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现象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5 09:00:21 245 人看过

假离婚大都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虽然法律并没有这个概念,但现实常常发生。一般包括这些情况:通谋离婚,双方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离婚;欺诈离婚,一方未达目的而欺诈对方离婚。双方假离婚的,依然产生法律的效力,双方不再具有夫妻关系。

假离婚买房有哪些风险

如今购房的家里加大,购房者为了在买二套房时,省点税费就与爱人假离婚。殊不知,这种做法有风险,一个不小心就会假戏真做,落得人财两空的局面,后悔都来不及了。

假离婚买房有风险当心人财两空

有不少律师曾经说过,在他们曾经办理的很多实际案例中,有不少“假离婚”弄假成真,最终没有复合,同时在“离婚”时约定把房产归属一方所有,另一方弄巧成拙“人财两空”。由此可见,以“假离婚”来规避购房政策对夫妻中没有房产的一方存在重大的法律风险,如果假戏真做,那么无房产一方将很难得到补偿,其应有的财产份额将很可能损失。

如果离婚双方在离婚时签订补充协议,并且对房屋权属问题进行约定,也是没有用的,因为这份补充协议不具有对抗效力,其中一方的权益很难得到充分保障。

因此,离婚时夫妻双方应该注意,万一夫妻一方离婚后不肯复婚,弄假成真,那将会导致矛盾产生,将会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育与探视等一系列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22: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假离婚相关文章
  • 上海居民假离婚现象分析
    一个原因是上海试点房产税方案不健全,给哪些炒房者提供可乘之机,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诚信意识问题。当前,很多人为了规避房产税出现假离婚和美国去年开征遗产税而自杀的情况基本相同。但是美国人为规避遗产税而自杀与中国人为规避房产税而假离婚,事件从性质上来说截然不同,当然体现的人们的价值观方面也大相径庭。首先,美国人为了规避高额遗产税自杀,是真实的事件和行为,并没有在假字上做文章。据广州日报2010年8月3日报道:遗产税法一年空窗期的存在,已经带来了一系列意想不到的戏剧化后果。在2009年底时,一些濒死的美国富人的家属曾想方设法地通过人工方法延长富豪的生命,让他们能够垂死挣扎到2010年的免税时段,从而令自己分到更多遗产。但情况即将发生变化。遗产税将在2011年卷土重来,最高税率将跃升至55%,对于一笔500万美元的遗产而言,如果死亡时间在2010年12月31日24时之后1分钟,而不是提前2分
    2023-04-25
    367人看过
  • 真假难辨的离婚:请列举假离婚的案例及现象
    我国现行解除婚姻关系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以拿到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的离婚证为婚姻关系解除依据,诉讼离婚以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为解除婚姻关系依据。除此以外的离婚方式,均不是合法有效的离婚方式。假离婚有什么风险“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就假离婚形式来看主要包括了两种情形,即欺诈离婚和通谋离婚。但是从法律层面来说,只要夫妻双方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离婚证或拿到了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就意味着双方的婚姻关系宣告结束。严格来说并不存在什么假离婚的情况,除非双方并没有真正的办理离婚手续。而且一经离婚,基于夫妻关系所产生的权利义务便随之消失,这是不可逆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2023-07-11
    106人看过
  • 工资拖欠现象有哪些?
    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能所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此处的“无故拖欠”应理解为,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故意不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针对“无故”作了排除性规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能所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
    2023-07-14
    234人看过
