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联营合同效力纠纷案的诉讼费承担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0 08:10:29 287 人看过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三十二条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负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一、土地联营合同效力纠纷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土地联营合同效力纠纷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4日 14: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效力纠纷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律师诉讼费的承担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事故车辆扣留后拿车的办法:(一)交够押金在交警的事故专用账户里。(二)等事故认定书拿到后,检验、鉴定车辆后按照程序放车。(三)对方签字、达成协议后放车。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俗称暂扣证)。同时,又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3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检验、鉴定。并且,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超过20日的,应当报上级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2日之内,将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送达之日起3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公安交管部门应该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2日内,将重新检验、
    2023-06-16
    53人看过
  • 土地类合同纠纷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就是有效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效力之争,主要是争议承包合同的签订是否经过民主议定,即是否按照土地管理法、村民组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在对外发包土地时,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未经此程序则合同无效。由于承包合同的特殊性,除生产工具可移动性的东西承包人可自行带走外,对处于生长期的作物具有不可移动的特点,还有与发展生产有关的基础设施如灌溉用的水井,进入承包地修建的道路、电路、方便承包人开发居住的房屋等均属不能移运的附着物,应作价补偿。如果一方有损失,则应根据引起合同无效的过错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发包方不能利用无效合同获得被返还土地的同时,而无偿获得所有权属于承包人的地上附着物。此类纠纷的提起首先要审查主体资格,此类诉讼的主体资格,提起诉讼的原告属发包方所属的半数以上村民,被告为发包方,承包人作为第三人。对于如何从证
    2023-02-26
    399人看过
  • 集体土地联营联建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与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内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方式共同举办企业,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方式与外商共同举办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使用集体土地。一、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呢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二、集体土地上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集体土地使用权一般包括以下三种,分别是:1、农用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
    2023-02-16
    41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纠纷诉讼费规定是什么
    属于财产案件,其案件受理费按照争议的金额以一定的比例缴纳:争议金额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000-50000元的部分按4%交纳;超过5万-10万的部分按3%交纳;超过10万-20万的部分按2%交纳;超过20万-50万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万-100万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0万的部分按0.5%交纳。除了缴纳案件受理费外,还要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包括: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补贴;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等。一、诉讼费交纳范围是什么?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
    2023-02-15
    466人看过
  • 继承诉讼的诉讼主体怎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只要符合这四个要件法院就应当予以受理,告一人还是告数人,告与不告都是当事人的权利。但是北京的某些法院立案厅的做法是:必须罗列所有继承人、转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为被告才予以受理,否则不给立案,说这是内部的规定,不可逾越!法院的内部规定竞然可以对抗基本法律的规定。对于此类的必要共同诉讼,司法解释规定了相应的处理方式,不会出现处理不能的法律障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
    2023-05-01
    408人看过
  • 工伤保险纠纷法院怎么判决诉讼费承担主体
    工伤保险纠纷案件中法院一般判决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一、哪些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承担?(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二、工伤保险在哪些情形下可以拒付赔偿金?(
    2023-06-22
    236人看过
  • 土地纠纷怎么判刑,土地纠纷行政诉讼时效怎么认定
    土地纠纷行政诉讼时效为6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在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因房产起诉案件自行政行为出台之日起二十多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出台之日起五年以上,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农村土地纠纷谁来仲裁?“三农”问题始终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的一个重点,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转型,农村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型纠纷。对于这些矛盾,需要一个依法解决的法律通道,毕竟村民自治不是万能的,它不能超越法律的框架,更不能私自“造法”。农村矛盾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决,则会养疽成患,直接影响到社会的长治久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共有7种情况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农村土地纠纷并未列在其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法研200151号文”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成员之间因收益分配产生的纠纷,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当事人就该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
    2023-08-18
    490人看过
  • 继承纠纷诉讼时效期限是多久,继承纠纷诉讼费谁承担
    一、继承纠纷诉讼时效期限是多久继承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1.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公民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继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因此应当适用三年诉讼时效。继承人因为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2.继承人因遗产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即使继承人不知道其权利被侵犯,或者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的时间未超过3年,继承人也不得再提起诉讼。二、继承纠纷诉讼费谁承担继承纠纷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法律依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
    2023-06-08
    412人看过
  • 建设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主体有哪些
    【为你推荐】解除劳动合同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定金能退吗效力待定合同违约金怎么算转租合同在因为建设合同而产生纠纷的时候,由于涉及到的工程款项比较多,影响也比较大,因此很多当事人都会选择以起诉的方式来解决相关纠纷。那么此时对于建设合同纠纷案件来讲,具体的诉讼主体包括哪些人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通常为建设工程的发包人和承包人。人民法院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具体确定该类纠纷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2、因拖欠工程款引起的纠纷,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合同转包而由实际施工人起诉承包人的,可不将发包人列为案件的当事人、承包人提出将发包人列为第三人,并对其主张权利而发包人对承包人又负有义务的,可将发包人列为第三人,当事人根据不同的法律关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转包经发包人同意,即属合同转让,应直接列发包人为被告。3、因工程质量引起的纠纷,发包人只起诉承包人,在审理中查明
    2023-06-01
    490人看过
  • 土地承包合同效力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
    土地承包合同效力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效力之争,主要是争议承包合同的签订是否经过民主议定,即是否按照土地管理法、村民组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在对外发包土地时,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未经此程序则合同无效。一、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与其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承包农村土地,并交付一定收益的协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主要包括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包括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任务下达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承包经营关系的事实和文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2023-03-28
    438人看过
  • 遗产继承纠纷案的诉讼费用及承担方是什么?
