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裁定书的法律效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21:42:05 357 人看过

裁定书是审判机关为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

依法准许上诉、抗诉的裁定,应当制作裁定书。二审的裁定一般也要制作裁定书。裁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裁定的事项、理由及其他应予裁明的事宜。

如何在法院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效力

法院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09: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仲裁的效力与执行
    仲裁裁决的效力也称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我国的仲裁法根据国际惯例实行一级仲裁,即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必劝无条件地执行裁决所规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法院应当执行。执行亦即是强制执行。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对法律文书所确定内容的执行。《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裁决。按这一规定要求,在仲裁庭作山仲裁裁决后,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全面,及时地履行裁决内容所确定的义务。《仲裁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除经法律程序撤销以外,均有国家强制力作后盾,可通过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拒绝执行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023-06-06
    79人看过
  • 强制执行的债权公证书:具有一定法律效力
    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无疑义的追偿债款、物品、有价证券的文书,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的一种公证活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公证文书规定的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不经诉讼,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效力是公证三大效力之一,公证三大效力是:证据效力、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强制执行效力。能够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必须是有执行证书的债权文书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在2000年发布的《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四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债权人可以向原公证机关申请执行证书”。第七条规定:“债权人凭原公证书及执行证书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这个联合通知使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在程序上更加严密,更具操作性。从
    2023-07-08
    393人看过
  •  法院裁定书执行的意义
    这段内容讲述了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时使用的裁定文件称为执行裁定书,这些裁定文书是为了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执行裁定适用于执行全过程。在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的过程中,所做出的所有裁定文件都可以被称为执行裁定书。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文书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文书,司法实践中,执行裁定适用于执行全过程。 法院的执行裁定适用于哪些程序?法院的执行裁定适用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及刑事诉讼中财产的保全、先予执行、延期执行、停止执行等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先予执行、延期执行、停止执行等,而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即为此目的而作出。执行裁定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因此,当事人应严格遵守法院的执行裁定规定,
    2023-08-27
    78人看过
  • 不执行仲裁裁决书的执行法院怎么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执行管辖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一、仲裁裁决执行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
    2023-06-19
    139人看过
  • 强制执行通知书和强制执行裁定书的执行结果和效果
    执行通知书的意思就是告诉被执行人,该案件对方当事人已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如果被执行人不自动履行的话,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通知,是在采取强制措施之前,给被执行人发的通知,主要目的是责令被执行人在限期内主动自觉履行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强制执行裁定是对执行措施所发的文书,有执行措施必有执行裁定,比如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强制划扣、裁定赔偿等等。民事裁定书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多久申请执行的期限应当是二年,至于执行结束的期限,则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法律并无明确的规定。开始执行,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
    2023-07-06
    131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自作出裁决书之日起开始执行法律效力
    以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的争议;(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存在争议。行政裁定作出后多久开始执行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要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执行完毕,如果逾期不执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2023-08-08
    372人看过
  • 仲裁裁决的效力和执行条件
    一、仲裁裁决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无约束力,是否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我国仲裁法根据国际惯例实行一裁终局,即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无条件地履行裁决所规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二、当事人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1、申请执行的法院《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因此,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出申请。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两种
    2023-06-06
    215人看过
  • 强制执行力和法律效力的区别
    一、强制执行力和法律效力的区别强制执行力和法律效力的区别如下:1.决定主体并且执行主体不同:前者只有法院作出,后者既有法院又有行政机关作出;2.执行依据不同:前者包括法院的裁判文书、仲裁裁决书和公证债权文书,后者则包括法院的行政判决书、裁定书,以及行政机关制作的行政决定书、命令书等;3.授权法律不同:前者是民事诉讼法,后者是行政诉讼法;4.目的结果不同:前者目的是强制义务人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的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后者目的是强制义务人履行行政法中所规定的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5.执行对象不同:前者的执行对象多为财产权,后者的执行对象既有财产权也包括人身权;6.申请主体不同:前者多为民法中的债权人,后者行政机关可以向法院申请,也可以不申请就执行7.可否和解不同:前者在强制执行中可以和解,后者在强制执行中一般不得和解;8.可否救济不同:前者多为终审判决的执行,一
    2023-06-06
    217人看过
  • 裁定书与判决书在法律效力上有何区别?