  • 职务犯罪有哪些现象?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职务犯罪是一种特殊的、严重的腐败现象,分析职务犯罪的现象,大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党性原则方面,不能执行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行我素,自以为是的个人主义做法;二是公仆意识方面,忘记公仆意识,忘记自己肩负的责任,违法用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三是行政决策方面,重大决策不集体讨论,主观误断,搞一言堂,受利益驱动,造成决策失误,损害集体利益;四是任用干部方面,任用干部以权谋私,任人唯亲,挫伤了有才干、能干事又干净而得不到提拔重用干部的积极性;五是内部审批方面
    2023-06-11
    290人看过
  • 不可抗力有哪些现象
    法律综合知识
    一、不可抗力有哪些现象不可抗力,通常指的是那些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这些现象在法律上具有特定的含义和影响。不可抗力现象的出现,可能会对合同履行、法律责任等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来说,不可抗力现象主要包括两大类: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二、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是不可抗力中最为常见和显著的一类现象。这些灾害通常具有突发性、破坏性和不可预测性,对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造成巨大影响。常见的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1.地震:地震是地壳快速释放能量过程中造成的振动,期间会产生地震波的一种自然现象。地震的破坏力极大,可能导致建筑物倒塌、道路损毁、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2.海啸:(1)海啸是由海底地震、火山爆发、海底滑坡或气象变化产生的破坏性海浪,波速高达每小时700~800千米,在数小时内就能横过大洋;(2)呼啸的海浪,每小时可达数十公里,形成数十米高的水墙,冲毁堤岸,吞噬沿海城镇和村庄,造成大
    2024-07-24
    91人看过
  • 违章停车有哪些现象
    违章停车的情形包括:(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违章停车,是指车辆停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的情况。一、不能在人行道上掉头吗不能在人行道上掉头。人行道指的是道路中用路缘石或护栏及其他类似设施加以分隔的专供行人通行的部分,一般宽度为四米左右。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二、城市道路没有禁停标志可以停车吗?停车位图没有禁停标志的地方,你都可以临时上
    2023-04-05
    407人看过
  • 环境污染有哪些现象
    环境污染有什么现象1、环境污染与人体健康人体通过新陈代谢和环境进行着物质交换。在正常状况下,环境中的物质与人体保持动态平衡,使人体得以正常生长、发育,充满活力。由于人类的活动,引起环境质量下降,进而危害人类自身及其它生物正常发展的现象,就是环境污染。当环境受到污染时,环境中的废水、废气、废渣、噪声、放射性物质等达到一定的量后,就会影响人体机能,产生中毒反应,严重时甚至会危及生命。导致环境污染的因素有化学、物理、生物三种,环境污染对人体的危害从时间上可分为急性、慢性、远期三种情况,有的环境污染不仅危害我们自身,还会影响到下一代。防治污染,保护环境,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2、水体污染人类生产和生活活动排入水体的污染物超过了该物质在水体中的本底含量和水体的自净能力,使水体的物理、化学及生物性发生不良变化,影响到人类的正常生产、生活,破坏生态平衡,就是发生了水体污染。表示水污染的主要指标有悬浮物、
    2023-04-28
    404人看过
  • 诱导取证有哪些现象
    【特点】1、关联性强。2009年该院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7件,同一原告诉本地区不同被告的商标侵权纠纷12件,占同类案件总数的44%.2、购买取证方式存在一定诱导性。原告对被告侵权行为仅有所知但无初步证据,再多次到被告处购买指定假冒商品,即使被回绝也坚持要求被告想方设法提供假冒商品,一些被告就可能临时从他处调货或帮他人代售。3、通过公证固定证据。获取侵权产品过程中,原告通常会申请公证机关对依前述方式取得的证据及过程出具公证书。4、具有一定法律依据。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曾作规定,当事人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以定购、现场交易等方式购买侵权复制品而取得的实物、发票等,可以作为证据;公证人员如实对上述取得证据及过程出具的公证书,亦可作为证据使用。【原因】1、侵权行为隐蔽性强,难以再现。商标侵权行为一般发生在侵权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行为时间较短,权利人不易接近。2、证据保全困难。证据保全的前提是权利人可以提
