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变化对宅基地耕地确权、继承有哪些影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08:32:22 290 人看过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深入已经户籍制度的改革,很多农民朋友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改变户口的属性。进而也涉及到一个问题:农民朋友们户口转入城市后,原有的农村耕地和宅基地是否可以确权,可以继承?”。这里为各位一一做出解答:

一、承包户家庭消失的情况

承包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其承包土地全部收归集体经济组织。

二、承包户成员迁出的情况

1、全家自愿放弃承包地并与集体签订了放弃承包地协议的农户,依法收回其承包地。(很少有人这么二主动放弃吧,并且口头协议不算,签订放弃合同才算,这样大部分的迁出户口者都可以确权)

2、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1〕9号)精神,按照自愿原则对其二轮承包土地进行确权登记。

3、如果农户部分成员迁入设区的市(含升学、参军、服刑等)或者农户全家迁入非设区的城镇转为非农业人口的,除农户全家自愿放弃承包地外,不得收回承包地,并依法发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三、承包户成员迁入的情况

政府性安置的移民户,所耕作地块明确,四至边界无争议发包方开会同意的按照现状确权。群众自行协商接收的移民户,当地政府应按照相关政策做好协调工作,完善相关手续,在确权时,原承包户要现场认可,按照认可情况确权,原承包户不同意把承包经营权转让给现移民户,承包经营权继续登记在原承包户名下。

四、承包户成员减少的情况

承包户个别成员死亡、外嫁、外地入赘以及因读书、服役、服刑或其他原因户籍外迁的,均不影响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得强行收回承包土地。

五、承包户离婚和再婚的情况

承包期内,农户夫妻离婚,双方办理了户口分割手续,要求分割承包地的,只要离去方户口未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准许办理承包地分割手续,发包方按分割后的承包地进行登记发证。离婚后再婚的,其户口已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如果在新居住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未分得承包地的,除本人自愿放弃承包地外,原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收回其承包地,并依法进行登记发证。

六、承包户分户的情况

对家庭内部因分家并在当地派出所办理了分家手续的承包户,本着自愿的原则,由分户双方签订承包地分户协议,明确双方各自承包耕地的地块、面积及权利义务,并报发包方同意后,进行分户登记发证,土地登记簿上新分户户主名称应注明原承包户户主姓名。

七、承包户长期举家外出的情况

凡是参与二轮土地承包的农户,都要通知到户,开展摸底调查,对于常年外出未归、未委托代理人又无法联系的外出人员,要查清其承包地块状况,暂缓登记。

八、承包户为“五保户”的情况

农村“五保户”人员,除自愿集中供养并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退承包土地合同外,应予以确权登记颁证。

