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形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04:50:38 446 人看过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有两种表现形式: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和专门的仲裁协议书。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争端发生前订立的将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争端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

其特点是:

第一,它是当事人之间在争端发生前所达成的将争端提交仲裁解决的约定;

第二,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文件而是主合同中的一个条款。

仲裁协议书是指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将已经发生的争端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

其特点是:

第一,它是当事人之间在争端发生之后所达成的将争端提交仲裁解决的约定;

第二,它是一个独立的文件,其内容是将特定的争端提交仲裁解决的一项单独的协议。

必须强调的是:无论是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还是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书,都必须包括如下内容:

第一,将争端提交仲裁解决的意思表示。即双方当事人同意将争端通过仲裁的方式而不是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解决的约定,这是仲裁协议最重要的内容。如无此项约定,便不可能有仲裁的发生。

第二,提交仲裁的事项。即将什么样的争端提交仲裁解决,这是对仲裁庭的管辖权做出界定的依据。如果仲裁庭裁决的事项超出了该项协议的范围,则超出协议规定的范围的事项所作的裁决就不能得到法院的承认与执行。

第三,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机构。即选择哪一个仲裁机构及仲裁庭组成人员的人选。此外,当事人还可以就其他与仲裁有关的事项做出约定,如仲裁地点、仲裁应当适用的规则等。

综合上面所说的,国际商事一般针对的是商业投资,而对于国际投资一般是针对于个人投资,两者之间所发生的争议,所存在的仲裁形式也是不一样的,解决的问题本质是有很大的区别,但不管是引起的哪一种争议,都需要有合法的证据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一、关于仲裁管辖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及第六条分别对此规定如下:“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仲裁机构不能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也对仲裁管辖权问题有明确规定,该规则第三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的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协议和一方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受理案件。”

由此可见,纠纷是否可以通过仲裁解决以及谁享有仲裁管辖权取决于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仲裁协议。

