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合同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07:20:24 330 人看过

货物运输合同赔偿数额首先合同中具有约定条款的按照约定条款进行赔偿,如果双方没有进行赔偿的,那么则按照当事人由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一、运输合同中货物丢了怎么办

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的,除承运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以外,承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1、承运人对旅客自带行李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条件

自带行李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毁或者灭失,承运人对自带行李损失有过错。承运人对自带行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是过错责任,这不同于对旅客伤亡所负的赔偿责任。

由于自带行李在运输过程中由旅客自己保管,旅客有责任看护好自己的行李,所以,除非该行李损失是因承运人过错造成的,否则,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应当对自带行李损失非因自己过错造成负举证责任,不能举证证明的,视为承运人有过错。

2、对托运行李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条件

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运合同的有关规定,这包括承运人承担责任的免责条件在内。根据《民法典》规定,承运人对于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托运行李的灭失,不仅包括其实际灭失,也包括超过法定期限承运人仍未交付行李的推定灭失在内。例如,一般情况下,根据有关规定,承运人未在期限内将行李运达目的地交付旅客或收货人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逾期30日(国内)仍未将行李交付的,旅客或收货人有权按行李灭失向承运人要求承担赔偿灭失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14: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货物运输合同(棉花)
    托运方(交易市场交易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根据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关于交易商将存放在_________内的棉花直接用于交割的通知》[全棉市管字
    2023-04-23
    227人看过
  • 运输合同中应该如何确定货物损失
    运输合同中确定货物损失的规定为:合同如果对此有约定,则遵从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签订补充协议确定货物损失计算方法,那么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租赁合同未约定交付期限怎么办通常情况下,关于租赁费的交付时间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约定不明,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七百二十一条【租金支付期限】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
    2023-03-07
    248人看过
  • 货物投保货物运输保险运输途中受损赔偿案
    投保后,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但保险公司拒赔投保人索要4万赔偿投保后,运输价值4万元的货物在途中受损,保险公司却拒绝对此理赔。最近,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投保人诉讼请求得到支持。货物受损保险拒赔李女士是大连市甘井子区某货运代理处业主,其诉称,2004年10月22日,她与某保险公司大连西岗支公司签订保险协议书。当年年底,李女士运输的价值4万元的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李女士将理赔的全部材料交给保险公司,但收到材料后,该保险公司却迟迟不予理赔。为此,李女士多次找到该保险公司,但该保险公司却表示,赔偿金已被承运该批货物的车主领取,车主投保了车上货物责任险。多次交涉未果,李女士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该保险公司支付其货物损失保险赔偿金4万元。昨天,该保险公司当庭表示不同意李女士的诉讼请求。其代理人辩称,双方并未签订正式的保险合同,出险后,李女士也未向该公司进行正式的报案。进入理赔后,李女士也
    2023-04-23
    454人看过
  • 海上货物运输赔偿时效怎么规定的?
    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代位求偿是理赔的重要环节,而代位求偿权诉讼时效存在的争议一直困扰着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当事人第二百五十七条【海上货物运输赔偿时效】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在时效期间内或者时效期间届满后,被认定为负有责任的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九十日,自追偿请求人解决原赔偿请求之日起或者收到受理对其本人提起诉讼的法院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计算。有关航次租船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二百五十八条【海上旅客运输赔偿时效】就海上旅客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分别依照下列规定计算:(一)有关旅客人身伤害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二)有关旅客死亡的请求权,发生在运送期间的,自旅客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因运送期间内的伤害而导致旅客离船后
    2023-06-01
    391人看过
  • 货物运输合同是什么性质的合同,货物运输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一、货物运输合同是什么性质的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的合同性质具有以下方面:1.合同主体的特殊性。(1)承运人:提供运输服务,其基本条件是应当具备相应的运输工具;(2)托运人:可以是货物的所有人,也可以是货物所有人委托的运输代理人或者货物保管人;(3)收货人:虽未参与运输合同的订立,但是运输合同的收益人,享有接收货物的权利的同时,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2.合同形式的特殊性。运输合同通常是标准合同,基本形式有托运单或者货物运单,当事人也可以通过签订具体的书面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3.合同变更、解除条件的特殊性。4.运输合同的不得拒绝性。5.法律适用的特殊性。二、货物运输合同是要式合同吗运输合同不是要式合同,是非要式合同,它的成立与生效只要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法即可。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