九、承包户户主变化的情况

二轮承包后,户主因死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以现有户主姓名登记并发证。

十、承包农户代表的情况

承包农户代表是指由承包农户全体成员公认或推举代表该承包农户全权处理土地承包及相关事务的家庭成员,一般为该户户主。承包农户代表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有非农业人口的,以农业户籍成员作为承包农户代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1: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再婚相关文章
  • 呼市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对农村土地确权有什么影响?
    一、呼市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方案》强调,我区被国家确定为全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省推进省区,从2016年起,我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全区全面推进,2018年底全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完成。《方案》要求,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坚持和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按照保持稳定、依法规范、民主协商、因地制宜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要通过确权登记颁证,解决好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为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调处土地纠纷、完善补贴政策、进行征地补偿和抵押担保提供重要依据;要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转让、互换、变更、抵押等登记制度,确认农牧户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各项权利;要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实现土地承包合同、登记簿和权属证书信息化,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应用,方
    2024-01-27
    222人看过
  • 农村耕地变成宅基地需要哪些手续
    需要进行审批的,手续各地区规定不同,具体的手续可以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1、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耕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2、农村村民超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土地的,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地论处,即按照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处罚。3、农村村民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4、农村村民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宅基地的,由农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5、农村村民擅自占用耕地建房,破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5-04
    404人看过
  • 继承农村宅基地是否需要有户口?
    可以。和户口没有关系。农村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必须要有房屋为基础,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才能够获得宅基地的继承权利;宅基地只能继承使用权,目前宅基地权利分为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类,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资格权只有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才能获得,而只有使用权能够进行继承。想要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还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宅基地上必须要拥有房屋,如果宅基地上没有房屋、或者宅基地上房屋倒塌之后,这一类宅基地不允许继承,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城镇户口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吗宅基地有保障农民基本住房需求、维护农村稳定的特定功能。目前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有严格的身份限制,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城镇子女没有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的身份,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若非本集体经济组织因继承房屋而获得宅基地使用权,会因为其身份而无法变更宅基地审批表
    2023-07-08
    454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农村宅基地确权对农民有什么好处
    一、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农村宅基地确权对农民有什么好处(一)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的宅基地,不确定使用权。已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经济组织报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土地登记,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二)符合规定分户建房标准而未分户,现宅基地不超过分户合计面积的,不作为超面积处理。(三)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四)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五)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
    2022-02-08
    419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继承问题对孤寡老人的影响
    农村孤寡老人没有任何继承人,也没有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立任何形式的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那这个公民去世后,其遗产就可能属于无主财产。无主财产会收归国有。孤寡老人去世了一般可以由当时的居委会或者是民政部门办理后事。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法律和政策对农村村民宅基的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2004年国土资源部出台的《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4号)进一步对法律上的规定做了具体解释,明确
    2023-07-03
    304人看过
  • 宅基地确权攻略:如何确权户口不在农村的宅基地
    农村自建住房一般属于农民的不动产产权,农民的朋友也享有自建住房的所有权,因此他们有能力支配房屋。农民将户籍迁出农村,证明农民不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因此,农民朋友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由于宅基地是按照房子随房随走的原则,只要房子还在使用中,只要房子没有倒塌,农民朋友还是有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反,如果房子倒塌,农民就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宅基地确权户口已迁出相关政策和法规是什么?一、农村宅基地确权户口已迁出相关政策和法规1、全家自愿放弃承包地并与集体签订了放弃宅基地协议的农户,依法收回其宅基地。2、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按照自愿原则对其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3、如果农户部分成员迁入设区的市(含升学、参军
    2023-07-01
    495人看过
  • 2024年农村宅基地新政有哪些变化
    一、2024年农村宅基地新政有哪些变化为确保广大农民权益得到合理保障,有关部门在农村宅基地管理方面实施更为严格的管控措施。伴随着新农村建设政策的逐步推行,农村新增宅基地占用耕地及农田资源额必将受到极度的限制。若宅基地上所建房屋被出售或赠与他人,用户将无法再次申请宅基地。时至今日,许多地区正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空心村治理以及危房改造等多项政策,这无疑预示着未来宅基地制度必定与这些政策紧密相连。在努力减轻城市用地压力的同时,我们将尽可能挖掘闲置土地、荒坡地和废弃土地区域的潜力,以期减少宅基地审批数量,鼓励群众积极响应拆旧建新的号召。近期,新的宅基地政策业已出台,同时对宅基地发放产权证给予确认。尽管目前部分地区已启动宅基地确权工作,但需明白宅基地的所有权仍归属集体,农民仅能享受其使用权。现阶段,农村中还存在着宅基地超过标准、一户多宅等现象,对此类宅基地问题,我们将会采取统一整治,并推行有偿使用、自
