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非正常毁损物损申报方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8:04:43 219 人看过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八条规定,企业的资产损失,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后,方可税前扣除。未申报的亏损,不得税前扣除。根据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企业资产损失可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第三十条规定,报废或者毁损的固定资产,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后的余额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当根据下列证据材料确认:(一)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的有关情况;(二)内部有关情况企业责任认定和认定资料(三)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四)涉及责任赔偿的,(五)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固定资产大量损失或者报废的,应当说明赔偿情况,对贵公司固定资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异常损坏,在进行专项申报时,应当有专业的技术鉴定意见或者有合法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您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确认固定资产损失的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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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4日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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