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并购中的外汇监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21:01:52 239 人看过

1.一般外资并购涉及的外汇核准、登记《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10号文”)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所涉及的各方当事人应遵守中国有关外汇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及时向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各项外汇核准、登记、备案及变更手续”。根据笔者的理解及实践经验,外资并购过程中至少涉及如下外汇核准和登记手续(但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外汇部门具体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时需办理的手续和流程是不尽相同的):1.1结汇核准(外国投资者收购境内股权结汇核准)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项目表》,办理结汇核准件时应提交:

1、申请报告(所投资企业基本情况、股权结构,申请人出资进度、出资账户);

2、所收购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3、转股协议;

4、商务部门关于所投资企业股权结构变更的批复文件;

5、股权变更后所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经批准生效的合同、章程;

6、所投资企业最近一期验资报告;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期所投资企业的审计报告或有效的资产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的转股,应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出具财政部门验证确认的资产评估报告);

8、外汇到账通知书或证明;

9、针对前述材料需要提供的的其他补充说明材料。1.2转股收汇外汇登记(外国投资者收购中方股权外资外汇登记)汇发〔2003〕30号文规定:“外国投资者或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应自行或委托股权出让方到股权出让方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股权购买对价为一次性支付的,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应在该笔对价支付到位后5日内办理;股权购买对价为分期支付的,每期对价支付到位后5日内,均应就该期到位对价办理一次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外国投资者在付清全部股权购买对价前,其在被收购企业中的所有者权益依照其实际已支付的比例确定,并据此办理相关的转股、减资、清算及利润汇出等外汇业务。”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项目表》,办理转股收汇外汇登记时应提交:1、书面申请;2、被收购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3、股权转让协议;4、被收购企业董事会协议;5、商务部门有关股权转让的批复文件;6、资本项目核准件(收购款结汇核准件,或再投资核准件);7、收购款结汇水单或银行出具的款项到账证明;8、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根据《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控股投资者在付清全部购买金之前,不得取得企业决策权,不得将其在企业中的权益、资产以合并报表的方式纳入该投资者的财务报表。股权出让方所在地的外汇管理部门出具外资外汇登记证明是证明外国投资者购买金到位的有效文件”。1.3外汇登记证(外资并购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并资并购后形成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取得并更后的营业执照后,应向主管外汇部门提交下列文件办理外汇登记证:1、书面申请;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外资并购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复文件、批准证书;4、经批准生效的外资并购合同、章程;5、组织机构代码证;(注:以上材料均需验原件或盖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底)6、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2.实际外资比例低于25%的企业无法取得外资企业举借外债待遇10号文规定:“外国投资者在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低于25%的,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该企业不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其举借外债按照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举借外债的有关规定办理。境内公司、企业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设立或控制的公司名义并购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境内公司,所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不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但该境外公司认购境内公司增资,或者该境外公司向并购后所设企业增资,增资额占所设企业注册资本比例达到25%以上的除外。根据该款所述方式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外国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高于25%的,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01: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外资并购相关文章
  • 外资并购中的投资导向?
    外商并购中国企业首先必须了解中国关于吸收外资的基本政策和法律。我国目前对于外资并购的产业准入规范主要是通过《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加以调整。根据上述规定,外商投资项目可分为允许、鼓励、限制和禁止四类。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未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项目,为允许的外商投资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不允许外国投资者独资经营的产业,并购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持有被并购企业的全部股权;需要由中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产业,该产业的企业被并购后,仍应由中方在被并购企业中占控股或相对控股地位;禁止外国投资者经营的产业,外国投资者不得并购从事该产业的企业。因此外商在并购初期选择并购对象时就应以《指导目录》为依据,判断所选择的目标公司所在行业是否允许外商并购,了解并购后可能享受的投资优惠待遇。
    2023-06-09
    421人看过
  • 如何降低跨国并购中的外汇风险
    在并购过程中应有针对性地控制风险的影响因素,降低财务风险。如何规避和减少财务风险,可以采取下列具体措施:(一)改善信息不对称状况,采用恰当的收购估价模型,合理确定目标企业的价值,以降低目标企业的估价风险由于并购双方信息不对称状况是产生目标企业价值评估风险的根本原因,因此并购企业应尽量避免恶意收购,在并购前对目标公司进行详尽的审查和评价。并购方可以聘请投资银行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进行全面策划,审定目标企业并且对目标企业的产业环境、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全面分析,从而对目标企业的未来自由现金流量做出合理预测,在此基础之上的估价较接近目标企业的真实价值。另外,采用不同的价值评估方法对同一目标企业进行评估,可能会得到不同的并购价格。企业价值的估价方法有贴现现金流量法、账面价值法、市盈率法、同业市值比较法、市场价格法和清算价值法,并购公司可根据并购动机、并购后目标公司是否继续存在以及掌握的资料信息充分
