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变更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12 20:06:33 388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医疗机构。

《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七条

七、当《印鉴卡》中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项目发生变更时,医疗机构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3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变更申请表

[格式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

填写准确、完整、符合规范,原件1份。

申请单位提供

《关于印发的通知》七、当《印鉴卡》中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项目发生变更时,医疗机构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3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2

变更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文件?[示范文本下载]

需提供变更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文件,复印件1份。

申请单位出具

《关于印发的通知》七、当《印鉴卡》中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项目发生变更时,医疗机构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3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3

变更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证明文件?[示范文本下载]

需提供医疗机构批准变更的证明文件,核验原件。

申请单位出具

《关于印发的通知》七、当《印鉴卡》中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项目发生变更时,医疗机构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3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4

变更药学部门负责人的证明材料?[示范文本下载]

需提供医疗机构批准变更的证明文件和药学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申请单位出具

《关于印发的通知》七、当《印鉴卡》中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项目发生变更时,医疗机构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3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5

变更采购人员证明材料?[示范文本下载]

需提供医疗机构批准变更的证明文件、采购人员的身份证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申请单位出具

《关于印发的通知》七、当《印鉴卡》中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项目发生变更时,医疗机构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3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三、办理流程

1

收件

2

受理

3

审查

4

决定

5

制证

6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核验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1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收件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翁庆南

<!--

-->

当场收件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翁庆南

<!--

5个工作日-->

当场受理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变更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医疗机构二、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齐全: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变更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变更医疗机构负责人:需提供医院批准变更的证明文件。

4、变更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需提供医疗机构批准变更的证明文件。

5、变更药学部门负责人:需提供医疗机构批准变更的证明文件

6、变更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人员:需提供医疗机构批准变更的证明文件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与决定

审查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翁庆南

当场审查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变更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医疗机构二、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齐全: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变更申请表:申请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完整、符合规范。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复印件:。3、变更医疗机构负责人:需提供医院批准变更的证明文件。4、变更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需提供医疗机构批准变更的证明文件。5、变更药学部门负责人:需提供医疗机构批准变更的证明文件和药学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6、变更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人员:需提供医疗机构批准变更的证明文件、采购人员的身份证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三、审查内容:1、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2、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3、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依法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4、审批条件是否擅自增减,是否设置前置条件;5、需要现场审查的事项,其实施程序是否合法,评审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6、审批程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

7、报批材料是否符合审批的相关规定。四、审批要点:1、受理、审查环节是否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办理;2、受理环节资料接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3、审批资料是否齐全、签署是否规范、明确。

提出审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翁庆南

当场决定

一、审查内容:1、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2、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3、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依法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4、审批条件是否擅自增减,是否设置前置条件;5、需要现场审查的事项,其实施程序是否合法,评审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6、审批程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7、报批材料是否符合审批的相关规定。二、审批要点:1、审查环节是否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办理;2、审批资料是否齐全、签署是否规范、明确。

1、申请事项符合国家审批的相关规定,准予行政许可的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填写变更记录,不予行政许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制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翁庆南

10个工作日-->

当场制证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1、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填写变更记录。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通知书》。[下载][下载]

[下载][下载]

-->

发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翁庆南

-->

当场发证

1、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填写变更记录。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通知书》。

?不予许可决定通知书

资料[下载]

-->

四、办理地点

遵义市红花岗区凤凰南路136号国际会展中心三楼遵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C048号市卫计委窗口,乘坐1路、3路、9路、26路、33路、旅游1路等公交线路经停,可在凤凰山广场公交站点上/下车。??

五、办理时限

0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遵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2