    2023-05-03
    414人看过
  •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中赔偿运费的必要性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中是没有明确规定赔偿运费,是否赔偿要看具体情况。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而解除的,或者货物因不可抗力灭失的,托运人不用支付运费,已经支付的,应当返还运费,这个情况的,就不用赔偿运费;当事人因运输合同发生纠纷,需要赔偿损失的,当事人有损失运费的,应当赔偿,没有损失的,不用赔偿,只需要赔偿造成的损失。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运输始发地、是指货物运输的发运地或者旅客乘运地。目的地,是指货物或者旅客到达地。上述3个地方各人民法院对这类运输合同纠纷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到任何一个法院起诉都可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得无故推托,应当依法受理。对两上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由最先受理的人法院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五条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
    2023-07-01
    267人看过
  • 按货物价值110%赔偿的铁路货物运输的合同纠纷
    2000年11月21日,力富公司将木箱包装的ICP发射光谱仪运到香港中旅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中旅)指定的货场后,香港中旅出具了送货通知单。11月27日该公司向力富公司开具香港中旅为代理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深公司)为承保人的铁路货物保价运输保单,保价货物价值为港币1304434.56元,力富公司向香港中旅支付运费港币6280.20元。随后香港中旅安排将货物装入集装箱予以施封后起运。货物运抵成都东站后发现货物主机外包装木箱破损,经检验内装货物变形残损,显为受外力强烈撞击所致。我代理力富公司于2001年1月10日、3月7日分别向广深公司及香港中旅提出索赔,均遭拒绝后遂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广深公司及香港中旅赔偿力富公司保价货物损失港币1304434.56元、利息港币35100元,赔偿运费港币6286.20元,入境检验检疫费人民币2118元,仓储保管费人
    2023-06-09
    415人看过
  • 货物运输合同没有金额如何贴花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0〕173号)第一条关于应税凭证确定,在货运业务中,凡是明确承、托运双方业务关系的运输单据均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鉴于目前各类货运业务使用的单据,不够规范统一,不便计税贴花,为了便于征管,现规定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各类货运的应税凭证。根据此项规定,上述单位应按取得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一、承运人注意的事项(一)承运人承运货物时,应对托运人填交的托运单进行查核,并有权在必要时会同托运人开箱进行安全检查。(二)承运人应按照货运单上填明的地点,按约定的期限将货物运达到货地点。货物错运到货地点,应无偿运至货运单上规定的到货地点,如逾期运到,应承担逾期运到的责任。(三)承运人应按照通常的或者约定的路线将货物运送至约定的地点。通常的运输路线一般是指班列或者班轮运输,有固定的航次、班次、时间,固定的到达
    2023-02-25
    377人看过
  • 铁路运输报价货物损失的赔偿如何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10月27日《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铁路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一)项中规定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价额。”是指保价运输的货物、包裹、行李在运输中发生损失,无论托运人在办理保价运输时,保价额是否与货物、包裹、行李的实际价值相符,均应在保价额内按照损失部分的实际价值赔偿,实际损失超过保价额的部分不予赔偿。如果损失是因铁路运输企业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比照铁路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二)项的规定,不受保价额的限制,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2023-06-05
    255人看过
  • 汽车的货物运输合同怎么写?
    托运人地址电话承运人地址电话装货地点发货人电话卸货地点收货人地址电话启运时间年月日时运到时间年月日时货物名称包装形式件数价值运费运费结算方式托运人签(章)年月日时承运人签(章)年月日时收货人签字年月日时签约地:编号:本运单经承运方和托运方签章后具有合同效力,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界限适用于《民法典》及以下有关规定。(一)托运方权利义务:1、要求承运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螃蟹运到指定地点;2、按照约定形式对螃蟹进行包装,并支付运输费用。(二)承运方权利义务:1、要求托运方按照螃蟹运输的约定对螃蟹进行包装并送到装货地点.2、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螃蟹运到卸货地点,并及时通知收货人凭有效证件提取螃蟹。收货人未及时提取螃蟹的,须及时通知托运人。(三)违约责任:1、托运方责任:由于托运方的原因造成螃蟹死亡的,或收货人在接到承运方提取螃蟹通知后未及时提取螃蟹造成的损失由托运方承担;2、承运
    2023-04-18
    227人看过
  • 货物运输火灾赔偿标准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八百三十三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3-06-13
    123人看过
  • 公司货物运输合同需要注意什么,货物运输合同有什么特征