    2023-04-29
    190人看过
  • 外资并购中什么事项须由外资主管部门审批
    1.外国投资者应具备如下条件:(1)具有被改组企业所需的经营资质和技术水平;(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管理能力;(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经济实力。2.收购方和被收购方向外资主管部门报送下列文件:(1)改组申请和转让协议的批准文件;(2)被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致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3)被并购境内公司依法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4)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5)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的协议;(6)被并购境内公司最近财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7)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开业证明、资信证明文件;(8)被并购境内公司所投资企业的情况说明;(9)被并购境内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10)被并购境内公司职工安置计划;(11)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规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涉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许可的,有关的许可文件应一并报送。被并购境
    2023-03-12
    209人看过
  • 外资并购中的税收问题?
    税收利益也许并不构成企业并购的直接动因,管理或战略的需要在很多时候首先驱动企业并购重组,但企业并购重组却必然涉及税务管理。并购涉及的税收问题比较复杂。一般而言,资产转让和股权转让的所得项征收所得税,出售机器设备须征收增值税,出售不动产或转让土地使用权和专利、产权、商誉以及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须征收营业税,转让股份须征收印花税,该税收由转让双方承担。购买土地使用权和不动产则需在3%到5%的范围内缴纳契税。采用股权并购方式的税收成本远低于资产并购方式,但资产式并购的优势在于能避免债务陷阱,降低并购中的不确定因素。另外,涉及到转让外商投资企业中境外投资方公司的股权是不需要缴纳中国税的。
    2023-06-09
    200人看过
  • 外资并购中如何认定外资身份
    在外资并购中如何识别外国投资者的身份,对投资者国籍的判断将直接决定其投资是否受到外资准入政策的限制。在收购过程中,外国投资者可以通过再投资和间接收购等方式规避国家对外资准入的限制。然而,什么是“外资”?目前,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没有一个标准或权威的定义,“设立地标准”和“资金来源标准”交替采用,造成了理论上的一定混乱,适用上的困难,甚至与有关部门颁布的法规相抵触规定是指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境内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股权并购);或者,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经营该资产,或者,外国投资者通过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的资产,并使用该资产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该资产(以下简称“资产并购”)
    2023-05-07
    50人看过
  • 如何认定外资并购中外资身份
    对投资者国籍的判断将直接决定其投资是否受到外资准入政策的限制。外商在收购行为中可能通过转投资、间接收购等行为规避国家有关外资准入的限制。然而,什么是“外资”?目前并没有一个标准或权威的定义。在我国的立法与司法实践中交互采用“设立地标准”和“资本来源地标准”,这种做法在理论上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混乱,在适用中出现困难,甚至有关部门之间颁布的规章出现冲突。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系指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称“股权并购”);或者,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或,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以下称“资产并购”)。
    2023-06-13
    419人看过
  • 外资并购中外资身份认定问题
    对投资者国籍的判断将直接决定其投资是否受到外资准入政策的限制。外商在收购行为中可能通过转投资、间接收购等行为规避国家有关外资准入的限制。然而,什么是“外资”?目前并没有一个标准或权威的定义。在我国的立法与司法实践中交互采用“设立地标准”和“资本来源地标准”,这种做法在理论上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混乱,在适用中出现困难,甚至有关部门之间颁布的规章出现冲突。一、外资可以在我国成立私募基金公司么?我国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独资和合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从事境内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业务,并开展包括二级市场证券交易在内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业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负责开展对外资私募机构的登记工作。外资机构需在境内设立实体机构,从事私募基金管理,通过在境内非公开募集人民币投资境内资本市场,为国内的合格投资者提供资产管理服务,不涉及跨境资本流动。而监管层将实行审慎监管,特别是加强指导监督和现场检查,持续进行风险监测和
    2023-06-29
    445人看过
  • 《外汇管理条例》中的外汇是指什么
    依据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包括外币现钞、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一)外币现钞,包括纸币、铸币;(二)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四)特别提款权;(五)其他外汇资产。私募基金可以投资外汇吗私募基金投资范围:(1)股票类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2)债券类基金。主要投资于标准化的债券、非标准化的债券如委托贷款等。(3)货币市场基金。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4)混合类基金。投资标的包括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但无明确的主要投资方向。(5)资产证券化基金。主要投资于房地产、商品、贷款等资产证券化产品。(6)衍生品基金。主要投资于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7)
    2023-06-12
    342人看过
  • 外资并购会导致什么,外资并购的影响
