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关联企业捐赠现金的税前扣除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4 03:30:10 214 人看过

向关联企业捐赠的现金允许税前扣除。根据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只要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独立利润的12%都是可以准子扣除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坏账损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坏账损失在以下几种情况中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

(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五)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六)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7月17日 10: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坏账损失相关文章
  • 关于债务重组损失税前扣除的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号)相关规定:1、债务重组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包括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等,……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2、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当将债权的计税成本减记至将来的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3、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含有一方向另一方转移利润的让步条款的债务重组,有合理的经营需要,并附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分别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至第八条的规定处理:?(一)经法院裁决同意的;?(二)有全体债权人同意的协议;?(三)经批准的国有企业债转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关联方之间的含有让步条款的债务重组,原则上债权人不得确认重组损失,而应当视为捐赠,债务人应当确认
    2023-06-05
    425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的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并在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对纳税人向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的捐赠,可纳入公益救济性捐赠范围,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的部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允许在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2023-05-10
    106人看过
  • 关联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涉税问题
    关联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涉税问题是什么一、增值税处理1.非金融类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互借产生的使用价值。(一)企业集团从银行借入资金,然后调拨给下属关联企业使用,后由集团公司统一归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十九项规定,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统借统还业务指:(1)企业集团或者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下同),并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本息的业务。(
    2023-04-14
    93人看过
  • 有关小企业期间费用的税前扣除的基本问题
    会计上,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和各企业指定的财务制度的费用都可以报销,但是报销的费用所得税前不一定能够扣除,为进行纳税筹划,需要系统了解费用税前扣除相关的规定。(一)工资薪金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关于合理工资薪金掌握的原则:(1)企业制定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2)企业所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2.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二)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023-05-05
    267人看过
  • 关于个税税前扣除,这几个问题你造吗?
    问:我企业外聘专家作为常年顾问,每年支付顾问费,但合同中约定,对方不提供发票,这种情况有何税收风险?如果要发票,需要我企业替个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但相关的税金需由我公司承担,请问这部分个人所得税可否在我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答:如果对方不提供发票,则你企业没有取得合法票据,相关的费用在所得税前不允许扣除。《发票管理办法》中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如果由你公司承担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715号)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现行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为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
    2023-04-22
    82人看过
  • 关于福利企业退税问题
    咨询描述:关于福利企业退税问题。解答内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2007]92号]?doc_id=302554class_sid=IBoLawitem_id=frame_id=5264一、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增值税: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一)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二)主管国税机关应按月退还增值税,本月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年度(指纳税年度,下同)内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退还。(三)
    2023-06-07
    372人看过
  • 关于个人所得税捐赠扣除政策
    1、综合所得。新个人所得税法中提出了综合所得概念,综合所得即原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工资薪金收入/劳动报酬所得/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收入的总称。引入综合所得后,该四类收入统一纳入年度计算个人所得税。2、年度汇算清缴。在原个人所得税法体系下,我们个人所得中工资薪金/劳动报酬/稿酬等都是按照月收入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引入年度汇算清缴时,我们个人所得税每月为预扣缴,待一个纳税年度末时,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给予扣除。3、避税条款。新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了三条情形下,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的收入做纳税调整,调整后有需要补交税款的依法补缴税款并征收利息。主要针对利用国家/地区之间的税收政策差异逃避中国大陆税法的征收管理以及纳税义务的行为。一、工资5000块要扣多少个人税根据
    2023-03-19
    198人看过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防治非典型肺炎事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文号财税[2003]106号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日期nbsp2003-4-29;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针对全国部分省市发生非典型肺炎疫情的实际情况,为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鼓励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积极向防治非典型肺炎事业捐赠,缓解医疗救助资金的压力,尽快战胜非典型肺炎疫情,经请示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捐赠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向各级政府民政部门、卫生部门捐赠用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的现金和实物,以及通过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向防治非典型肺炎事业的捐赠,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全额扣除。二、各级政府民政部门、卫生部门,以及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接受的用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的捐赠,应专项用于防治非典型肺炎,不得挪作他用。三、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疫情解除后,停止执行。
