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死亡事故的赔偿主体是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16:40:12 451 人看过

工地上工人死亡应该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一、工人死亡赔偿标准怎么确定

1、因受害人死亡产生的费用,包括:丧葬费,以及办理丧事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的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为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2、受害人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包括:医药费、误工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收入不详的,可参考当地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因伤致残的,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因伤致残或死亡的,还应赔偿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自定残或死亡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1日 15: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工伤死亡的赔偿主体怎么确定
    一、工伤死亡的赔偿主体怎么确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亡事故中的赔偿主体是社会保险机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主体是用人单位。二、工伤死亡赔偿多少钱劳动者因工死亡,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6个月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那补偿主要是工伤保险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
    2023-04-25
    118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无名氏死亡赔偿的诉讼主体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未知名死者人人身损害赔偿无保存权力,必须交由有关部门保存,在现行的司法实践中,大部分地方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这部赔偿费用交由财政部门专账保管,其损害赔偿权力确认后,再从财政部门支取给赔偿权利人。所以无论如何是需要赔偿的。一、交通事故交警立案程序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2、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3、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4、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追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生协查通报。5、因检验鉴定可暂扣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6、询(讯)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7、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8、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9、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对交
    2023-03-15
    401人看过
  • 工地死亡事故中谁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一、工地死亡事故中谁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在工地死亡事故中,责任的归属取决于事故的具体情况。如果受害人自身无责任,被认定为工伤,那么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包工头以及单位等承担主要责任,且其近家属可获得死亡赔偿金。如果是受害人自身的责任,包工头等承担次要责任。二、工地死亡事故赔偿什么1.丧葬补助费为统筹地区职工6个月平均月工资;2.亲属抚恤金是以职工本人的工资为基础,对提供了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给予一定比例的抚恤金;3.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为去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如果是员工受伤,他们将得到医疗费、住宿费、营养费和其他补贴。工伤期间,工资应当正常发放。三、工地死亡事故如何处理1.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队伍进行救援。同时,通知相关负责人和家属,并报告给相关部门。2.保护现场:在救援过程中,应保护好事故现场,避免破坏现场证据,以便后续
    2023-11-27
    448人看过
  • 发生于工地的触电死亡事故中,主要责任方是谁?
    工地发生死亡事故,一般由用人单位负主要责任。如果厂方对用电管理存在过错,需要对工人的死亡要承担一定责任。此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起焊机空载电压触电死亡事故的分析焊接作业是国家标准规定的十种特种作业之一.焊接过程会产生高温电弧和有毒有害烟尘,易造成火灾爆炸事故,引发焊工电光性眼炎、白内障,皮肤烫伤,中毒和尘肺;电焊作业焊工要接触电源,且属带电作业,故又易产生触电事故。长期以来,人们对输入焊机的电源触电事故预防比较重视,防范措施也较多,如焊机的保护接地或接零,电源的隔离防护,电焊设备和线路的绝缘要求等,这方面的事故报道也较多。然而对焊机输出端的空载电压触电虽然也有防范要求,但比较原则。因其电压值较低,我国规定交流电焊机的空载电压不得
    2023-07-10
    267人看过
  • 工伤事故死亡赔偿款谁有权获得
    一、工伤事故死亡赔偿款谁有权获得工伤事故死亡赔偿款职工近亲属有权获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
    2023-07-24
    173人看过
  • 如果农民工工地死亡谁赔偿
    当雇员在职业活动中因自身疾病而死亡的,属于不可预见和不可避免的意外事件,属于不可抗力出现的伤害,雇主一般不负民事责任。除了施工单位外,李某自己对最终的后果也没有过错责任,但是他突然离世,势必会给家人带来重大的损失,根据公平原则,施工单位应当分担部分损失,一、农民工工伤赔偿费用标准(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住院期间。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三)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
    2023-02-25
    334人看过
  • 工地死亡事故赔偿:农民工能否获得赔偿?