    根据遗产金额按照相应比例交纳,由败诉方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诉讼费用的承担由法院判决,原则是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各方当事人就案件达成了调解协议且就诉讼费也达成了协议,则法院会尊重当事人的意见。遗产继承诉讼费由谁承担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2、根据《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案件受理费(诉讼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和再审案件中,依照《交纳办法》的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以诉讼标的额的大小,分段依一定的比例分别计算,然后将各段的数额相加即为案件的受理费的总额。《
    2023-07-18
    73人看过
  • 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有何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一、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有何法律规定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体现在《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过了,权利人同样可以提起诉讼维权,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提出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权利人丧失胜诉权。当事人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不能够主动向当事人释明,指导或引导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更不能直接援引诉讼时效制度,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院要依法审理判决。法院判决后,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不得以超过履行期限为由要求债权
    2023-04-30
    197人看过
  • 联营合同纠纷案民事起诉状
    本文为您介绍联营合同纠纷案民事起诉状,如有其他疑问请点击合同纠纷赔偿栏目继续了解。民事起诉状原告:广州市xx商贸有限公司被告:广东苏宁电器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410929.82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自原告起诉之日起至全部清偿日止的利息;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主要事实和理由:2007年12月,原被告签订《商品推广与销售主合同》及其附件:附件1《销售政策合同》、附件2《结算合同》、附件3《市场价格调查确认合同》、附件4《甲方促销员管理合同》,双方约定以联营方式以被告名义在被告经营的各电器卖场销售原告经销的电器产品,销售收入按约定比例分配。合同期限自2007年12月16日至2008年12月15日。2009年2月15日,双方合作终止,被告合计欠原告货款结算款324430.82元未支付。另,原被告合作的2006年期,被告向原告购买了一批小家电产品作为销售赠
    2023-06-04
    424人看过
  • 交通纠纷诉讼费怎么承担
    一、交通纠纷诉讼费怎么承担交通纠纷诉讼费的承担规则如下: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2.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二、交通纠纷开庭当事人一定要到场吗纠纷开庭当事人不一定要到场,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庭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三、交通事故纠纷赔偿项目交通事故纠纷赔偿的项目如下:1.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
    2023-06-16
    484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效力纠纷是指因合同无效、被撤销或未生效而引起的争议。 合同效力纠纷通常涉及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变更、终止等环节,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决合同效力纠纷的方法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更多>

    #合同效力纠纷
    相关咨询
    • 集体土地联营联建合同是如何样的,有什么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31
      不能买卖,买了也不能把土地使用权办到你名下,只能租用,租用不改变用途是没有关系的。 要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只能通过土地市场拿到国有用地。
    • 法定继承纠纷诉讼费的承担是怎样规定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27
      公民们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依法交纳诉讼费用。人民法院的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 合同纠纷如何认定诉讼费的主体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24
      正常情况下是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的,但在合同纠纷案件中,若胜诉方自愿承担相关的费用,人民法院也不会强制干预,如果合同纠纷案的审理结果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双方都要承担一部分诉讼费。
    • 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5
      (一)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因不同的联营形式而有所区别: 1、法人型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由法人型联营体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伙型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由合伙型联营体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3、协作型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由联营体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联营体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确有困难的,如法人型联营体已经办理注销手续,合伙型联营体应经工商部门注册
    • 如何认定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诉讼主体,农村承包经营纠纷诉讼主体是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
      要正确认定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诉讼主体,应根据农村承包经营合同的签订情况和实际承包经营情况,区分不同情况分别确定诉讼主体。承包户只有自然人一人的情况,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的承包者即为诉讼主体。以户为名义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户内由二个以上自然人组成,“户”即为诉讼主体,户主为代表人,根据现实生产生活习惯,具体承包户可以在“户”的前面加上户主的姓名;这种情况也可以把“户”内的全体成员作为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列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