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死亡注销户口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3 20:06:10 473 人看过

一、绍兴死亡注销户口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第一款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第八条

第一款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二款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浙公通字〔2020〕5号

第四章死亡登记

第二十九条

死亡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内,由其户主、亲属、抚养人、赡养人、利害关系人或者集体户户口协管员、村(居)民委员会等申报义务人,凭以下死亡证明材料之一,以及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向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

(一)《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裁决书

(三)国(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或我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

(四)其他能够证明死亡的材料

非正常死亡的,凭公安、司法机关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或死亡认定书,申报注销户口登记。

第三十条对发现未按规定申报注销死亡人员户口登记的,应当提醒申报义务人及时申报。经提醒后未申报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对确认死亡的,依职权注销死亡人员的户口。

第三十一条办理死亡登记时,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死亡人员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死亡人员页加盖户口注销章,登记死亡时间、原因,缴销其居民身份证,并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注销其户口。属单独立户的,还应当缴销其居民户口簿。

第三十二条被注销户口人员重新出现的,本人或申报义务人应当及时向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经核实无误后恢复户口。其中,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并由他人申报的,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死亡裁决书办理。

第三十三条在非户口所在地死亡的,死亡地公安机关应当将已查明的死亡人员身份信息和死亡情况书面告知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无法查明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的,死亡地公安机关应当将经查明的事项和死亡情况登记备查。

二、绍兴死亡注销户口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二)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审核后,符合收养条件且材料齐全的,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后予以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0: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收养条件相关文章
  • 绍兴校车标牌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校车作为特殊的交通工具,平常负责接送学生上下学,承担着学生的生命安全,其使用功能和一般的私家小汽车有很大区别,其标牌使用在申请上也和普通的小汽车也有所区别,那么,在绍兴你知道校车标牌办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吗?一、绍兴校车标牌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三十五条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后,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校车标牌。二、绍兴校车标牌办理地点时间1.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勤丰路8号(1至5号窗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夏);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冬)周一至周六(节假日除外)2.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385号(1至3号窗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夏);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冬)周
    2023-05-13
    162人看过
  • 嘉兴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嘉兴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及各市州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二、嘉兴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条件1、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2、职工在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在还的公积金贷款。3、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未办理异地贷款冻结或被司法冻结。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5、申请材料齐全。继承人申请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确认继承人权利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文件(上述文件中载明的继承人均须到场确认,如只有一个继承人,则上述文件应明
    2023-05-13
    374人看过
  • 绍兴驾驶证遗失补办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绍兴驾驶证遗失补办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损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书面申报原因并登报声明,30天后,由车辆管理所审核补发新证。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二、绍兴驾驶证遗失补办条件在本记分周期内未达到十二分;三、绍兴驾驶证遗失补办材料1、是驾驶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白色彩色的一寸照2、是向车管所申请补发驾驶证3、是提交驾驶人身份证及
    2023-05-13
    373人看过
  • 绍兴档案的接收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绍兴档案的接收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第八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2)《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一、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体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
    2023-05-13
    348人看过
  • 死亡注销户口
    死亡证明
    死亡注销户口办理步骤:在去世一个月内,由户主或者亲属以及社区村委会,持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到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一、户口注销有时间限制吗人去世后注销户口有时间规定。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居)委会持死亡公民的死亡证明、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二、注销身份证要什么手续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三、母亲去世户口多久可以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
    2023-03-28
    397人看过
  • 死亡怎么注销户口
    由死者的近亲属带齐有关材料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死亡人的户口注销。一、公证继承权怎么办?按照以下步骤办理继承权公证:一、到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二、提交以下这些证明材料:1、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2、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4、亲属关系证明。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审核后,公证员会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申请人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二、遗产继承权公证流程是如何的(1)、法定继承人须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如果是要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2023-03-25
    158人看过
换一批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更多>

    #收养条件
    相关咨询
    • 死亡注销户口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一、申请条件:公民死亡后,要依法及时履行注销户口手续二、办理机关:各地公安机关的户籍派出所。三、需要提供的资料:1、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信;2、居民户口
    • 死亡注销户口?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一、申请条件:公民死亡后,要依法及时履行注销户口手续二、办理机关:各地公安机关的户籍派出所。三、需要提供的资料:1、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信;2、居民户口
    • 成都户口注销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8
      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登记条例》处理流程: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现场处理条件:1、处理死亡者取消户籍登记。2、取得《应征入伍通知书》的人员可办理注销户口。3、取得外地国籍或永久居留权,或在港.澳.台地区落户的,可办理户口注销。
    • 死亡亡者户口注销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一、申请条件:公民死亡后,要依法及时履行注销户口手续二、办理机关:各地公安机关的户籍派出所。三、需要提供的资料:1、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信;2、居民户口
    • 死亡户口注销需要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09
      死亡注销户口需要以下材料: (一)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二)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 (三)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 (四)其他能够证明死亡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