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质押是否需要登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8:40:30 368 人看过

一、货物质押是否需要登记

依据我国《民法典》对质押的有关规定可知,质押可以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那么货物质押属于哪种呢?首先,在实践中货物质押分为两种形态,一种是将货物实物质押给第三方,另一种是将货物的提单、存货单质押给第三方。前者符合动产质押的情形,后者符合权利质押的情形。但无论是哪种情形,一般情况下,货物质押是不需要登记的,质押权自货物交付时起设立。

二、哪些情形需要质押登记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交付是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节点,但也存在例外情形,有些情形下设立质押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二条至第四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可以看出以下情形中,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1、出质提单、汇票、本票、支票等权利时交付权利凭证设立质权,但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

2、基金份额、股权出质需要登记。

3、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需要进行登记。

4、以应收帐款出质的,需要进行登记。

三、质押财产的注意事项

在财产上设立质权后,债务人如不及时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就拍卖质押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但双方不得提前约定: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质押物归债权人所有。这属于流质条款,没有法律效力。另外,质权人在占有质押物的期间要履行妥善保管的义务,期间内质押物发生毁损的,质权人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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