    2024-07-09
    138人看过
  • 政策变化: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政策:1.农村宅基地实行了一户一宅的政策,规定了农村的村民一户人口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必须按照批准规定建设。2.闲置的农村宅基地可以出租给他人发展农家乐、民宿等新兴经营方式,但租赁期限不可以超过二十年。3.农村宅基地也可以将使用权转让、出卖给投资者,投资者享有同样的权益。农村宅基地2023年政策农村宅基地政策如下: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2、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3、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一、农村申请宅基地流程如下:1、向所在的村委会提出申请;2、上报至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3、提交身份证明、登记原因证明等材料;4、现场勘测;5、
    2023-07-06
    483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确权非农业户口的房宅怎么确权
    一、农村宅基地确权非农业户口的房宅怎么确权宅基地具有福利性质,是村集体对集体成员的一种生活保障。非农业户口自然不属村集体成员,不应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对于祖上遗留下来的建筑物及附着物,作为非农业户口的继承人同样具有继承权。该权利是对建筑物及附着物而言的所有权。如建筑物存有且可继续使用,非农业户口人员同样可以继承后继续使用,因地随房走,故可以对建筑物所占土地进行使用。但该宅基地不应确权给非农业户口继承人。二、非农业户口能享受征地赔偿吗非农业户口能享受征地赔偿,但只能享受货币补偿,不可实行产权调换。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承包期内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可以享受土地征收补偿,但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有什么区别(一)“农户”和“非农户”以前是在吃商品粮上在区别,现在是没有了,或者说是区别几乎没有了。(二)社会保险方面,这两者的区别也不
    2023-06-15
    307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确权按户口人数吗
    农村土地确权和户口上的人数是有关系的,因为确权的是土地而土地是按人口分配,但也并不是户口上的所有人都有土地。单纯说户口,户口上的人按性质分为两大类: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具体再细分就是:本村户籍人口和迁出户口然后把土地和户籍人口联系到一起又可以划分为两大类:有地人口和无地人口。有地人口再具体划分:有地的农业户口、无地的农业户口和有地的非农业户口、;非农户口具体划分还分为两大类:城镇户口和“设区市”的非农户口通俗的认为“非农户口”是不该有土地的,但《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的表述是:承包期内,全家迁入设区市转为非农户口的,土地可以依法被收回,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的非农肯定是不能有土地的,关键词是承包期内,全家迁入设区市。而现实中多数的非农是二轮承包后因工作、升学、参军等情况导致成为非农户口,这样的非农要参照实际情况,是计入有地人口范围的。一、村委会收回土地需要什么程序村委会的程序是会先审核情况,根据
    2023-02-25
    337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继承和户口是否有关系
    农村宅基地的继承和城市或农村户口没有关系,宅基地无法继承。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个人没有所有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农村宅基地继承和户口是否有关系的法律依据《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纲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n农村和城市郊
    2022-07-08
    369人看过
  • 说城市户口不能有宅基地,那么我叔叔能否对宅基地房子继承,农村宅基地房子继承要有哪些条件?
    法律明文规定,宅基地属本村村民所有,你叔叔已成为城市户口,就不该有宅基地,以后你爷爷奶奶不在世了,此宅基你叔叔可以拥有,但是无法办理《土地证》等有关手续。现在成为城市户口,什么保障也没有,国家也不管,宅基地原则上还要交回。如果是农村户口,国家比较重视,还享受很多保障,所以尽量别转为好,根据当前户口改革情况,以后可能有变化。以是宅基地房子继承问题的回答。农村宅基地继承政策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不可以继承的,仅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由继承人进行继承,相应的继承政策包括: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023-08-08
    426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有继承权吗继承的过户手续
    农村宅基地房屋有继承权。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一、公务员在本村的宅基地有优惠吗?公务员不是农村户口,不能享受农村集体土地分配,不可以强占宅基地;但宅基地上祖辈的房产可以继承。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因此,无论城里人、乡下人都可以继承在农村祖上留下的房屋。二、怎么处置死亡后的土地使用权人死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如下:1、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合法财产由他人继承人依法继承。遗产分配后,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继承人所有。2、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后续手续,即确认土地使用权。3、农村土地使用权中宅基地使用权不存在继承问题。宅基地使用权人死亡后,
    2023-03-13
    355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规划,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
    农村的宅基地不能进行继承。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宅基地只具有使用权不具备所有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故不能被继承。农村宅基地规划,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的法律依据《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纲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n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
    2022-06-30
    109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再婚
    词条

    再婚是指一方在配偶死后或双方离婚以后与他人再次结婚的行为。 再婚是以终止原来的婚姻为前提的,如果不终止原婚姻关系又结婚,则构成重婚。... 更多>

    #再婚
    相关咨询
    • 户口改变影响农村宅基地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13
      户口迁出后则不享受原村集体村民待遇,故宅基地也不再给划分,依据实际操作的经验,农村的宅基地已划分的通常不再收回,故小儿子可以继承。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有如下规定: 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第十条建房农户人口计算: (一)建房人口计算以本户农村常住户口为准。已领取
    • 农村耕地确权后城镇户口有权继承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6
      如果你把户口迁到了别的地方,你就不是该村村民了,就不能享受村民的待遇了,当然也不能参加土地确权了。
    • 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农村宅基地继承有哪些条件?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2
      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
    • 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宅基地继承权继承常识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8
      依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权属于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人,宅基地不属于个人遗产,不能被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一规定充分
    • 农村户口的宅基地继承权由谁来继承?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1-15
      1.农村祖上宅基地继承,继承人继承的是其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具体继承原则、继承方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