    外资对我国的影响:我国首部《反垄断法》于2008年8月1日正式实施,市场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正在积极向前推进,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市场一体化也在逐步深化,国际金融危机仍然深不见底,美欧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笔者认为中国反垄断法学者应当发出声音,让法律判断回归法律、技术分析回归技术;也希望“新官上任”的中国反垄断执法机关真正在反垄断框架内慎重对待“头三把火”,不能“火候不够”,更不要“过了火”,少考虑产业政策(产业政策虽然与竞争政策有关联,但毕竟二者不完全一致),更无需顾忌“网络民意”(因为谁也没有规定反垄断执法必须象法院司法那样必须“走群众路线”,更何况反垄断执法判断的专业性技术性很强)。对待外资与国内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这样两厢情愿合并所持的态度,笔者认为中国社会需要更包容宽容、中国政府应当更客观理性。外资并购对我国经济的有利影响1、外资并购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及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首先,外
    2023-06-02
    247人看过
  • 浅议外资并购中的资产评估
    我国目前关于外资并购最重要的法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下称“并购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并购当事人应以资产评估机构对拟转让的股权价值或拟出售资产的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交易价格的依据。并购当事人可以约定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应采用国际通行的评估方法。禁止以明显低于评估结果的价格转让股权或出售资产,变相向境外转移资本。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导致以国有资产投资形成的股权变更或国有资产产权转移时,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购规定确立了资产评估为我国外资并购法定程序的原则。笔者结合自身长期从事外资并购的经验和财税背景,试以通俗易懂的言语对外资并购中的资产评估问题进行如下小结。1.评估目的一般来说,外资并购确定成交价格需经过评估、定价、谈判、成交四个阶段。资产评估的目的并不是确定最终成交价,其只是作为一种工具或手段,为交易各方及评估报告使用者(如外资主管
    2023-04-21
    211人看过
  • 外资企业外汇贸易收付汇管理
    为进一步完善贸易收付汇管理,规范进口延期付汇和远期付汇等贸易融资行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外汇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外汇局)、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要严格按照本通知和其他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在收付汇和核销环节加强对进口延期付汇、远期付汇等贸易融资行为的真实性审核。?二、对于货到汇款项下凭进口日期为2005年3月1日以前、单笔报关单未付汇金额在等值50万美元以上(含50万)、预计付汇日期超过报关单进口日期90天(含90天)的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付汇证明联(正本)(以下简称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付汇的,进口单位应当于2005年5月1日之前,持延期付汇情况说明函、进口货物报关单、合同等有效商业单证,到外汇局办理延期付汇登记手续。三、对于货到汇款项下凭进口日期为2005年3月1日以后的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的,进口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办理购付汇手续。但对单笔报关单未付汇金额在等值50万美元以
    2023-06-06
    410人看过
  • 外资闯中国并购市场
    由于外国企业希望从中国经济增长中获益,收购中国企业的交易数量创下了历史新高。但投资银行家表示,在中国这一全球最大的新兴市场进行交易并没有因此变得容易。通过国外买家控股据数据显示,迄今为止,今年外国企业收购中国公司的交易总规模为284亿美元,是同期有史以来最高的。但在这439宗交易中,涉及控制权的转移不到一半。事实上,在许多交易中,外国企业只是以财务投资者的身份收购了中国企业一小部分股权,对企业的经营运作没有发言权。在那些涉及控股权转移的收购案中,国外收购方都是通过国外卖家取得中国企业的控股权。矿业设备制造商JoyGlobalInc.出价14亿美元收购中资的国际煤机集团(简称:国际煤机)以及雀巢公司出价17亿美元收购中国糖果制造商徐福记国际集团60%的股权都属于这种情况。花旗集团亚太区并购业务负责人科林·班菲尔德表示,由于所有权已经掌握在外国企业手中,这些交易获批的可能性要大得多。愿为中国市
    2023-06-06
    195人看过
  • 外资并购票据管理制度
    一、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二、公司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或其他经营活动,而支付款项,应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三、取得的发票应是税务局统一印制的盖有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行政事业单位为财政局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四、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出纳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是指发票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五、发票由专人负责,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六、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薄。七、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薄应当保存五年,不得擅自销毁。八、公司内部之间的经济往来,如果是独立法人,应开具资金往来发票,非独立法人可以使用收据。九、发
    2023-04-21
    268人看过
  • 外汇局推出外资企业外汇管理新举措
    昨天从外汇局宁波市分局获悉,从7月1日起,我市将对现有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实行支付结汇制度,并将严格控制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债规模。有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指出,这两项政策和措施都是对现有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新政策的出台不会影响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今后外汇局将积极创造条件,适时推出外汇避险交易工具,帮助企业防范汇率风险,更好地开展国际化经营。新政策规定,外汇局以及经授权的外汇指定银行在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和外债结汇时,除按照原有要求进行审核外,对于一次结汇金额在20万美元以上的,应要求申请结汇的企业提供有关结汇资金用途的书面支付命令,直接向其指定的收款人进行支付。对于企业支付工资、留存备用金或结汇资金在20万美元以下(含20万美元)的小额支付,可以不要求申请企业提供书面支付命令而将结汇资金进入申请企业人民币账户,但该企业在办理下一笔结汇时,应提供上一笔结汇资金的用途明细清单。如果
    2023-06-06
    321人看过
换一批
#兼并收购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资并购中国上市公司,就是指投资者采用各种有效方式,直接或间接兼并、合并或收购在我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 外资并购的作用如下: 1、外资并购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及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 2、有利于引进先进的技术与管理经验; 3、提高了... 更多>

