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案件由谁来审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6 21:21:23 51 人看过

涉外诉讼离婚案件可以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提出。法院审查原告提交的起诉材料后,将在七日内决定立案或者不立案。决定立案后,法院将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如果被告在国外,无法送达,法院将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期为6个月,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30日内提交答辩状。最终,法官在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当事人对判决、裁定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一方上诉期限为30天。

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的确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我国法院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也具有管辖权: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于我国大陆与香港、台湾等地的法律不同,也在此简单介绍一下:在香港冲突法中,有确定离婚案件审判权的规则,这些规则指出,香港法院对法域间的离婚案件有审判权的前提是:

1.离婚中的任何一方在香港居住,或与香港有实质的联系;

2.在进行申请时,妻子在香港居住,并在紧接申请之3年内均在香港正常居住、或已被丈夫离弃而在香港居住;

3.双方均在香港居住。

台湾地区法律之有明文规定者,仅见于民事诉讼法第五六八条。该条共有三项其规定要旨如下:

离婚之诉,专属夫妻之住所地或夫、妻死亡时住所地之法院管辖。但诉之原因事实发生于夫或妻之居所地者,得由各该居所地之法院管辖。

夫妻之住所地法院不能行使职权或在中华民国无住所或其住所不明者,准用第一条第一项后段及第二项之规定。

夫或妻为中华民国人,不能依前两项规定定管辖之法院者,由中央政府所在地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13: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离婚相关文章
  • 再审案件上诉由谁审理
    再审案件上诉,由原来的一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一、刑事案件重审后如何处理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抗诉;(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必须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直接改判后,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3)应当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案件,原判决、裁定没有分别定罪量刑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重新定罪量刑,并决定执行的刑罚。(4)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再审查清事实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经再审仍无法查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原审被告人有罪的,应当宣判被
    2023-06-27
    253人看过
  •  离婚案件涉外审理期限的核算方法
    如果涉及跨国离婚协议, 需要准备相关材料, 经过民政局的审核和确认后, 将出具离婚证明, 从而终止婚姻关系。如果诉讼离婚,由于涉外离婚诉讼案件不受六个月审判的限制,涉外婚姻案件的处理期限不能像国内普通案件那样简单,三个月内结案,六个月内结案。以下是涉外离婚案件审理期限的计算方法:如果涉及跨国离婚协议,需要准备相关材料,经过民政局的审核和确认后,将出具离婚证明,从而终止婚姻关系。如果诉讼离婚,由于涉外离婚诉讼案件不受六个月审判的限制,涉外婚姻案件的处理期限不能像国内普通案件那样简单,三个月内结案,六个月内结案。法院处理的涉外婚姻案件的期限由当事人自身的具体情况决定。 涉 外 离 婚 诉 讼 期 限 如 何 计 算根据您的提问,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登记行为发生在境外的诉讼时效起算。而离婚行为发生在中国内地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则分为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
    2023-09-21
    79人看过
  •  离婚涉外案件处理指南
    外国离婚处理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需要双方签字,不能委托办理。如果有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离婚,或双方对离婚有争议,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国内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通过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最好通过诉讼程序由中国法院判决。外国离婚处理方式如下:1.协议离婚。如果有一方在中国办理婚姻登记,而另一方在国外,且双方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无异议,双方可以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办理,不能委托办理;2、诉讼离婚。如果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离婚,或双方对离婚有争议,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国内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通过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
    2023-09-04
    174人看过
  • 涉外离婚诉讼由谁管辖,涉外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涉外离婚诉讼由谁管辖:只要一方是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不管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内还是在境外的被告提起的离婚,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涉外离婚财产怎样分割:由于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一、涉外婚姻管辖范围有哪些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只要一方是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不管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被告提起的离婚,中国法院专都有管辖权,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还是属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公民,提出都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国法院受理。二、起诉管辖权一定在被告那里吗不是,也有例外情况,具体内容如下: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1.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
    2023-02-17
    445人看过
  • 涉外离婚案件分析涉外离婚的诉讼
    涉外离婚中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涉外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律师代理国内的离婚等民事案件,送达是法院依职权进行的诉讼活动,与代理律师没有多大关系。涉外离婚案件则不然,其送达程序非常复杂,送达周期特别长。如果你对迟来的正义非正义有一定体会的话,那么在涉外离婚案件中,向国外送达法律文书动辄一两年,足以让代理律师和委托人非常不耐烦。为此,本文探讨涉外离婚案件送达制度,对与委托人保持良好沟通,提高办理涉外离婚案件业务水平,意义重大。涉外离婚案件送达制度分为两大方面:域外送达和区际送达制度。一、关于涉外离婚案件域外送达的国际条约、司法协助条约、法律、司法解释(一)、《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者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简称《海牙送达公约》《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者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简称《海牙送达公约》),是1965年11月,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2023-06-05
    55人看过
  • 涉外婚姻如何办理离婚案件?
    涉外婚姻离婚的办理流程:1、国外一方,委托中国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2、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3、法院经审查立案后,送达应诉通知,择日开庭。4、法院进行诉讼法调解、审理、判决。涉外婚姻结婚的限制情形涉外婚姻结婚办理过程中,关于结婚条件的限制。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民政局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并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说明理由: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中国法定结婚年龄是男22周岁,女20周岁。如果是外国人、港澳台等人士,在内地结婚的,必须满足我国法定结婚年龄的要求。2、非自愿的。欺骗或受胁迫的婚姻都是可撤销婚姻,所以也不能结婚。3、已有配偶的。中国实施一夫一妻制,法律禁止重婚,所以有配偶的不能再结婚,即使外国一方法律规定与我国不同的,也必须遵循我国法律规定。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如果是外国人需要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结婚双方没有密切血亲关系。5、患有
