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贷活动中,债权人可以设定哪些方式的担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4:43:23 133 人看过

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一、签订担保合同要注意些什么呢

签订担保合同要注意如下:签订担保合同时,应明确采用哪种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主债权相关情况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包等经济活动中需要担保债权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担保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被担保主债权的类型和金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担保方式;

4、担保范围;

5、担保期限;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规定的内容的,可以纠正。

二、担保一般有哪五种类

担保的五个种类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这其中包括人的担保,保证属于人保;物的担保,抵押、质押、留置属于物保;金钱担保,即债务之外又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该金钱的得失与债务履行与否联系在一起,定金就属于金钱担保。

三、担保的房子和抵押的房子一样吗

担保的房子和抵押的房子是不一样的,担保包括抵押,担保的房子不一定是抵押的房子。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抵押是担保的一种方式,一般适用于不动产,无需转移占有,要登纪,如果不登记,抵押合同时生效的,但是抵押权不生效,此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登记。抵押也属于担保,担保分为实物担保和第三方担保。实物担保其实就是抵押,比如用房产的产权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而第三方担保就是由第三人或是担保公司承担连带的担保与保证责任向银行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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