    #外资并购
    相关咨询
    • 外资并购价款外汇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7
      外资并购价款外汇办理流程: 1、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 目标公司应当在完成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后,凭批准证书以及营业执照向外汇管理局办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办理这一登记后,外汇管理局与银行联动系统中会形成“股权转让流入”的外汇额度控制。 2、境内资产变现账户开立 目标公司办理完毕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后,境内卖方(包括企业和个人)可在任意银行开立“境内资产变现账户”,用以收
    • 如何区分外资并购中的中外资经营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14
      对投资者国籍的判断将直接决定其投资是否受到外资准入政策的限制。在收购行为中,外商可能会通过转向投资和间接收购来规避国家对外资准入的限制。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设立地标准和资本来源地标准相互作用,在理论上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混乱,难以应用,甚至相关部门颁布的规章制度发生了冲突。
    • 如何认定外资并购中外资身份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12
      对投资者国籍的判断将直接决定其投资是否受到外资准入政策的限制。外商在收购行为中可能通过转投资、间接收购等行为规避国家有关外资准入的限制。然而,什么是“外资”?目前并没有一个标准或权威的定义。 在我国的立法与司法实践中交互采用“设立地标准”和“资本来源地标准”,这种做法在理论上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混乱,在适用中出现困难,甚至有关部门之间颁布的规章出现冲突。
    • 外资并购会导致什么,外资并购的影响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06
      外资并购的影响: 1、容易造成跨国公司的垄断和限制性竞争。 2、抑制本国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3、国有资产和民族品牌流失。
    • 外资并购并购企业流程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01
      1、并购双方谈判和确定并购意向。雇佣中介进行职务调查1、外国投资者通过与国内公司股东进行初步谈判,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如果有并购意向,起草框架协议和意向协议,制定双方合作程序、基本合作框架等内容。2、签订保密协议,外国雇佣国内律师代表国内公司的历史沿革、重大资产、股东状况、债权债务、负债、诉讼仲裁等法律事项进行职务调查的必要时也可以雇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国内公司。3、尽职调查结束后,根据事实情况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