    不一样。法院裁定书是诉讼文书,就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处理决定。判决书涉及民事、刑事、行政以及刑事附带民事的判决。法院裁定书是审判机关为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在我国,依法准许上诉、抗诉的裁定,应当制作裁定书。二审的裁定一般也要制作裁定书。裁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裁定的事项、理由及其他应予裁明的事宜。高院裁定书和判决书区别1、判决书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适用裁定解决的实体问题,如在执行期间依法减刑、假释等;解决的程序问题,如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重新审判以及当事人耽误期限,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的诉讼活动的申请是否准许时,可以适用裁定处理。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3、判决必须用书面方式体现,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
    2023-07-07
    486人看过
  • 法律规定强制执行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法律规定强制执行的效力是怎样的1.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2.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3.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二、强制执行是要几年内申请在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三、法院强制执行了微信里的钱会不会被冻结不会。民事诉讼中被法院强制执行,银行卡的钱会被冻结了,但是微信里的
    2023-07-10
    234人看过
  • 法院不予立案的民事裁定书有法律效力吗
    法院不予立案的民事裁定书符合法律规定就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一、民事诉讼法院立案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民事裁定和民事判决的区别是什么?1)适用的情况、范围不同。民事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一方面是为人民法院有效地行使职权,消除诉讼中的障碍,快速在推动诉讼进程;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证诉讼程
    2023-04-03
    194人看过
  •  监外执行判决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在判决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需要监外执行时,判决书中应该写明这一点。监外执行是指罪犯由于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被判处在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刑罚,同时在监外执行的一种执行方式。如果被判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需要监外执行,那么在判决书中应该写明这一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外执行是指这些罪犯由于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被判处在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刑罚,同时在监外执行的一种执行方式。 罪 犯 监 外 执 行 需 不 需 要 写 明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执行刑罚期间,如果出现了严重疾病或者怀孕等情况,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但是,罪犯的暂予监外执行,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罪犯必须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罪犯正在怀孕等情形。同时,《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中明确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果暂予监外执行,必须
    2023-09-12
    417人看过
  • 破产和解裁定书的法律效力具体有哪些
    破产和解裁定书的法律效力:破产程序终了;破产企业将恢复行使破产清算组所属财产的管理处分权;破产债权将按照破产和解条件进行变更;破产和解的效力不能及于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企业的保证人、共同债务人或者物上抵(质)押权人等所持有的权利。一、公司法中破产规定那些财产不是破产财产1、破产企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不能列为破产财产。如破产企业因租赁、保管等原因而经营管理的财产。这类财产所有权归他人所有,所有人有权通过清算组将财产收回。如果把该财产列为破产财产,则侵犯了财产所有人的财产权。2、属于国家专有或禁止流通的财产。如国家专有的破产、森林、滩涂等自然资源以及武器、弹药等。3、法律禁止执行的财产权益。如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因受到不法侵害而产生的请求权。4、破产企业的分支机构具备法人资格的,其财产不能作为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二、破产债权向哪里申报破产债权申报,是由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对自己合法拥有的债权进行申
    2023-06-24
    468人看过
  •  法院裁决的法律效力
    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以经过调解解决的同一事实和理由对另一方再行起诉。调解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当事人不得上诉。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如发现确有错误,当事人可以申诉,人民法院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在双方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后,该调解书将具有法律效力,与判决书和裁决书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调解书送达后,就产生以下后果:(1)当事人不能以经过调解解决的同一事实和理由,对另一方再行起诉;(2)调解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当事人不得上诉;(3)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调解书送达后,如发现确有错误,当事人可以申诉,人民法院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法 院 调 解 书 的 申 诉 程 序 是 怎 样 的 ?法院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调解纠纷时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对调解书的內容有异议,这时候就需要进行申诉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23-09-06
    352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法院执行裁定书效力怎么?民事裁定书和执行裁定书有什么区别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31
      民事裁定书,即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民事判决的过程中,为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就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文体。 执行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
    • 执行合同的效力决定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4-06
      第1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协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第18条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第19条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 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怎样A执行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7
      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权利人可以写一份执行申请书,将身份证和裁决书复印一份,然后向仲裁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清执行,就行了。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 仲裁调解书执行程序的范本及法律效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5
      根据法律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与判决相同。调解书和调解笔录,在法律上具有同等的效力。生效的调解书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1、生效的调解书确定了当事人间民事法律关系的效力; 2、结束诉讼的效力,一审的调解协议或调解书发生效力后,当事人不得上诉; 3、强制执行的效力。当负有履行调解书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时,权利人可以根据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法院执行裁定书效力是如何的,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7
      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 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但是仍然有个别办案经费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