    企业单位要对死者家属赔偿相关费用,例如丧葬费、精神损失费、一次性补助金。一次性补助金的赔偿方式一般是按照当地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的。一、工伤死亡赔偿金支付的三种方式: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用人单位支付;3、根据各省安全生产条例,除上述工伤保险待遇外的死亡赔偿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问题农民工问题是指中国大陆由于农民进入城市参与经济活动后涉及的一系列权益保障的总称。针对农民工问题,现在在政策研究界、学术界有几种观点:一是部分学者的观点,让农民工在城市住下来,三农问题将不存在。二是国研中心研究报告的观点,创造将农民工转化为稳定的城市产
    2023-07-21
    381人看过
  • 有关工地事故死亡赔偿的法律法规
    工地事故死亡的赔偿标准如下: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其中供养亲属抚恤主要是发给死亡职工的无生活能力和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配偶的抚恤金为工亡职工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为工资的百分之三十,老人或者孤儿再增加百分之十。具体赔偿金额由伤亡者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工伤死亡死亡赔偿标准职工因工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为职工生前钱工资的40%,其他亲属为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的为40%。还可以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
    2023-07-14
    356人看过
  • 交通肇事者死亡向谁主张赔偿
    一、交通肇事者死亡向谁主张赔偿在交通事故中,若肇事者不幸死亡,那么赔偿问题便需要明确责任主体。1.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其不放弃继承的遗产继承人将作为被告,但仅在所继承财产的额度内承担责任。2.如果遗产继承人选择放弃或丧失继承权,因没有遗产可供继承,继承人则不能作为被告。二、擅自驾驶赔偿责任在擅自驾驶的情形下,责任主体的确定需要区分两种情况。1.存在雇佣关系的受雇人实施非雇佣行为,擅自驾驶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仍由车辆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根据其与受雇人的雇佣合同向受雇人进行追偿。2.不存在雇佣关系的他人擅自驾驶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驾驶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机动车的所有人或保管人除非存在管理上的瑕疵,否则不承担赔偿责任。三、出租出借赔偿责任1.在车辆出租或出借的情况下,若发生交通事故,承租人或借用人作为实际运行支配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由
    2024-07-24
    76人看过
  • 工伤死亡可以向谁主张赔偿金
    工伤死亡赔偿金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工伤死亡赔偿金-计算可以申请工亡,要求支付丧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
    2023-08-02
    179人看过
  • 工地上出现死亡事故谁负责
    一、工地上出现死亡事故谁负责施工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自己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没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由发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因此,施工单位是经过合法注册的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由施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施工单位没有经过合法注册,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发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发包单位承担了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单位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施工单位追偿。二、工地摔死人怎
    2023-04-28
    389人看过
  • 谁有权主张死亡赔偿金?
    一、谁有权主张死亡赔偿金依照相关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为死者的近亲属,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能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确定的遗产分配原则进行分割,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合理分配。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应该由死者的亲属按照供养关系进行分配,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分配。而不得作为遗产进行分配。三、死亡赔偿金计算影响的因素(一)死亡赔偿金与受诉法院的经济水平有关。想当然的,如果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水平较好的话,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基数就会比较高,从而死亡赔偿金的总数就会比较高。(二)死
    2023-05-06
    114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死亡后的赔偿权利人是谁
    从一般意义上说,死亡赔偿金属于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抚慰金。这种精神抚慰金以死者亲属由死亡事件所受的精神痛苦为填补对象。在司法实践中,这种赔偿的请求权人应以死者的近亲属为限。不具有近亲属关系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债权人),无权请求死亡赔偿。不法侵害他人生命权事实发生后,如果受害人没有近亲属,则侵权人并不承担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包括哪些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因交通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主要有以下三种:第一种赔偿权利人就是直接受害人,就是健康权、生命权、身体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这种受害人是最多的。这种赔偿权
    2023-08-06
    163人看过
  • 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赔偿主体是谁
    一、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
    2023-04-02
    302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在工地上班负主要责任死亡的主体是谁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3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
    • 医疗事故的致人死亡刑事责任主体是谁?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15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而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医务人员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务人员作为刑事责任主体,其行为特点是主观上有重大过失,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漠不关心;严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极其严重的后果一般是指《条例》第四条规定的一级和二级医疗事故,即导致患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刑
    • 如何赔偿工地发生的工地死亡事故?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28
      1、该死亡事件属于意外事故,承担民事赔偿。 2、不能构成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第五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3、属于工伤赔偿的范围。 4、责任方有机动车驾驶员(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机动车驾驶员
    • 工地上死亡怎么赔偿, 工地上死亡谁负责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03
      可以视为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支付工伤待遇;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
    • 交通事故中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与主体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18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性质: 第一,不是死者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不是死者遗产。 第三,不是精神抚慰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归属: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 2、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前述近亲属共同取得,其性质为共同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