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扣划被执行人工资款数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08:12:11 301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保留被执行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此条规定对执行被执行人的劳动收入有两个限制,即执行不得超出义务范围和保留生活必须费用。一般对不超出义务范围的限制条件可以理解,但对保留必须得生活费用的标准、数额等没有具体的规定,特别是被执行人有固定的工资收入时,该按何种标准保留其生活费用,在实践中很难把握。

保留生活的必需费用,包括被执行人本人的生活必需费用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生活费用。被执行人虽负债未清偿,但其及其家属的生存权仍受国家保护,且生存权高于债权,而生活必需费用和生活必需品是公民生存的最基本条件。对保留的生活必需费用的标准,从执行实践看,一般应当考虑以下两个因素:一是财产与债务的比例。当被执行人的总财产与其所负的债务相当时,保留生活必需费用后,债务就不得全部清偿;当总财产超出债务时,超出的部分足以保留生活必需费用的,在这种情况下不需处理保留生活必需费用;当总财产少于债务时,必须保留生活费用,不能置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生死不顾全部用于清偿债务。二是保留多少生活费用要从实际情况出发,一般考虑以下三方面的因素:

1、参照当地中下生活水平;

2、被执行人及其家属人数;

3、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未来可能的收入情况。

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工资收入一般是在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下才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按照前述,所扣留、提取的工资数额应当参照当地中下生活水平标准及其所抚养的家属人数确定。对于当地的中下生活水平标准如何确定,笔者认为应当参照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所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又称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是国家为救济社会成员收入难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人口而制定的一种社会救济标准,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最基本的内容,也是区别于传统社会救济制度的重要标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国务院令第271号)第六条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按照国家规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完全考虑了城市居民必需的生活费用及有关家属的抚养费用。故笔者认为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工资收入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给被执行人保留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生活必需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22: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如何确定事实劳动关系中工资数额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2023-04-26
    131人看过
  • 被查封车辆的罚款数额是如何确定的?
    查封车交警是没有权利扣押的,法院查扣的车辆不能视为交警管理的对口,交警无权扣留这些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服从和尊重有效的法律裁决,维护司法权威。人民法院对扣留、查封车辆的交通警察,可以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法院和交通警察是两个性质不同的国际机构,行使国家权力的目的和作用各不相同。被查封的车辆可以正常检车吗查封车辆是可以年检的,扣押车辆除车辆登记、过户业务外,其他机动车业务都是可以办理的。查封是指在利害关系人提起诉讼之前或者提起诉讼后,法院查封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标的物,是限制债权人处分的强制措施。因此,对于法院查扣的车辆,只影响车主或有权处置人的权利,而不会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和年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2023-07-03
    417人看过
  • 能否扣除被执行人工资
    一、能否扣除被执行人工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工资收入,但需要给被执行人留有基本生活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3条第1款的规定,对被执行人收入的执行,可采用扣留、提取的方法进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扣留是指人民法院通知储存有被执行人收入的单位,不准被执行人提取或转移该项收入;提取是指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那部分收入从储存单位取出,以便交付给权利人。被执行人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稿酬、农副业收入等。与被执行人收入有关的单位,是指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以及其他向被执行人支付各种收入的单位。二、失信被执行人的涉及对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
    2023-06-06
    475人看过
  • 如何确定买卖合同价款数额
    对价款的确定,如果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对价款作出明确约定的,则应按其约定确定,对此并无争议: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对价款未作约定或者约定并不明确的,依照《民法典》第626条的规定,对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民法典》第510条、第511条的规定处理,而结合《民法典》第510条、第511条的规定,应按以下原则确定合同的价款:1、根据《民法典》第510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此时所指的交易习惯包括在商业交易中形成的各种各样的价款确定习惯,如一些贸易术语,即在多次交易过程中形成的将费用与标的物价格本身进行挂钩后形成的一揽子价格术语等,又称为价格条件或者贸易条件等)2、按照上述方法仍然不能确定价款时,则依照《民法典》第511条第2项的规定,价款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
    2023-02-04
    252人看过
  • 如何确定非法集资行为中的债务数额
    (一)关于各种数额的具体分析1、对预扣的利息是否计入犯罪数额的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案发前支付的利息是否要从犯罪数额中扣除,要根据利息支付的时间具体决定。2、对于复利的数额是否应计入犯罪数额的认定复利是指利息产生利息,行为人在借款到期后,与借款人约定暂不支付利息,而将利息计入本金,重新签订协议。本金与约定的利息重新计算,再形成新的数额。3、关于存在续借行为的数额认定续借,即行为人在借款到期后支付约定利息,本金继续借用的情况。4、案发前后已归还数额的认定依据201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明确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作为量刑的情节予以考虑。”集资诈骗罪犯罪数额的认定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两罪同属于非法集资类犯罪,二罪的实行行为均系非法集资行为,区别
    2023-02-24
    205人看过
  • 拖欠工资数额如何鉴定
