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死亡事故的赔偿主体是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16:40:12 451 人看过

工地上工人死亡应该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一、工人死亡赔偿标准怎么确定

1、因受害人死亡产生的费用,包括:丧葬费,以及办理丧事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的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为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2、受害人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包括:医药费、误工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收入不详的,可参考当地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因伤致残的,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因伤致残或死亡的,还应赔偿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自定残或死亡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2: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发生于工地的触电死亡事故中,主要责任方是谁?
    工地发生死亡事故,一般由用人单位负主要责任。如果厂方对用电管理存在过错,需要对工人的死亡要承担一定责任。此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起焊机空载电压触电死亡事故的分析焊接作业是国家标准规定的十种特种作业之一.焊接过程会产生高温电弧和有毒有害烟尘,易造成火灾爆炸事故,引发焊工电光性眼炎、白内障,皮肤烫伤,中毒和尘肺;电焊作业焊工要接触电源,且属带电作业,故又易产生触电事故。长期以来,人们对输入焊机的电源触电事故预防比较重视,防范措施也较多,如焊机的保护接地或接零,电源的隔离防护,电焊设备和线路的绝缘要求等,这方面的事故报道也较多。然而对焊机输出端的空载电压触电虽然也有防范要求,但比较原则。因其电压值较低,我国规定交流电焊机的空载电压不得
    2023-07-10
    267人看过
  • 有关工地事故死亡赔偿的法律法规
    工地事故死亡的赔偿标准如下: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其中供养亲属抚恤主要是发给死亡职工的无生活能力和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配偶的抚恤金为工亡职工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为工资的百分之三十,老人或者孤儿再增加百分之十。具体赔偿金额由伤亡者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工伤死亡死亡赔偿标准职工因工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为职工生前钱工资的40%,其他亲属为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的为40%。还可以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
    2023-07-14
    356人看过
  • 工地死亡事故赔偿:农民工能否获得赔偿?
    企业单位要对死者家属赔偿相关费用,例如丧葬费、精神损失费、一次性补助金。一次性补助金的赔偿方式一般是按照当地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的。一、工伤死亡赔偿金支付的三种方式: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用人单位支付;3、根据各省安全生产条例,除上述工伤保险待遇外的死亡赔偿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问题农民工问题是指中国大陆由于农民进入城市参与经济活动后涉及的一系列权益保障的总称。针对农民工问题,现在在政策研究界、学术界有几种观点:一是部分学者的观点,让农民工在城市住下来,三农问题将不存在。二是国研中心研究报告的观点,创造将农民工转化为稳定的城市产
    2023-07-21
    381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死亡后的赔偿权利人是谁
    从一般意义上说,死亡赔偿金属于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抚慰金。这种精神抚慰金以死者亲属由死亡事件所受的精神痛苦为填补对象。在司法实践中,这种赔偿的请求权人应以死者的近亲属为限。不具有近亲属关系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债权人),无权请求死亡赔偿。不法侵害他人生命权事实发生后,如果受害人没有近亲属,则侵权人并不承担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包括哪些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因交通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主要有以下三种:第一种赔偿权利人就是直接受害人,就是健康权、生命权、身体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这种受害人是最多的。这种赔偿权
    2023-08-06
    163人看过
  • 工伤死亡可以向谁主张赔偿金
    工伤死亡赔偿金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工伤死亡赔偿金-计算可以申请工亡,要求支付丧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
    2023-08-02
    179人看过
  • 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赔偿主体是谁
    一、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
    2023-04-02
    302人看过
  • 死亡赔偿金是赔给谁的
    死亡赔偿金是指被侵权人因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而死亡,侵权人应当支付给被侵权人近亲属的金钱赔偿。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死亡赔偿金不等于生命的价值。从社会伦理学的角度讲,生命的价值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不能以市场交易中的价格来确定其价值,所以死亡赔偿金无论数额多大,均抵不上生命的价值。但从经济学的角度讲,违法造成他人死亡的,必须给予相应的赔偿,否则所谓的公平正义只能是停留在纸面上的空话。当生命被非法剥夺后,如果不对死者的生命利益加以赔偿,那是对生命权的极端漠视。对财产的损害要予以赔偿,如果对生命的损害却不予赔偿,按此逻辑推理,就会得出人命不如狗命的结论。有学者认为
    2023-08-12
    469人看过
  • 肇事车主全责已死亡赔偿谁承担
    【案例介绍】王师傅在某公司做驾驶员,一天,拉着几位公司员工出去办事,在回来的路上不幸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王师傅当场就死亡,而乘车的员工一死3伤。对于这起严重交通事故的责任,从司机自己到乘车的员工,心里明白,结果再惨痛,他们都无话可说。原来王师傅是酒后驾车,员工们是酒后乘车。交管部门最终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也证实了这一点。交管部门认定,肇事司机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车祸中死亡员工的父母,为了儿子的死要讨一个公道,于是将王师傅和车辆所属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赔偿儿子死亡的全部损失65万元。员工父母认为,肇事司机酒后驾车,导致了他们孩子的死亡,因此肇事司机该赔。同时公司是车辆的所有权人,公司对司机管理教育不利,才导致自己的员工竟敢酒后驾车,对此公司绝对有责任,因此公司也该赔。【法院审理】法院审理中认为:肇事司机、车辆所属公司、死亡员工三方要对此次事都要承担责
    2023-04-26
    151人看过
  • 车祸的民事赔偿的主体是谁