    公司货物运输合同需要注意查看货运公司的真实性、各项条款有无缺漏、附加条款有无明确等;货物运输合同的特征包括有,主体的复杂性、权利义务的法定性、格式的标准性等。一、公司货物运输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公司货物运输合同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查看货运公司的真实性。2.查看合同的各项条款有无缺漏。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查看清楚,尤其是在价格方面。3.不要遗忘附加条款。在签订运输合同的时候,货主还是应该对整个合同的条款都进行详细解读一下,对于一些不明确的条款,一定要询问清楚。二、货物运输合同有什么特征货物运输合同有的特征有:1.货物运输合同主体的复杂性。它包括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2.货物运输合同的特殊性。货物运输合同的客体是承运人的运送货物的劳务行为而不是货物本身。3.运输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定性。运输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大多数是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当事人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
    2023-06-04
    470人看过
  • 怎样写货物汽车运输合同?
    可以参照范本书写,双方均有民事法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一、同居协议受法律保护吗同居协议对于财产的部分,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受法律保护:1、同居协议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3、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反公序良俗。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买卖合同甲乙双方口头约定有效吗甲乙双方口头约定买卖合同,如果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合同有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
    2023-04-02
    356人看过
  • 走私普通货物罪数额怎么确定
    一、走私普通货物罪数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4年9月10日起施行)第十六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偷逃应缴税额在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偷逃应缴税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二)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的;(三)为实施走私犯罪,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的;(四)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孕妇等特殊人群走私的;(五)聚众阻挠缉私的。第十七条刑法第一百
    2023-02-25
    356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应该怎么确定运输合同的赔偿额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18
      1、运输合同赔偿金一般按照合同约定确定。其中客运合同中对于旅客自带行李的损失赔偿对于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一般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或者当事人双方约定的限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
    • 运输合同如何确定赔偿金额?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21
      货物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托运人交付运送的货物运送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运输费用的合同。 赔偿额的确定:(1)约定标准。即当事人在运输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了赔偿数额或计算方法的,应按照当事人的约定确定赔偿数额;(2)法律规定的补充标准:一是允许当事人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二是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认;三是依照上述方式仍不能确定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
    • 运输合同中,运输货物损害赔偿责任及货物运输合同的损失应如何认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如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投保陆上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责任范围本保险分为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二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一)陆运险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暴风、雷电、洪水、地震自然灾害或由于运输工具遭受碰撞、倾覆、出轨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或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失火、爆炸
    • 货物运输联运业务如何确定营业额?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2
      联运业务,是指两个以上运输企业完成旅客或货物从发送地点至到达地点所进行的运输业务。联运的特点是一次购买、一次收费、一票到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的规定,对自开票纳税人的联运业务,以其向货主收取的运费及其他价外收费减去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以上所称联运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自开票纳税人必须参与该项货
    • 想了解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赔偿限额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3
      国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赔偿限额根据中国民航局1996年制定的《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第45条规定, 第四十五条 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缺、变质、污染、损坏,应按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货物没有办理声明价值的,承运人按照实际损失的价值进行赔偿,但赔偿最高限额为毛重每公斤人民币20元。 (二)已向承运人办理货物声明价值的货物,按声明的价值赔偿;如承运人证明托运人的声明价值高于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