为证明当事人之间曾就仲裁作出约定,各仲裁机构一般都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提交书面仲裁协议,其形式可以是合同仲裁条款也可以是单独的仲裁协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17: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际商事仲裁相关文章
  • 国际仲裁协议有效性的认定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认定仲裁协议的有效性时涉及的内容如下所示:1.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协议选择国内总裁机构仲裁后,一方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由被告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如果仲裁机构先于人民法院结受申请并已作出决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仲裁机构接受申请后尚未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同时通知仲裁机构终止仲裁。仲裁协议如被法院最终认定为无效或不能执行,法院的裁定不能上诉。2.一方当事人就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申请仲裁,另一方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请求法院确定仲裁协议无效并就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起诉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通知
    2023-06-06
    208人看过
  •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效力要件的主体要求
    在机构仲裁的情况下,只有当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机构确实存在,或者至少可以根据常识推断,仲裁协议才有效。仲裁机构的决定被视为有效仲裁协议的必要要素的原因是,几乎所有常设仲裁机构都规定,只有当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明确表示将提交仲裁申请时,仲裁机构才会受理案件将争议提交仲裁。否则,即使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明确表示将争议提交仲裁,但未指明仲裁机构的名称,相关仲裁机构将拒绝受理该案件,因为它无法证明其对该争议具有仲裁管辖权然而,一些国家已显示出对该要素的要求越来越宽松的迹象。目前,英国在海事案件仲裁协议中只要求“提交伦敦仲裁”,这被视为仲裁协议的有效性。换言之,在英国法律制度下,仲裁协议中明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是协议有效性的法律要素之一。英国的这一做法对于维护当事人意思自治、扩大仲裁机构的管辖权、促进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具有合理和有益的一面。但是,由于各国的立法不同,坚持“只有在有约定的
    2023-05-07
    455人看过
  • 国际商会仲裁院与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有关系吗
    仲裁制度是指民(商)事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选定的第三者根据一定程序规则和公正原则作出裁决,并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仲裁通常为行业性的民间活动,是一种私行为,即私人裁判行为,而非国家裁判行为,它与和解、调解、诉讼并列为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方式。但仲裁依法受国家监督,国家通过法院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程序的制定以及仲裁裁决的执行和遇有当事人不自愿执行的情况时可按照审判地法律所规定的范围进行干预。因此,仲裁活动具有司法性,是中国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没关系。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就是中国贸仲另外一个名字相关法律知识:仲裁机构1、仲裁协会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人员的自律性组织,根据章程对仲裁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仲裁员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仲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中国仲裁协会的章程由全国会员大会制定。中国仲裁协会依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2、仲裁委
    2023-06-12
    482人看过
  • 1992年中国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中国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简易形式仲裁规例
    自1992年8月1日起生效本规例由中国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英交简称是HKIAC)印发,供同意循简易程序解决纠纷的人士使用。规例由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香港分会)订定,以配合小型工程标准形式合约使用。因本规例亦适用于建筑业及其它行业处理多类商务纠纷,故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刊印供各界参照采用。序言第一条本规例适用于各类以简易程序形式进行仲裁,仲裁可以透过聆讯形式进行,亦可只以文件往来形式进行。展开仲裁第二条仲裁的申请须由合约双方或任何一方填妥附于本规例的申请表格或该表格的复印本?o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出。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如确定申请为有效、便须委任仲裁兼或确认仲裁员的委任。程序第三条除非仲裁员认为有必要安排初步会面,否则在合约双方未有协议的情况下,所有仲裁程序事宜须按照仲裁员的书面指示处理。第四条申请人收到仲裁员按本规例第三条发出的指示后,须于十四天内将一份申诉书分别送交仲裁员及被诉人。申诉书须包括如
    2023-06-06
    485人看过
  • 确定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有效性与否的管辖权
    《仲裁法》第20条规定了确定仲裁协议效力的管辖权,“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做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做出裁决的,由人民法院裁定。”依据该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及法院当都可以作为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机构,但在确认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有效性方面,法院相对于仲裁委员会具有一定的司法优先权,这也是“司法最终决定原则”的具体体现。但该条并未就由何地的哪一级法院对争议进行管辖做出明确规定。有学者提出,仲裁委员会所在市的中级人民法院是最合适的管辖法院。但当事人选择的仲裁委员会与当事人住所及商业活动可能毫无联系,若由仲裁地法院来管辖,似有诸多不妥之处。且结合《民事诉讼法》中所确定的法院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当事人若欲通过仲裁地法院裁定的方式来认定有关仲裁协议的效力,将不可避免地产生一系列矛盾。究竟该由何地何级法院管辖,仍须待今
    2023-06-12
    392人看过
  •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是公认的
    当事人依法订立的仲裁协议受各国法律保护。除非法院认为该协议无效、无效或不可执行,否则法院应执行双方已经达成的仲裁协议。《纽约公约》确立的执行仲裁协议的概念可视为仲裁协议的最大发展。根据《纽约公约》,1985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示范法》第8条进一步规定,即使已就仲裁协议的标的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程序仍可启动或继续,在等待法院对该问题的判决时,可以作出裁决。到目前为止,已有126个国家和地区实施了《纽约公约》;大约有40个国家和地区全部或部分采用了《示范法》,而那些尚未采用《示范法》的国家和地区也非常重视参考《示范法》,并将其作为评估其立法质量的标准
    2023-05-07
    143人看过
  • 国际商事仲裁和国际投资仲裁是一样的吗?
    国际投资仲裁与商事仲裁是不一样的,它解决的不是主体投资者与当地合作伙伴之间的商事争议,也不是投资者母国与投资所在国的政府间争端,而是私人投资者作为一方与东道国政府之间因投资而产生的争端。国际投资仲裁中国企业对它不是很熟悉,运用也很少,主要使用者是欧盟和美.国的投资者。国际投资仲裁的实体法律依据是国际投资协定,包括双边投资协定、含有投资章节的区域贸易协定以及《能源宪章条约》等多边协定。这些投资协定通常采取比较广义的投资定义,被涵盖的任何投资因为东道国政府(包括地方政府)违反投资协定项下义务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均可考虑提起仲裁。仲裁的投资范围较广,包括动产、不动产、股权、知识产权、金钱请求权、特许经营权等。一、法定代表人是注册公司必须的吗?法定代表人是必须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
