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干部死亡其妻子是否符合遗属定额补助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21:42:10 264 人看过

工作人员去世后,确定其遗属是否符合享受遗属生活困难定期补助的条件是,遗属是否达到政策规定的年龄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须进行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渝人发[1997]64号规定:补助对象,是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达到规定年龄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其中,对丈夫去世,妻子享受遗属困难定期补助的条件是,妻年满50岁。根据这一规定,你丈夫去世时(5月15日),你尚未满50岁,如果也没有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就不符合享受遗属生活困难定期补助的条件。

当你年满50岁后,也不再列入享受遗属生活困难定期补助的范围。渝人发[2002]177号规定:“遗属是否列入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对象,应以工作人员去世时的时间界限、相关情况和有关政策确定。即在工作人员去世的当时,其遗属不符合享受生活困难定期补助条件的,以后达到享受生活困难定期补助条件时,也不能列入享受生活困难定期补助范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10: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一、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条件死亡的工作人员必须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或离退休人员,因公牺牲或者参加工作满5年病故的,其符合条件的遗属可享受定期补助。工作人员因违法等原因造成死亡的,遗属不再享受补助。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对象及条件(一)父、夫年满60周岁,或者不满60周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者;(二)母、妻年满50周岁,或者不满50周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者;(三)子女不满16周岁或年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四)弟、妹不 满16周岁或年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 ;(五)遗属系 普通高校、中专、技校在校学生(不含硕士、博士研究生)的。三、补助的标准符合生活 困难补助的遗属,不 分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按遗属户籍所在地政府公布的城镇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执行。城镇居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调整 时,遗属生活苦难补助相应进行
    2023-03-09
    165人看过
  • 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国家会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目前的最新标准是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抚恤金标准分为烈士、因公、病故三等:死亡后被追认为烈士的可补助一次性抚恤金为生前月基本离退休费额80个月、因公死亡的可补40个月、因病死亡的可补20个月。至于丧葬费,要实行火葬才能领取,具体标准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是一次性补助3个月基本退休费,包干使用,多不用退少也不补。死者的遗属生活困难的可申请补助。这个遗属是指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在上述范围的人员,不是所有人都能申请的,如
    2023-04-26
    185人看过
  • 死亡职工遗属补助属于遗产吗
    一、遗属补助属于遗产吗?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死亡时,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由企业从企业管理费用中列支。依法破产企业已移交社会保险机构管理的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抚恤金、生活补助费是在死者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就其性质看,它不属于死者的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二、法定
    2023-04-29
    184人看过
  • 死亡职工遗属补助属于遗产吗
    一、遗属补助属于遗产吗?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死亡时,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由企业从企业管理费用中列支。依法破产企业已移交社会保险机构管理的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抚恤金、生活补助费是在死者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就其性质看,它不属于死者的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二、法定
    2023-04-10
    441人看过
  • 干部遗属补助能不能算遗产继承
    一、干部遗属补助能不能算遗产继承不能按照遗产继承。丧葬费不属于我国法律所规定的遗产范围遗属补助还是遗嘱补助,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二、工伤人员遗属补助标准是多少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享有的待遇由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近亲属的范围按原劳动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部18号领发布)确定。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2023-04-23
    373人看过
  • 遗属补助的条件
    计划生育
    一、遗属补助的条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一)工作人员因公(工)死亡的,其遗属生活待遇按《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发给。(二)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满五年死亡的,其遗属居住在海口市、三亚市(居住地以户口为准,下同)的,每人每月补助85元;居住在上述城市以外的省内外大、中、小城镇的,每人每月补助80元;居住在农村的(含市、县郊区),每人每月补助70元;对符合离休条件的老干部(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死亡后,其父母、配偶(非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增加补助20元;对身边无子女的孤寡老人,每人每月增加补助15元。同时具备两项以上增加补助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增加补助。对于参加工作不满五年,非因公(工)死亡的,其遗属不实行定期补助,如遇有特殊困难,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酌情给予临时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调整(一)从一九九五年开始,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在这次调整的基础上,按遗属所
    2023-04-23
    336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事业单位死亡遗属补助标准?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3-20
      事业单位人员死亡遗属补助标准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的通知》(民发[1980]5号、财事[1980]34号)等规定执行:(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以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
    • 事业单位人员死亡遗属补助标准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03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的通知》(民发[1980]5号,财事[1980]34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按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人民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执
    • 企业退休干部死亡后单位的补助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3
      我父亲属*物资公司扬州分公司职工,退休前职务为副总/高级工程师.9月18号因交通事故死亡,但因肇事方只保了交强险,又是外地人,家庭情况也不好,所以算下来应该赔偿30万的最后只谈成19万的赔偿金.现在的问题是我母亲还健在,想知道我们还能从社保部门拿到哪些一次性费用,原来的单位应该还可以拿到哪些补助(原来的公司在扬州的办事处据说已经名存实亡,现在人员属南京办事处管理).我父亲户口所在地是江苏省扬州市区
    • 机关事业单位遗属补助金申请条件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4
      遗属补助金申请条件: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的遗属待遇规定如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其生前供养的夫年满60岁,妻年满5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需经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并出具证明)可享受遗属补助,具体标准是以职级工资制的基础工资为基数按一定比例计发,遗属居住在成都市、省辖地级市和行署所在地城区的每月按基础工资的70—80%计发;居住在县(市)及县(市)以下城镇的,每人每月按基
    • 村干部死亡补助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1
      可以获得遗属补助金,但一般要求是死亡退休干部职工的配偶无工作无收入的。 补助金的多少因地而异,各地规定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 申请遗属补助金所需要的材料: 1、申请遗属补助人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须注明“丧偶”) 2、证明信(证明关系及无业)(申请遗属补助人所在居委会、办事处盖章) 3、减少表原件及复印件(劳保中心提供) 4、档案(劳保中心提供) 5、填写临时申请表并报送初审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