    2023-07-23
    493人看过
  • 行政复议案件由谁来受理
    行政复议案件可以由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受理,也可以由上一级主管部门受理。具体的受理机关可以由申请人选择。当事人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案件只能由上一级主管部门受理。一、怎样认定行政复议机关认定行政复议机关的办法:如果当事人不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是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上一级主管部门;如果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则复议机关是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二、行政复议受理单位行政复议受理机关可以是:1、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3、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
    2023-04-10
    409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由谁审理
    行政诉讼案件应当由人民法院审理。针对行政案件,当事人应当先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也可以不经过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按照规定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应当在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提出。一、征地补偿起诉有没有诉讼时效存在,一般是适用行政诉讼时效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
    2023-06-27
    179人看过
  • 一般离婚案子由谁来开庭
    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的,离婚的双方当事人是肯定要出庭的,如果有代理人的,代理人需要出庭,如有特殊原因当事人无法出庭的,可以只由代理人出庭。如果在财产分割及感情破裂等方面存在证人,也可让证人出庭作证,给自己的诉请增加证据。一、原告亲属可以出庭吗原告亲属可以出庭。需要委托书和直系亲属的相应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其他亲属证明。上庭的只能是案件当事人,如原告和被告。其他亲戚如果要出庭,符合担任代理人资格条件,以原告或被告代理人身份出庭。如果是要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需要提前向法庭申请,得到批准后,开庭当日才可以出庭作证。并且证人不得旁听庭审,以保证证言不受影响。二、民事诉讼证据取证的情形有哪些一、证据应在什么时间提交。当事人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的一定期限内提交证据,这个期限可以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不少于30天的期限,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并经法院认可,这个期限叫做“举证期限”。当事人逾期提供的证据
    2023-03-13
    304人看过
  • 审理涉外案件有无期限?
    由于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在送达诉讼文书,调查取证等方面花的时间一般要比审理国内民事案件的时间长,难以依照审理国内民事案件的审限审结案件,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有关期限规定的限制。这一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没有审限的限制。这样规定,主要是从审判实际出发,决不意味着审理涉外案件可以无期限地拖延下去。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案件时,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对各程序阶段规定的期间进行,尽可能使案件及早审结。
    2023-06-12
    107人看过
  • 法院审理涉外离婚案件的期限怎么计算
    涉外婚姻案件中的一个难点就是时间问题,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外民事案件不受六个月的审限限制,所以我们律师对于涉外婚姻案件的处理期限,就不能像普通国内案件那件直接告诉当事人说简单程序三个月内结案,普通程序六个月内结案了。法院处理的涉外婚姻案件期限的长短,都是由当事人自己的具体情况决定的。一般来讲:如果涉外离婚案件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尤其是国外一方不同意的,那国外一方可能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签收国内法院的起诉书等文件,如果最后法院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或公告送达,那不论结果是否能够判离,一审下来至少也得八个月以上。如果是国内一方不同意离国外一方起诉的,那时间则和普通案件一样,三个月内能够结束。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无论一方或双方在国外,国外一方都可以委托国内的亲友或律师代为办理,这样的话,整个案件的时间长短就主要取决于国外那边相关手续的办理速度了.国内这边,通常国内律师从拿到材料到办结离婚
    2023-06-14
    447人看过
  • 由谁来对刑事案件立案?
    一、谁来对刑事案件立案(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件应当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律另有规定的有:(1)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不需要经过侦查的自诉案件;(2)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3)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4)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间谍案;(5)由监狱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1.贪污贿赂犯罪。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下列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三)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又称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
    2023-02-27
    100人看过
  • 盗窃案件由谁来处理更合适?
    刑警队主要任务包括有侦察刑事案件,如:盗窃、凶杀、诈骗、绑架、拐卖妇幼等犯罪案件。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刑事侦查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刑事侦查部门是打击刑事犯罪的专职部门。入户盗窃属于刑事犯罪,由于入户盗窃,没有数额的要求,只要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都会在刑警大队处理。派出所已经没有了这个权限。入户盗窃量刑标准入户盗窃的量刑标准如下:法律规定对于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入室盗窃数额巨大、特别巨大或者有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情节的,处罚会相应加重。具体的金额标准根据每个地区的发展水平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
    2023-07-08
    85人看过
  • 刑事案件由谁来起诉
    刑事诉讼法
    (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件应当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律另有规定的有:(1)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不需要经过侦查的自诉案件;(2)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3)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4)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间谍案;(5)由监狱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1.贪污贿赂犯罪。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下列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三)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又称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立案后即
    2023-05-01
    434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婚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首先应当确定该案适用的准据法。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则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 更多>