    汽车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主体一般是承担事故责任的人,因此在事故责任未确定前无法确定赔偿主体。像车辆驾驶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这些都可能成为责任主体。一、自行车与电动车相撞责任如何划分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后,在无法自行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应迅速报警,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原则,一般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责任的划分,责任的划分是由交警划分。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
    2023-03-21
    183人看过
  • 死亡赔偿金给谁,死亡赔偿金是遗产吗
    一、死亡赔偿金给谁死亡赔偿金应归死者的近亲属,即死者的父母、有配偶的归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包括寄养关系与收养关系所形成的近亲属。《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死亡赔偿金是遗产吗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遗产是死亡前或死亡时就已经存在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是发生在死者去世以后,在公民死亡时并不切实存在,不符合遗产的特征。从法律对死亡赔偿金的规定分析,它既不是对死者财产损失的赔偿,也不是对死者生命的赔偿,也就是说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亡者本人的赔偿,因此,该赔偿金不应认为是死者的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
    2023-04-10
    251人看过
  • 建筑工地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具体应该怎样规定?
    一、建筑工地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死亡赔偿标准具体应该怎样规定?建筑工地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如果确定系工伤事故工伤事故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赔偿标准赔偿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2023-06-16
    114人看过
  • 谁可以申请死亡,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谁可以申请工伤死亡抚恤金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上述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
    2023-02-28
    480人看过
  • 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主体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主体的确定
    一、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责任主体应当包括:承担直接赔偿责任的事故责任者,包括机动车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承担替代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承担垫付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机构。二、特殊情况下主体的确定驾驶盗窃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盗窃者;擅自驾驶他人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和擅自驾驶人;雇员驾驶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雇主;如果雇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与雇主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驾驶未过户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支配车辆运行和取得运行利益的现车主;分期付款出卖方保留车辆所有权,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车辆买受人;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肇事人或者借用人;出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承租人;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
    2023-06-08
    181人看过
  • 怎么计算车祸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归谁所有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归死者的近亲属所有。一、死亡赔偿金由什么组成死亡赔偿金分割主体具体指的是死者的近亲属。且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二、公交车撞死人该怎样赔偿公交车撞死人按照下列标准赔偿: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3.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
    2023-03-23
    449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在工地上班负主要责任死亡的主体是谁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3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
    • 医疗事故的致人死亡刑事责任主体是谁?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15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而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医务人员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务人员作为刑事责任主体,其行为特点是主观上有重大过失,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漠不关心;严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极其严重的后果一般是指《条例》第四条规定的一级和二级医疗事故,即导致患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刑
    • 如何赔偿工地发生的工地死亡事故?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28
      1、该死亡事件属于意外事故,承担民事赔偿。 2、不能构成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第五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3、属于工伤赔偿的范围。 4、责任方有机动车驾驶员(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机动车驾驶员
    • 谁是医疗事故导致的赔偿主体?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25
      医疗事故赔偿义务主体包括:国家医疗单位和私立医院所致的医疗事故,赔偿义务主体是医疗单位,即医院,而不是具体的经治医生,受害人不能以医院的经治医生为被告起诉,而应以医院为被告。
    • 交通事故中无名氏死亡赔偿的诉讼主体有无死亡赔偿项目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29
      这个问题由365彭广磊律师为你解答。在实践中,有很多做法。一种观点是事故部门收到,公告发现死者近亲属后再交给他们。另一种观点是事故发生的民政部门代表国家收到。如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由路政管理部门领取。对于这类案件,司法解释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由法律授权的机关或相关组织领取。至于那些机关或组织是法律授权的,这里没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