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机关应如何处理即将到期的取保候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8 19:36:41 449 人看过

一、执行机关应如何处理即将到期的取保候审

1.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2.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3.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4.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敲诈勒索罪符合相关条件可以取保候审,敲诈勒索未遂也是可以批捕的,敲诈勒索之后取保候审的情形包括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情形,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等。

二、取保候审是在逮捕前还是逮捕后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当中对于当事人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是没有时间的规定的,所以在批捕的前后都是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但是就原则上来说需要在法院判决生效之间的时间进行办理。

办理取保候审的3个阶段:

1.侦查阶段:普通案件侦查是由公安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由检察院办理。

2.审查起诉阶段:就是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阶段。检察院阶段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3.审判阶段:就是法院审判的阶段,法院判决之前都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三、取保候审分几种方式

取保候审有两种方式:

1.提出保证人担保;

2.提交保证金担保。

采取保证人保证的,保证人必须符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以及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对未成年人取保候审,应当优先适用保证人保证。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采取保证人保证的,保证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并经公安机关审查同意: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n(一)与本案无牵连;\n(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n(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n(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22: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告知被取保候审人什么情况
    一、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告知被取保候审人什么情况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
    2024-01-29
    377人看过
  •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取保候审即将到期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取保候审即将到期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6.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7.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8.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9.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二、取保候审的期限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
    2023-08-03
    316人看过
  • 哪个是取保候审执行机关
    一、哪个是取保候审执行机关1、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由公安机关执行。2、由国家安全机关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以及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2024-01-27
    182人看过
  • 如何应对取保候审期限到期
    取保候审期满一年后,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又没有故意犯罪的,取保候审应当撤销,期满退还押金。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取保候审期限为一年,期满后没有新的犯罪事实的,需要解除取保候审状态,但取保候审期间犯罪事实认定清楚的,立即批准逮捕。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尚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担保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取保候审后怎么办?取保候审后应该:1.嫌疑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保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2.嫌疑人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只是手段,候审才是目的,因此被保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义务在接到传讯后及时到案。3.嫌疑人不得干扰证人作证。4.嫌疑人不得伪造证据或者串通供词。被保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
    2023-07-01
    95人看过
  • 取保候审的期限有什么规定?取保候审有什么机关执行?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取保候审有公安机关执行。
    2021-12-14
    425人看过
  • 如何处理即将到期的保险贷款续期问题
    一、如何处理即将到期的保险贷款续期问题和建议即将到期的保险贷款续期步骤:1.提交续期申请: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需要填写续期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2.等待审批结果:提交续期申请后,需要等待保险公司的审批结果。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会在一定时间内对申请进行审核,并给出是否同意续期的答复。3.签订合同并支付费用:如果续期申请获得批准,需要与保险公司签订新的保险合同,并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费用。二、即将到期的保险贷款续期需要材料即将到期的保险贷款续期所需的具体材料可能因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您可能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身份证明:通常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或驾驶执照等。2.保单信息:提供即将到期的保险合同的保单号码、保险单原件或复印件等。3.还款记录:展示您过去的还款记录,以证明您有良好的还款意愿和能力。4.续期申请表:填写并提交保险公司提供的续期申请表,表明
    2024-01-20
    410人看过
  • 如何合理处理即将到期的身份证
    一、如何合理处理即将到期的身份证合理处理即将到期的身份证的方法是: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公民姓名变更或者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可换取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二、身份证的期限多长身份证年限依情况而定:1.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5年;2.年满16周岁至25周岁的公民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10年;3.年满26周岁至45周岁的公民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20年;4.年满46周岁的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长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三、办理身份证
    2023-09-05
    197人看过
  • 如何处理即将到期的房租合同
    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如果原租金过低,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高租金的实际水平,确定合理的新租金。原承租人不同意的,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可以与他人建立租赁关系。租赁到期后,出租人未提出新条件的,承租人继续按原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并接受的,视为租赁关系的延续。租赁到期后,出租人因自住需要不愿继续出租,未订立续租合同的,承租人应当将房屋返还出租人。出租人应给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时间,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并有道德协助承租人找房。承租人也应按期腾房。房租到期合同期限到了怎么办一、租房到期,合同怎么处理租赁合同到期视为自然终止,应该退还房屋,如果继续租但没有签合同,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二、租房合同到期怎么处理(一)出租人和承租人重新签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所以租户若想
    2023-07-07
    253人看过
  • 取保候审执行的属于哪个机关
    1、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由公安机关执行。2、由国家安全机关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以及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
    2023-02-21
    386人看过
  • 取保候审的案件公安机关将如何走程序
    一、对于取保候审的案件公安机关将如何走程序取保候审的法律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决定等。申请取保候审的程序主要是: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3.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
    2024-01-11
    171人看过
  • 取保候审是否即将结束
    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不会结束。如有犯罪事实,将被逮捕并变更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不得超过六个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案件侦查、起诉、审理。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取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取保候审外出会不会追查取保候审外出会追查。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取保候审外出到其他所居住的市县的情形,其用人单位是会追查的;2、给予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取保候审外出需要以下手续: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023-07-03
    281人看过
  • 执行取保候审的机关怎样确定
    1、(1)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由公安机关执行。(2)由国家安全机关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以及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3)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
    2023-02-24
    403人看过
  • 派出所不执行取保候审的案件应该如何处理?
    首先要对精神病进行鉴定,区分是完全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一直处于发病状态,根本无法了解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还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间歇性精神病人)。如果是前者,可以完全免除处罚,但民事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除非监护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犯罪行为中有清醒的认知,处于未发病期,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于完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以从轻、减轻、避免处罚。派出所办的取保候审、取保候审能不能撤销?可以,取保候审是我们国家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解除取保候审按以程度序进行:第一,是由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委托人向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申请。第二,是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对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2023-08-05
    254人看过
  • 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通知哪些机关执行
    一、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通知哪些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具体指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二、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取保候审怎么办理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
    2024-01-09
    33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的咋办,即将届满执行机关应如何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5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如何处理,有哪些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1-24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被取保候审人的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执行机关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并作出决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24
      1、采取保证人形式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发现保证人丧失了担保条件时,应当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收到执行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应当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 2、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3、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
    • 受案机关受案后未改变原取保候审时限即将期满的,应当如何处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7
      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15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这一条款对受案机关受案后未改变原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而取保候审的时限即将期满的情形下,如何处理进行了规定。它隐含了下列内容:受案机关受案后不对犯罪嫌疑人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或改变为其他强制措施并不
    • 即将到期的如何处理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1
      根据《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