    #涉外离婚
    相关咨询
    • 涉外离婚案件由谁审理的啊,涉外离婚案件审理期限是多长时间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1
      一、涉外离婚诉讼的审理流程是什么?如何办理涉外离婚诉讼? (一)拟写涉外离婚起诉书,找到有管辖权的法院递送涉外离婚起诉书,提交证据、证件、证明材料,这还包括委托律师等事项。 (二)法院要走的流程一般包括: 1、立案受理 2、文书送达,答辩期 3、法院调解 4、一审审理(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5、一审上诉、二审审理。这个流程不包括撤诉、缺席判决等情形,具体需要根据个案来分析。 二、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
    • 法院审理的案件由谁来管辖?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17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审判人员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 涉外离婚的离婚案件审理要怎么流程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4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 涉外案件想离婚可以缺席审理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18
      对于被告不在国内的涉外离婚,原告可以在国内提起诉讼,如果双方能够调解,被告也可以和原告一样,请国内的亲朋代理或委托律师代理,在国外办理委托手续,将委托手续在住在国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后寄回国内,由国内的代理人代为出庭。一般也是要特别授权,如接受调解、签署法律文书等。 只要国内一方能找到对方的联系方法,对方有固定地址,被告不回国照样也能进行答辩,由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
    • 涉外离婚案件如何处理,涉外离婚官司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05
      涉外离婚案件争议的处理方式:管辖法院的确定,被告在中国无住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财产分割的处理,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