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退出公司的有法律效力方法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26 17:35:43 277 人看过

有下列方法:

1.通过股权转让退出公司。

有两种股权转让的方式,即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内部转让,公司股东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另一股东,且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通过行使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退出公司。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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