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范围的设定内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20:30:20 134 人看过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划分如下: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可以设定任何种类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行政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另行作出行政处罚规定。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地方性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另行作出行政处罚规定。

4、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部委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按照本条的情形规定行政处罚。

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济特区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上述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的限额由省级人大常委会规定。

6、除上述规定外,其他任何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即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1: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营业执照相关文章
  • 规章设定行政处罚内容的规定有哪些
    行政规章可以设定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1、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2、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一、法律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是什么我国法律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
    2023-03-25
    320人看过
  • 林业行政处罚法内容是什么行政处罚措施?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第十一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
    2023-03-02
    236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是否属于行政处罚范围内
    行政强制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二款,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因此,行政强制措施不具有惩罚性,不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1、行政处罚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最终处分,如没收财产之所以是行政处罚,因为它是对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最终剥夺即处分;而行政强制措施是对相对人权利(特别是财产使用权和处分权)的一种临时限制,如查封财物之所以是行政强制措施,因为它不是对该财物所有权的最终处分,而仅是在短期内对该财物使用权和处分权的临时限制。2、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因而必然以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违法为前提;行政强制措施不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因而与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是否违法没有必然联系。它可以针对相对
    2023-08-02
    167人看过
  • 行政处罚是否在公安局的职权范围内?
    可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裁决权属于公安机关。具体有三类:1、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2、公安派出所可裁决警告、50元以下罚款等处罚轻微的案件。此外,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派出所、公安科可以行使警告、5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裁决权。县公安局设派出所需要市公安局批准吗?为什么?县公安局设派出所不需要市公安局批准。县公安局设立派出所是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分局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派出机构、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和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主管政治工作的政治委员、教导员、指导员等警官职务。公安机关内设机构警官职务、警员职务的任免,由本公安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决定或者报批。公安分局领导成员职务以及公安派出所
    2023-07-04
    104人看过
  • 不属于听证范围的行政处罚是什么
    行政拘留是不属于听证范围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案件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另外,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听证的也可以组织听证。也就是说,行政处罚法对听证的范围作了限定,并不是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都必须听证。限定听证案件的范围,是从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原则出发,既保证行政机关处理行政处罚案件的效率,也注重行政处罚程序中的民主程序建设。但是,听证并不是行政处罚必经程序。只有属于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案件,才举行听证。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首先应具备的一个前提,就是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在违法事实的认定上有重大分歧。如果当事人与行政机关对违法事实的认定无异议,则不必举行听证。其次,必须是属于行政处罚规定的听证范围内的案件,只有属于重大的行政处罚案件才可以举行听证,即给予责令停产
    2023-06-19
    107人看过
  • 行政处罚权在行政机关内部的管辖范围
    行政处罚法管辖权是对行政机关和行政处罚实施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权限进行划分,明确其分工的重要措施,是解决行政处罚主体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主要依据。确立行政处罚的管辖原则,是以有利于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权,有利于及时有效地纠正行政违法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为前提的。确定行政处罚管辖应遵循以下原则:效率原则。兼顾行政机关的分工与案件性质的原则。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特殊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不同于地域管辖的一般规定为特殊地域管辖,具体包括以下三种:1、经过复议的选择管辖。行政案件经过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仅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两地不一致时,由当事人选择提起行政诉讼。2、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3、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诉讼的,被告和原告
    2023-07-03
    354人看过
  • 环保行政处罚申诉范文包含什么内容?
    环保行政处罚申诉范文包含什么内容对我们国家的环保行政处罚的申诉上,先问的申诉范文应该包含申诉的具体事宜,以及申诉的一些相关的具体内容。行政处罚申诉范文是在最终行政处罚决定前给你企业的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如何进行陈述和申辩需要明确告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你企业的违法行为以及设计违反的法律条款,你这里什么也没有说,要人怎么帮你?排放污水被罚款也涉及到很多不同的违法行为的,比如偷排、闲置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浓度超标等等。如果你不能告知具体违法行为及条款或者你是否有充分证据能证明自己行为未违法的话,那么建议你的陈述中主要还是说明一下企业经营状况是否良好,企业是否能够承受行政处罚金额,说明一下企业对环保部门调查的配合情况、企业下一步污染治理措施及落实整改情况等等并恳请环保部门酌情考虑行政处罚金额,因为每个行政处罚涉及的行为及状态都是不同的,给你一份其他企业的你也借鉴不了多少,包含以上内容的东西都
