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空挂人员是否享有居住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01:50:16 365 人看过

户口空挂人员常常是没有居住权的,相反,一些没有户口而满足相应条件的人也是有居住权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一、怎样才能确定法院的居住权

法院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确定居住权。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居住权可以终止吗

居住权无法人为终止,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

三、父母是否可以不让成年子女住自己家

看具体情况。

(1)如果房产证上有子女的名字,子女对房子享有部分所有权,即使成年了父母也无权驱赶。

(2)如果子女对父母的房产享有居住权,父母不能不让成年子女住自己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自登记时设立,不得转让、继承。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一旦确认,撤销只有两种方式:享有居住权的当事人同意撤销居住权,或当事人死亡

(3)如果以上两种情形皆不存在,父母可以不让成年子女住自己家。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照顾抚养的法定义务,但对成年子女没有照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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