    2023-06-27
    388人看过
  • 国际商事仲裁通常面临哪些问题
    在国际民事诉讼中,法律的适用相对简单,法院地的程序法和冲突法都毫无例外地适用,适用的实体法是根据法院地的冲突规范确定的。在国际商事仲裁中,法律的适用可以摆脱仲裁地法律的控制,当事人可以独立选择程序法、冲突法和实体法。国际商事仲裁通常面临三个方面的法律适用:1.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仲裁协议是当事人自愿接受仲裁的唯一书面证据,它也是仲裁机构取得管辖权的法律依据。根据1958年《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以下简称《1958年纽约公约》)第2条,仲裁协议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合同中双方表示愿意将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仲裁条款,另一种是主合同之外的仲裁条款,由双方单独签署或包含在关于将争议提交仲裁的信函和电报交换中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关系到仲裁协议的效力和仲裁机构能否行使管辖权。它主要涉及当事人的缔约能力、仲裁协议的形式效力、仲裁协议的实质效力等。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难点在于,当仲裁协议
    2023-05-03
    310人看过
  • 国际商事仲裁中的派生仲裁请求
    在国际经济贸易交易中,当事人有充分的自由选择适当的争端解决方法。仲裁作为一种重要的仲裁方式,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采用。仲裁是指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第三方裁决,并同意双方均有义务执行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存在着派生仲裁请求权。本文拟对索赔的基本理论作一简要介绍。1、在国际商事仲裁中衍生仲裁请求权的概念上,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衍生仲裁请求权首先必须涉及衍生诉讼权,又称衍生诉讼权。派生诉讼权,是指当公司怠于追究公司机构成员的责任并通过诉讼实现其他权利时,具有法定资格的股东为公司的利益,按照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权利。在正常情况下,当公司利益受到侵犯时,只有公司本身才能提起诉讼。但是,当公司的控制人或某些股东不顾其他股东的反对而对公司采取行动,使得以公司名义起诉变得不可能或困难时,股东可以代表公司起诉。股东的这种诉
    2023-05-07
    496人看过
  • 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的职责有哪些
    仲裁员的职责主要是要独立、公平、公正、勤勉地从事仲裁工作,国际上基本是用两个词来概括,即独立和公正(independenceandimpartiality)。独立通常指仲裁员的外部联系或关系,即仲裁员对案件,或裁决结果不具任何经济利益,仲裁员不是某一方的雇员、顾问,或与某一方具有紧密的商业或专业关系,仲裁员要与各当事方等距离相处,平等对待。公正,是指仲裁员的主观心理状态,不偏袒任何一方,不先入为主、无根据地支持某一方当事人。国际上也有要求仲裁员要保持中立(netrality),但其含义基本与前述要求相同。联合国贸法会的示范法仅用了“独立和公正”。首先,在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中国的仲裁员一定要注意依据事实、适用法律以及仲裁规则发表意见,要力争自己的意见具有说服性,能够被其他仲裁员接受,切忌将自己打扮成指定方的代理人发表无根据的原则性意见或偏激、偏袒的意见,不要把不签字作为维护指定方利益的最好
    2023-04-03
    160人看过
  • 约定了国际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的时候要走哪些步骤?
    事实上,约定了国际仲裁协议,那么当事人依据规定申请仲裁时要按下面步骤做:1、提交由申请人或申请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名及/或盖章的仲裁申请书。在这里,需要注意仲裁申请书上要写明以下内容:(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和住所,包括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2)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3)案情和争议要点;(4)申请人的仲裁请求;(5)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2、在提交仲裁申请书时,附具申请人请求所依据的证据材料以及其他证明文件。3、按照仲裁委员会制定的仲裁费用表的规定预缴仲裁费。不过,在实际中,在接受仲裁申请,缴了仲裁费之后,接下来可能还要走一般仲裁的步骤:1、立案受理之后通常会先做个庭前调解。2、调解要是成了的话,直接在调解书上签订,然后等到送达文件就可以结案了。3、要是没调解成功,那么仲裁庭会开庭审理并做出裁决。4、裁决下来之后,就需要执行,要是不服的话,那就可以
    2023-04-30
    117人看过
  • 香港国际商事仲裁规则
    国际商事仲裁
    在香港仲裁由仲裁条例规范(第341章)。该条例设立了调整本港及国际仲裁协议的两种分离的制度,即本港仲裁协议由条例规范,而国际仲裁协议则由UNCITRAL示范法第I至VII章规范。该仲裁条例包括以下六部分:1923年仲裁条款议定书;1927年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日内瓦公约;1958年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纽约公约;选择法官-仲裁员的程序;1990年4月UNCITRAL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1987年,经香港改革委员会建议,香港采纳了UNCITRAL示范法以吸引更多的国际仲裁,同时使香港仲裁法更能为国际当事人所接受。有趣的是条例第六编收编了1985年UNCITRAL示范法草案的评论,1985年UNCITRAL报告及1987年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关于采纳UNCITRAL示范法的报告,高等法院在解释UNCITRAL示范条文时可参考上述文件。因仲裁条例对仲裁程序未做详细规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为本港及国际仲
    2023-06-12
    408人看过
  • 什么可以国际商事仲裁
    国际商事仲裁
    一、什么可以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仲裁,是指解决对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争议的方式之一。通常是在争议发生时,双方当事人通过自己订立的仲裁协议(或虽未订立仲裁协议但双方均同意采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协议中规定的仲裁机构(或双方一致选择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国际商事仲裁的程序:1、仲裁的申请和受理。2、仲裁庭的组成。临时仲裁机构可直接作为仲裁庭,常设仲裁机构内部则设有仲裁庭组织。仲裁庭由双方当事人合意选定或由有关仲裁机构基于当事人的授权或依职权指定的仲裁员组成。3、仲裁审理。分为口头审理和书面审理两种方式。4、仲裁裁决。二、什么是国际商事仲裁仲裁一词来自拉丁文,指争议当事人通过协议方式,自愿将争议提交第三方(仲裁机构),由其作出裁决的方式。国际经济仲裁也称国际商事仲裁,是指国际经济活动的各方当事人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第三者进行审理并做出仲裁裁决的方式。三、仲裁的种类有哪些仲裁的种类
    2023-06-05
    199人看过
  • 当事人采用哪种仲裁协议形式更方便呢
    首先,当事人应尽可能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仲裁协议。因为争议发生后,由于当事人的利害关系明显,争议双方往往不容易达成仲裁协议。其次,当事人应尽量选择仲裁条款这种形式。因为仲裁条款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是当事人事先设定的,可以避免以后双方就仲裁的问题发生争议。而且这种形式省时、简便,当事人只要在合同中做约定就可以了,避免了事后再专门约定仲裁条款的麻烦。同时,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确实象刚才这位同学所说的这样,当事人应尽可能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仲裁协议,因为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之间多少会有些冲突和摩擦,此时往往不容易达成一致意见。也在实践中争议发生之后订立的仲裁协议较为少见。而且最好采用仲裁条款这种方式订立仲裁协议。
    2023-05-01
    92人看过
换一批
#国际商事仲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际商事仲裁又称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仲裁、涉外仲裁等,是指不同国家的公民、法人将他们在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中所发生的争议,以书面的形式,自愿交由第三者进行评断和裁决。... 更多>

