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信息公开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2 22:25:39 389 人看过

我国规定的政府实行信息公开的政策是要求全国范围的政府行政机关实行信息公开,让人民了解政府的日常工作。而证监会是国家对证券市场进行行政监督的一个国家机构,隶属于我们的政府行政机关。所以,日常工作中证监会要依法对工作信心进行公开。那么,证监会信息公开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一)、证监会信息公开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一、证监会申请信息公开流程

1、网上查询“中国证监会信息公开”,出来的是官方公布的信息公开界面,内有“信息公开指南”打开它。

2、根据信息公开指南内容,选择信息公开申请方式:邮寄或网络均可,最好是邮寄。

3、在信息公开页面里根据要求下载申请表,填写的时候,注意,如你公开若干个资料,公开几个资料就要填几张申请表。如果涉及私人信息,还要附上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4、寄信时务必留下寄出证据,拍照、寄挂号信的收据等。一定是挂号信或者EMS。

5、离邮局近的话,记得带着挂号信的收据到邮局查询寄出进度。根据公开要求,15日内必须给回复,否则就可以去行政复议这个单位了!

二、证监会申请信息公开的处理

1、涉及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信息处理方式。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应注意:一是商业秘密的概念具有严格内涵,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依此标准进行审查,而不应单纯以第三方是否同意公开作出决定;二是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答复期限内;三是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商业秘密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的证据及依据留存并告知申请人;四是行政机关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援引具体的法律条款并说明理由。

2、不存在的信息的处理方式。行政机关以信息不存在为由拒绝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证明其已经尽到了合理检索义务。申请人对于信息内容的描述,也不能苛刻其必须说出政府信息的规范名称甚至具体文号。如果行政机关仅以原告的描述为关键词进行检索,进而简单答复政府信息不存在,亦属未能尽到检索义务。

3、已经主动公开信息的处理方式。对于已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可以不重复公开,但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且要确保通过该方式和途径,能够使申请人全面获取其申请的信息内容而无漏项。

证监会作为我国的行政机关,所以依法要将自己的日常工作内容对人民进行信息公开,让广大人民对证监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了解。如果在面对一些证监会这样的政府机关部门没有实行信息公开的工作方式时,我们除了要了解信息公开的范围,还要知道证监会信息公开的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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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8日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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