    2023-04-13
    398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机关范围怎么确定
    一、行政处罚的机关范围怎么确定行政处罚的机关范围如下: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二、行政处罚种类共有哪些1.警告、通报批评等声誉罚;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财产罚;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等能力罚;4.以及行政拘留等人身自由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十条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十一条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
    2023-04-25
    382人看过
  • 法定授权范围内行政处罚包括哪些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6、行政拘留。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由于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因而
    2023-03-01
    154人看过
  • 法律责任中的行政处罚范围是什么
    法律责任中的行政处罚范围是限制人自由以及警告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1、行政处罚除了可以适用于自然人之外,还可以适用于企业和单位,那么对于单位来讲,如果要受到行政处罚的话是需要有一个比较特殊的惩罚方式的,通常来讲叫做警告,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是暂时扣留,甚至可以吊销行政许可证。2、行政处罚的这个适用范围主要是为了企业或者是单位,包括个体的经营户,能够遵守行政法规。吊销执照这个惩罚对于公民来讲已经是比较严重的了,因为一个个体户或者是单位没有营业许可证的话,就没有办法进行正常的生产销售。此时对于整个企业的运转来讲,是非常不可接受的。3、行政处罚同样可以对于人的自由有一定限制,但是这个限制是非常有限的,也不能够算作刑法当中的拘役和管制,只能叫做行政拘留。在行政拘留的过程当中,通常是用一天以上15天以下的日期,不可以再比这时间更长了。4、行政处罚的适用范围主要是针对于行为人的心理,金钱还有15天以下的
    2023-04-03
    72人看过
  • 发改委行政许可范围内容
    一、行政许可项目范围1.政府投资项目;2.企业投资项目;3.外商投资项。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国务院《指导外商投资项目方向规定》(国务院第36号令);3.国家发改委《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4.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发(2005)第38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的通知。三、许可程序:咨询告知申请受理(不受理或补充)审查审批四、许可期限1.对备案项目,受理申请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备案的决定;2.对核准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受理申请后应于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五、项目审批所需材料(一)备案项目所需材料项目单位申请备案时,应当填写项目备案申请表,同时提交以下文件:1.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
    2023-06-06
    235人看过
  • 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内容
    1、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2、行政处罚告知书:只是起到告知的作用,不同于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一、行政告知书是什么意思行政告知书是指以书面告知的形式,送达到被告知人的手中。行政告知书只是起到告知的作用,和行政决定书不同,没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若当事人对行政告知书中的一些内容存有异议,是可以拒绝签收并向上申请重新处理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二、交警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会罚款吗交警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不一定会罚款。违法停车告知单这是告知或者警告的,则不用缴纳罚款,是否需缴纳罚款应当以告知书上的具体内容
    2023-06-20
    353人看过
  • 行政裁定适用范围包含哪些内容
    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异议;终结诉讼;中止诉讼;移送或者指定管辖;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财产保全;先行给付;准予或不准予撤诉;补正判决书的笔误;中止或者终结执行;提审、指令再审或者发回重审;准许或者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
    2023-06-13
    207人看过
  •  行政行为效力范围的内容有哪些?
    行政行为的影响力范围是人类在探索客体领域时所形成的基本概念。具体来说,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拘束力、公定力和执行力。确定力指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和不可争辩力;拘束力指行政行为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公定力指行政行为推定为合法有效;执行力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这些概念对于理解行政行为的影响力和特点具有重要意义。行政行为的影响力范围是人类在探索客体领域时所形成的基本概念。内容:(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主要表现为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拘束力。(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所谓“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
    2023-09-07
    343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多>

    #营业执照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的设定范围是什么有没有法律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2-22
      行政处罚的设定的范围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设定任何种类行政处罚;国务院可以依法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部委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设定范围有什么,详细点为好?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6
      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在行政处罚立法上的权力配置。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划分如下: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可以设定任何种类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规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
    • 什么是地方政府行政处罚的范围?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4
      地方政府设定行政处罚的范围如下,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二是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以及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 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处罚的范围是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4-08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除企业营业执照外的其他执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但不能够设定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 2022年行政处罚设定范围都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0
      1、警告: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 2、罚款: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