    #国际商事仲裁
    相关咨询
    • 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民事诉讼区别有哪些,国际仲裁仲裁机构怎么确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27
      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民事诉讼区别:(国际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一般而言,因涉外民事关系引发的民事诉讼称为涉外民事诉讼或国际民事诉讼。)(1)审理机构的性质不同。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无论是常设仲裁机构还是临时仲裁机构都是民间组织。而法院则是由官方设立的,法院作为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2)管辖权的来源不同。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来自于双方自愿订立的仲
    •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基本内容包括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1、仲裁事项,即提请仲裁的争议范围。仲裁事项必须订得概括而且明确,不可遗漏。 2、仲裁地点和仲裁机构。仲裁机构应当唯一而明确。如果约定临时仲裁庭仲裁,则应订明组成仲裁庭的人数及如何指定,亦即采用什么程序审理等;如果约定在常设仲裁机构仲裁,则应写明仲裁机构的名称。 3、仲裁程序,规定进行仲裁的程序和手续。包括如何提出申请、如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如何审理、如何做出裁决,以及如何收取仲裁费用等等。当
    •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国际实践是怎样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7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国际实践 (一)适用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选择的法律 这一法律适用规则是国际私法上著名的“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意思自治原则源于合同准据法的主观主义理论,因而亦称主观论,它是确定合同准据法的最基本的理论。该学说肇始于16世纪法国学者杜摩兰首先提出的“意思自治说”。根据该原则,法院在审理涉外契约案件时,如果发生法律冲突,应当适用当事人双方协商选择的那个法律;若当事人在契约中没有
    • 仲裁协议有形式要求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仲裁协议可以有两种形式,一是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二是以其他书面形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CIETAC仲裁规则规定,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仲裁协议是什么形式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03
      仲裁协议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即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仲裁协议书和其他书面方式。 仲裁条款是比较普遍的一种方式,一般是在主合同中写明合同发生纠纷提交某某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条款既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时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仲裁条款不因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而无效。即使合同无效,仲裁条款仍然是有效的。这就是仲裁条款的相对独立性的具体体现。 仲裁协议书是指双方当事人表示将纠纷交由仲裁机构仲裁的书面文件。其他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