    2023-05-30
    460人看过
  • 灾区捐赠有关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政策
    5月12日四川汶川地区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广大纳税人积极踊跃向灾区捐赠。为支持抗震救灾,现就企业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提示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一)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二)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三)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四)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五)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六)不经营
    2023-06-07
    382人看过
  • 养老金税前扣除问题
    住房公积金
    缴款人为职工个人名字,向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缴纳的养老金,取得社会保险基金专用票据,能不能所得税前扣除?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财税〔2009〕27号规定,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2023-04-24
    220人看过
  • 婚前赠与关于离婚的问题!
    一方婚前赠与只要满足赠与的条件,应归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无需进行分割。一、拆迁房没有证离婚分割应怎么分一、拆迁房没有证离婚分割:1.拆迁前的房子有合法的房产证,只是拆迁的安置房还没有拿到房产证的,这房子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结婚时能够分割。2.只是还没有拿到房产证,产权还没有办理完毕,离婚是可以,暂时先不分割,待以后拿到房产证后再另行分割或另行起诉。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离婚房产分割:1、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2、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
    2023-02-21
    260人看过
  • 资金划拨频繁引出的关联企业避税问题
    日前,税务部门在对南京T有限公司进行07年度税务审计时发现,该公司日常收入与成本不相匹配,同时其关联企业间帐务资金划拨往来频繁但未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收入,这两个疑点引起了税务人员的关注。该公司是外商独资企业,2007年主营业务收入60万元整,均为关联方企业南京Y有限公司提供服务所得,主营业务成本99万元,2007年度已在溧水县地税局缴纳地方各税及附加3万元,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缴纳。经审计发现,该公司2007年全年收入60万元,系关联企业Y公司每月拨给5万元作为绿化工程收入,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收入,但07年全年成本高达99万元,其中折旧86万元,工资8万元,其他支出5万元。此外,关联方企业S公司借款没有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收入,经企业按照月份进行划分,确认资金占用利息收入4.59万元,按照金融保险业5%税率计算应缴纳营业税2295元。几番约谈后企业负责人承认关联交易存在,关联方涉税事项也未进行纳税
    2023-06-07
    146人看过
  • 关于个税住房租金抵扣问题
    从2019年1月1日开始,住房租金可在税前扣除了。根据租房城市不同,扣除标准分为1500元、1100元、800元三档。具体来看,如果是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扣除1500元。除以上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则每月扣除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则每月扣除800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引》,北京等36个城市可抵扣1500元,124个城市可抵扣1100元,178个城市可抵扣800元。享受住房租金支出扣除是有条件的,前提是本人和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在扣除方式上,住房租金支出,具体由谁来扣除,需要有所区分。如果你和你的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申请扣除,并且是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如果你和你的配偶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双方均在两地没有购买住房的,
    2023-06-23
    400人看过
  • 税前扣除会出现哪些问题
    税前扣除主要指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的项目。象社保部分就可以在计算个税前扣除。在企业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在成本费用中扣除的,就是税前扣除项目。如:管理费用(但不包括不符合规定或超出扣除限额的部分,超出扣除部分是指税法规定只允许扣除一部分,如定额计税工资,每人每月1600元,如果企业发给你1700元,那超出的100元企业在缴企业所得税时就要做纳税调增,不允许税前扣除)。税前扣除是指在计算所得税时的说法。这是会计法与税法有差异的地方:1.会计处理时:实际发生的费用开支是入了账的;2.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即常说的税法上的规定)有些不允许在税前列支的费用就要将利润调增。也可以说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是要交所得税的。总之,平时你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发生了的就入账。在计算所得税时,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不用理它,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你将会计利润加上这部分来计算
    2023-05-05
    377人看过
换一批
#商帐追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坏账损失是指企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经批准列入损失的部分。提取坏账准备的企业,也在本账户反映,发生坏账时,直接抵减坏账准备。不提取坏账准备的企业,发生坏账时,直接在本账户核算。 纳税人发生坏账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但纳税人报经税... 更多>

    #坏账损失
    相关咨询
    • 关于社保税前抵扣的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7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
    • 关于企业重组的税收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23
      企业公司制改造是否交契税需看情况而定: 1、所谓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实质就是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按规定,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但是这时有前提条件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 关于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13
      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如果无形资产没有计入当期损益,根据规定实际扣除,从2018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期间,根据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扣除的无形资产形成的,在上述期间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销售。
    • 关于企业偷税漏税问题的举报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06
      一、您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 二、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三、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可,但实名举报才有奖励。
    • 关于餐费的扣税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5
      加班费和餐费扣15%的税,没有这样的规定,我认为因该是你的工资额较高,所以按分段累进计算到了15%。如果是这样是合理的。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008年3月01日起执行)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不超过500元的5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按照上述如果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