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人员人误工费的计算: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一、撞车赔偿误工费是怎么计算的
误工费由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一)时间确定:
1、住院治疗期间,误工时间以住院时间为准。
2、出院后仍需休养的,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二)误工标准: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操作中,受害人要提供事故前后收入减少的证明(如个人所得税证明)。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不能举证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机动车质证要点误工费怎么计算?
机动车质证要点中的误工费的计算方式主要是: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365日)×误工天数。
(一)受害人无劳动能力且无劳动收入的,不予赔偿误工费。
(二)只赔偿受害人本人的误工费,对护理人员的误工费不予赔偿。
(三)只承担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而不是受害人的固定收入。有些受害者受伤后,单位并不扣发或者只是部分扣发收入,特别是受害人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的情况下。在受害人属于工伤、受害人是军人、公务员的情况之下,大多数受害人的工资不会因交通事故而全部扣减。
(四)受害人申报实际减少的固定收入的,不仅要求受害人提供劳动合同及工资领取证明(超过个人所得税始征起点的,还应提供完税证明),或合法经营的登记文件及纳税证明,而且要求受害人提供收入减少的相关证明。受害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与实际收入相差较大,可申请法院向税务机关或者社保局调查取证。
(五)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时间明显不合理的,参照公安部发布的《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确定误工时间,并以此作抗辩。但不一定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六)受害人为退休人员的,如果不能提供收入减少证明,不予赔偿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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