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合同的不公平履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09:53:44 138 人看过

(一)逃避运营商应尽义务

部分运营商在制定河北省无线市话服务协议标准条款时,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故意逃避法律责任和义务规定:“由于网络通信质量的提高,公司采取网络扩容、调整、软件升级等措施,影响客户通信,公司不承担责任。”a>重庆一家洗衣店的“顾客须知”中写道:“拉链、纽扣、装饰品和装饰品在洗涤过程中造成的损坏不在公司赔偿范围内。”其他人没有提到法律责任

(II)任意增加消费者责任

自愿、公平、平等、诚实信用是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权利义务条款的不平等和不公平尤为突出。例如,河北省某公司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的,买受人应当每日支付违约金的万分之一;买受人迟延支付的,出卖人应当每日支付违约金的万分之三。”

北京某公司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规定:“消费者逾期不向开发商支付房款的,逾期30日以上的,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逾期180日以上的,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同样是违约,但双方的责任并不平等。一些经营者还将其应承担的责任转移给消费者根据厦门一家房地产公司制定的《商品房买卖补充协议》,非卖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控制和证书处理滞后,政府及市政配套设施故障、第三方损坏、高考期间停工或其他政府规定、施工单位工期延误、施工期间停电停水等,出卖人在交付房屋时通知买受人,它可以根据事实推迟交货。本条款私下扩大了其豁免范围,并将第三方违反开发商规定的风险转移给消费者,因此开发商不必为逾期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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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07日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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