    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为50%以上100%以下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未依照本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拖欠工资的数额怎么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85条
    2023-08-07
    86人看过
  • 对被执行人罚款数额能减少吗
    一、对被执行人罚款数额能不能减少法院对被执行人进行的罚款,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减少的,被执行人一般不能认定为有经济困难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
    2023-04-15
    273人看过
  • 矿工工资扣款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旷工是严重违纪行为,如何扣发工资,法律没有规定,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计划经济时期,国企曾经有扣一罚一的做法,扣一天工资,另行处罚一天工资。劳动制度改革之后,一些用人单位加大了对旷工的处罚力度,就有了旷一扣三。矿工工资能扣除吗公司不可以随便扣员工工资。员工只要为单位工作了,单位就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如果员工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进行赔偿。但是每月扣除的赔偿金额,不能超过工资收入百分之二十的比例。剩下的收入不能低于当地每月的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2023-07-07
    424人看过
  • 如何认定拖欠工资数额
    一、如何认定拖欠工资数额拖欠工资的数额,由劳动者提供证据举证,如劳动合同、欠条、工资卡流水记录等证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二、被拖欠工资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公司在约定时间内未支付工资的,即属于拖欠员工工资。其次,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后,只要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其实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时间不受限制。不过,实践中发
    2023-06-17
    275人看过
  • 被执行人妻子的存款可以扣划吗
    可以。因为属于被执行人的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23-06-13
    426人看过
  • 将利息预先扣除的借款纠纷如何确定其借款数额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出借人将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可知,在借款合同中,出借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
    2023-06-13
    76人看过
  • 执行工资多久划扣一次
    没有次数限制,只要条件符合即可执行扣工资。一、上班迟到扣工资合法标准范围上班迟到扣工资合法标准范围。上班迟到扣工资的规定,由公司章程确定,扣工资标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限度,否则属于无效规定。员工的工资,根据一定的计算方式,可以确定日工资标准。一般情况下扣除日工资是合法的,扣工资次数应当被限制,确定每月扣工资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否则属于侵犯员工合法权益行为,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局举报。二、失业金领取次数多了还能领到吗失业保险金没有领取次数限制。我国法律只规定了有关享受失业保险的条件,而没有规定限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次数。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申请与失业人员就业期间履行缴费义务相对等。履行缴费满1年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三、职工医保一年可以报销几次?医保一般没有报销次数的限制,参保后,只要不超过当地医保最高报销限额的住院费用,均可在当年报销。医保一般没有报销次数的限制。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
    2023-03-02
    283人看过
  • 强制执行工资划扣比例
    强制执行扣取工资的比例因工资数额的不同,没有固定比例,但有保留基数,即: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一、工资卡冻结单位是否会知道工资卡冻结单位不会知道,因为冻结你的工资卡目的是要钱,是要扣住你更多的钱,只可以进钱,不可以出钱。一般情况下是不会通知你的单位的。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二、法院查封账户的程序法院强制执行查封被执行人的账户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查封,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不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银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
    2023-02-26
    97人看过
  • 如何判定打人罪?赔偿数额该如何确定?
    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侵害人致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被人打成轻微伤精神损失赔付多少多少钱不固定。被打后要及时报警,轻微伤,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023-07-05
    469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非法集资数额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02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人以上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
    • 如何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数额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22
      被继承人债务范围如下: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 (6)其它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债务,如合伙债务中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继承人承担的保证债务。
    • 侵占罪数额较大如何确定?如何确定数额较大的行为对象?数额的计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5
      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依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那么如何确定数额较大的起点呢?有人认为,数额较大应参照盗窃罪的起点数额为宜,有人认为起点数额可以参照贪污罪。但是司法解释规定的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 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那么如何确定行为对象的价值?价值的计
    • 归属如何确定,数额如何确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2
      抚养费金额一般是按照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月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来确定的,如果两个子女需要抚养的,不超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
    • 法院划扣资产后如何执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