单位的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属个人诈骗。

2.单位实施合同诈骗罪的情形

(1)法人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以法人或单位的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且非法所得归法人或单位的,属于单位诈骗;(2)法人或单位组织内的自然人在职务范围内以法人或单位的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且非法所得归法人或单位的,属于单位诈骗;(3)自然人经法人或单位授权,在授权范围内以法人或单位的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或者无权代理的自然人以法人或者单位的名义实施合同诈骗行为后经法人或单位追认的,且犯罪所得归法人或单位所有的,属法人或单位诈骗。

3.承包人以单位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的情形

(1)对于定额上缴承包费,承包人利用合同诈骗的,应作个人诈骗处理;(2)对于责任制承包,承包人只根据企业效益提成,按比例拿取奖金的,承包人利用合同诈骗,应作单位诈骗处理;(3)单位只是挂名,并未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或者犯罪所得全部或者大部分归承包经营者个人的,应作个人诈骗处理。

一、单位走私罪如何认定

单位走私罪的认定:1、犯罪的主体必须是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2、必须是以单位的名义实施走私犯罪行为;3、实施犯罪行为的目的是为了单位谋取非法利益;4、单位走私必须是在单位的同意、授权或默许下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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