法定依据

卫生部关于印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的通知[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卫生部关于印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的通知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7日 19: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管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相关规定
    从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生产以及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生产的企业,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步审查,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生产的企业,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有效期是多久三年。《印鉴卡》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医疗机构应当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的申请后,应当于4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经审核合格的医疗机构可发给《印鉴卡》,并将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情况抄送所在地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会同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公安部
    2023-07-06
    166人看过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邮寄)证明核发
    审批流程:受理→审核→批准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审批条件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申请核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具有保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送到目的地的封闭设施。二、含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武汉市行政区域内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的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教学科研单位申请核发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审批时限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即办需提交的材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1、单位申请报告;2、运输证明申请表;3、生产(经营)许可证、GMP(GSP)证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4、申请运输药品的情况说明;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麻醉药品、
    2023-12-07
    442人看过
  •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卫生部关于印发《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5〕4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保证患者正常医疗需求,防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我部制定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一、为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开具、使用、保存管理,保证正常医疗需要,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二、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三、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附后)。病历由医疗机
    2023-06-05
    141人看过
  • 遵义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许可办理在什么地点
    一、办理地点遵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咨询窗口B012,遵义市红花岗区凤凰南路国际会展中心三楼,乘坐1路、3路、9路、26路、33路、旅游1路等公交线路经停,可在凤凰山广场公交站点上/下车。??二、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材料来源法定依据及描述1书面申请书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经营申请表》[格式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原件一份;《申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经营申请表》可直接到遵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网址:www.zyfda.gov.cn。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申请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申请零售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报《申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经营申请表》(附件1),报送相应资料(附件4)。2加盖企业公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
    2023-05-28
    137人看过
  • 合肥麻醉药品和第一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审批指南
    法律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2号)办理条件:1、具备药品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药品经营企业的开办条件;2、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储存条件;3、有通过网络实施企业安全管理和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经营信息的能力;4、单位及其工作人员2年内没有违反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5、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定点批发企业布局;6、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定点批发企业,还应当具有保证供应责任区域内医疗机构所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能力,并具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经营的管理制度。所需材料:一、在省内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审批1、申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经营申请表;2、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并附电子版;3、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GSP认证证书复印件,企业如拟由分支机构
    2023-05-30
    105人看过
  • 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的管理规定和定义概述
    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进口、出口实行许可制度。发生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形,案发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同时依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或者有证据证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可能流入非法渠道的,应当及时开展调查,并可以对相关单位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立案标准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个人或者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提供鸦片二十克以上、吗啡二克以上、度冷丁(杜冷丁)五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
    2023-07-02
    439人看过
  • 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与麻醉药品管理定义是什么
    一、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与麻醉药品管理定义是什么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进口、出口实行许可制度。发生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形,案发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同时依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或者有证据证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可能流入非法渠道的,应当及时开展调查,并可以对相关单位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十一条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制度。禁止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提供、持有、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2024-01-12
    107人看过
  • 第三百五十五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定义、量刑】
    刑法解释:第三百五十五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定义、量刑】第三百五十五条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解释】本条是对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违反规定向他人非法提供上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犯罪及其刑事处罚的规定。本条共分二款。第一款是关于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
    2023-06-11
    396人看过
  • 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如下: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2、医疗机构要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二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2024-04-30
    363人看过
  • 一类精神药品和二类精神药品的区别
    一、什么是精神药品精神药品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可以产生依赖性的药品,并依据对人体产生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使用应认真管理,严禁滥用。二、一类精神药品和二类精神药品的区别精神药品的类别依据其产生的身体依赖性和对身体的危害程度划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其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同麻醉药品管理,不能零售,只能在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医疗机构由具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处方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可以由具有销售资格的药店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计量销售,处方保存2年备查,当然,一般医疗机构也可以处方使用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
    2023-04-12
    444人看过
  • 贵阳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内部改变药品生产场地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依据及条件描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改变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名称、改变国内生产药品的有效期、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内部改变药品生产场地等的补充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并审批,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并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二、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材料来源法定依据及描述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示范文本下载]及其附件的复印件,原件1份、复印件2份。食药监部门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4的要求,该项资料包括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本品各种批准文件,如药品注册批件、补充申请批件、商品名批准文件、药品标准颁布件、药品标准修订批件和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的文件、《新药证书》、《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等。附件包括上述批件的附件,如药品标准、说明书、标签样稿及其他附件。2证明性文件?[
    2023-11-25
    425人看过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非法提供的定义是什么?
    我国刑法中第三百五十五条明确规定,生产、运输、经营、使用国家依法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工作人员,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向其他人提供国家管制的能够致癌的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情节恶劣的,判处三年到七年之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一定的金额。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怎么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应按如下规则判处:1、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以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川国家管制的麻
    2023-07-01
    453人看过
  • 一类精神药品是毒品吗
    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属于毒品。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后可以开车吗一、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后可以开车吗1、服用管制精神药品后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路。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不得驾驶机动车。虽然只列出了针对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规定,但其它很多有可能造成驾驶隐患的药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
    2023-07-21
    277人看过
  • 贵阳南明区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审批(延期)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依据及条件描述第七条生产单位申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应当向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二)生产设备、仓储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设施情况说明材料;(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相应安全生产知识的证明材料;(六)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相应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证明材料及无毒品犯罪记录证明材料;(七)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八)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件),免于提交本条第(四)、(五)、(七)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二、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材料来源法
    2023-12-16
    33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6
      具有一定医疗技术条件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使用麻醉药品,须填报《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经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发给《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医疗机构凭《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向麻醉药品经营单位采购麻醉药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有效期为三年,并留存二年备查,样式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简介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11
      食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油漆等非药品生产企业需要使用咖啡因作为原料的,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向定点批发企业或者定点生产企业购买。科学研究、教学单位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开展实验、教学活动的,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向定点批发企业或者定点生产企业购买。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标准品、对照品的,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
    •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与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区别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什么是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是指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个人,明知他人是吸毒者,而向其提供国家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由以下四个犯罪构成要件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
    • 一类精神药品和二类精神药品的区别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29
      一类精神药品和二类精神药品的区别 精神药品的类别依据其产生的身体依赖性和对身体的危害程度划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其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同麻醉药品管理,不能零售,只能在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医疗机构由具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处方使用,第二类精
    • 精神药品的使用条件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30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