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大雨摔伤算不算工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4:41:41 151 人看过

工作中摔伤的,算工伤;上下班途中摔伤,不是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一、申办条件

1、职工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确认为老工伤)人员。

2、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3、工伤职工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二、申请材料

1、《认定工伤决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

2、《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3、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下同),及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原始票据

5、根据工伤职工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配置辅助器具的,需携带《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复印件和配置辅助器具费用原始票据。

(2)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需携带与承担工伤责任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用工登记名册复印件以及工伤职工负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

(3)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已发生变化的,企业单位的需携带承继单位愿意承担工伤责任的书面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分立、合并及转让的相关证明材料;机关单位的需携带《干部介绍信》或《商调函》;事业单位的需携带组织调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4)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认定为工伤的,需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5)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5-10级工伤职工,需携带下列材料:

①用人单位需携带注明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②若属于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如辞职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

③若属于45周岁以上女性工伤职工的,用人单位需携带该工伤职工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6、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携带由工伤职工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7、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申领的无需携带)

用人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本人签名。

注:为确保及时办理社保业务,参保人员应提供具有结算功能的个人实名制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可咨询您账户所属的银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0: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建筑工地生活区摔伤算不算工伤?
    建筑工地生活区摔伤不算工伤,必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才认定为工伤,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
    2023-06-17
    275人看过
  • 员工领工资时摔倒受伤算不算工伤
    工伤认定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
    2023-04-27
    215人看过
  • 下班后淋浴摔倒算工伤
    1、如果是因为工作环境恶劣,下班后需要洗澡、下班回家、洗澡摔倒,可视为从事收尾工作,遭受意外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负伤的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收尾工作时发生事故受伤的(3)在工作时间内或在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受伤的(4)患职业病的(5)因外出工作期间因事故造成的工作或失踪(6)在非其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中受伤或在城市轨道交通中受伤,上下班途中发生旅客轮渡、火车事故(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职工因工伤事故受伤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患病的,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有特殊原因的,应当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延长申请期限。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
    2023-05-07
    482人看过
  • 员工牙齿摔断算不算工伤?
    一、员工牙齿摔断算不算工伤?因工作时间内工作原因摔断的可以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指: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疾病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针对转业军人的保护,军人在战斗中或者在履行职责中负伤致残,依据《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之规定,军人伤残对于经有关部门评残,取得伤残军人证的退
    2023-04-28
    90人看过
  • 假期值班路滑摔伤算不算工伤?
    一、假期值班路滑摔伤算不算工伤?假期值班路滑摔伤不算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班途中受伤,只有两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即: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以及”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上班途中摔伤与此无关,不能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职工上班途中摔伤是非因工负伤,医疗费用应按医疗保险规定办理,停工治疗期间,法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二、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
    2023-04-28
    430人看过
  • 保安在工作巡查中摔伤算不算工伤
    一、保安在工作巡查中摔伤算不算工伤保安巡逻时意外受伤算工伤。保安上班时间,在工作区域内巡逻意外受伤,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向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申办条件1、职工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确认为老工伤)人员。2、用人单位按规定缴
    2023-04-28
    79人看过
  • 职工在工地摔伤没有住院算不算工伤
    在工地摔伤没有住院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摔伤的原因分析,一般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一、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
    2023-06-19
    220人看过
  • 退休人员自己摔伤算不算工伤?
    退休人员是不适用于工伤认定的,因为不存在交纳工伤保险以及社保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的争议,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2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一、拖欠工资怎么诉讼时效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你们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仍然存续就不存在时效的问题,其他的情况时效为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
    2023-03-08
    314人看过
  • 因为结冰在厂区摔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间已经进入厂区,在路上因为路面结冰导致摔伤,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一、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
    2023-03-16
    405人看过
  • 休息日出去送货摔伤算不算工伤?
    根据具体的情况认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一、一级至四级伤残赔偿标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
    2023-06-29
    320人看过
  • 女职工穿高跟鞋下楼摔伤算工伤
    2006年1月,闫某到乌市某物流公司上班。2008年4月8日,一次下班时不小心摔倒,并将鼻子摔伤。后经乌鲁木齐市劳动保障局申请认定为工伤,属十级工伤,并裁决单位承担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而单位认为,由于闫某穿着较高的高跟鞋下楼,才不慎摔倒将鼻子摔伤,不应该算工伤,但出于人道主义,可以给予闫某适当的经济援助,但不应该承担裁决书中所述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于是不服裁决,将闫某起诉到法院,请求依法判令不予支付闫某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闫某说,她的工伤已经由劳动部门认定,单位理应承担仲裁裁决的各项工伤待遇,但在与单位协商解除了劳动关系后,单位没有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官说,闫某在原告处工作时受伤已经认定为工伤,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其为丧失劳动能力十级,而且闫某与原告已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原告应依法给被告闫某支付一次性工伤医
    2023-04-11
    215人看过
  • 如果是下班喝酒摔伤算工伤吗?
    下班喝酒受伤不算工伤,下班喝酒的状况,并不是在工作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因此一旦受伤,当事人只能够自行承担损失,不算工伤。对于下班喝酒的状况,并不是在工作中,因此,一旦受伤,当事人只能够自行承担损失,不算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
    2023-06-19
    373人看过
  • 职工下班途中摔伤怎么算
    不算工伤,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算工伤,摔伤不被认定为工伤。一、上下班路上骑车自己摔伤单位赔偿吗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由此可知,是否可以为工伤关键看该职工在该起事故中是否负主要责任,如负主要责任,则无法认定为工伤。而在上下班路上自己摔伤是由于个人主要责任,不是他人责任导致你受伤的,所以不符合条件认定为工伤,也无法向任何人追究责任。二、发生交通事故有单方的工伤保险待遇吗单方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情况是存在的,只要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就可以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至七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
    2023-02-20
    174人看过
  • “下班买菜摔伤算工伤”需再次解读
    下班途中买菜算不算工伤?合理时间、合理路线如何界定?最高法院关于工伤的新规引发热议。下班途中买菜不小心摔倒,广东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陈宗文认为不算工伤事故,明显与公众理解的最高法院的工伤新规有差异。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等问题作了进一步细化,同时提出了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新概念。这对原有规定的细化,在人性化、可操作性上较之前更进了一步。但是,上下班途中、合理时间、合理路线及受伤的形式与责任因素等,仍然过于宽泛,在员工遭遇具体受伤事件时,认定工伤还是不可能毫无争议。广东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陈宗文的说法与最高法院新规掐架,恰恰提出了这一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最高法院的工伤新规,只对上下班途中的概念进行了规范,并
    2023-06-10
    37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工作期间遭遇下雨天摔伤算工伤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6
      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
    • 在上下班途中因下雨天摔倒致伤算不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9
      对于上下班途中摔倒致伤的情形,不属于工伤,不按工伤进行处理。但如果摔倒致伤的情形,如果属于工伤情形的,可以依法按工伤进行处理。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 雨天摔倒骨折算不算公伤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2
      不算。。。。。。。。。。。。。。。。
    • 下雨天上班摔倒算不算工伤,法律规定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18
      下雨天上班摔倒不算工伤,一般情况之下的话,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啊,是属于工作原因,在工作的时间和工作场合所发生的意外事故的话,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所以一切都是需要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来判断。
    • 打工天天下雨把腿摔断了算工伤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2
      对方是注册的,工作期间工作时受伤属于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