    2023-06-01
    243人看过
  • 离婚案中虚假债务的表现有哪些
    (一)人往往是债务人的亲友。制造虚假债务的当事人也害怕虚假债务缠身,为防止弄假成真,弄巧成拙,与当事人串通的第三人,非亲即友,绝对不会是普通合作伙伴;(二)该类债务没有书面借据或欠条,往往都是口头约定,问其为何不打或欠条,皆称“讲诚信”。笔者认为是大家信任高科技,认为现有的鉴定技术可以鉴定出签字的时间,当事人不想作茧自缚;(三)如果是债务,债权人对借款用途不清楚,债务人不能准确说明借款用途,因为虚假的陈述难以自圆其说,当事人不会画蛇添足;如果是之债,该笔合同所负债务一定是举债一方当事人亏本经营。(四)借款金额较少,因为大额的借款难以说明其用途,小额借款可以以生活或急用予以搪塞。法院关于虚假债务的处理(一)通知债权人到庭接受询问,首先明确告知其伪造证据,作虚假陈述的后果,并加以法律释明,给其震慑力;其次要求其详细陈述债务形成过程,并从逻辑次序上详细加以询问;另外对于债权人谈及的其他人,应作详
    2023-06-13
    165人看过
  • 夫妻离婚时虚假债务有哪些表现
    (一)债权人往往是债务人的亲友。制造虚假债务的当事人也害怕虚假债务缠身,为防止弄假成真,弄巧成拙,与当事人串通的第三人,非亲即友,绝对不会是普通合作伙伴;(二)该类债务没有书面借据或欠条,往往都是口头约定,问其为何不打借条或欠条,皆称“讲诚信”。笔者认为是大家信任高科技,认为现有的鉴定技术可以鉴定出签字的时间,当事人不想作茧自缚;(三)如果是民间借贷债务,债权人对借款用途不清楚,债务人不能准确说明借款用途,因为虚假的陈述难以自圆其说,当事人不会画蛇添足;如果是合同之债,该笔合同所负债务一定是举债一方当事人亏本经营。(四)借款金额较少,因为大额的借款难以说明其用途,小额借款可以以生活或急用予以搪塞。一、法院关于虚假债务的处理(一)通知债权人到庭接受询问,首先明确告知其伪造证据,作虚假陈述的后果,并加以法律释明,给其震慑力;其次要求其详细陈述债务形成过程,并从逻辑次序上详细加以询问;另外对于债
    2023-03-02
    484人看过
  • 逾期交房会有哪些现象
    逾期交房的表现形式:1、开发商未通知交付或者按约定期限不符合交付条件;2、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通知了购房人接房,但购房人认为房屋未达约定的交房条件;3、购房人在接收房屋后,又以房屋未达交付条件为由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责任。逾期交房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第七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应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3日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30日后,买方有权退房。买方退房的,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
    2023-07-22
    196人看过
  • 犯罪现象的类型有哪些
    犯罪未遂有不同的类型,也反映不同的社会危害性。1.根据犯罪行为是否实行终了,可以把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所谓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要件的行为,并且自认为已经将实现犯罪意图所必需的全部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达到既遂状态的犯罪未遂形态。所谓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使其尚未将他认为实现犯罪意图所必需的全部行为实行完毕,因而未能达到既遂状态的犯罪未遂形态。2.根据犯罪行为实际能否达到既遂为标准,可以把犯罪未遂分为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所谓能犯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并且这一行为实际有可能完成犯罪,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未能达到既遂状态的犯罪未遂形态。所谓不能犯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刑法
    2023-03-15
    498人看过
  • 污染环境的现象有哪些
    农业环境污染
    1、按环境要素分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噪(音)声污染、农药污染、辐射污染、热污染。2、按属性分显性污染,隐性污染。3、按人类活动分工业环境污染、城市环境污染、农业环境污染。4、按造成环境污染的性质来源分化学污染、生物污染、物理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电磁波污染等)固体废物污染、液体废物污染、能源污染。陆地污染:垃圾的清理成了各大城市的重要问题,每天千万吨的垃圾中,很多是不能焚化或腐化的,如塑料、橡胶、玻璃等人类的第一号敌人。海洋污染:主要是从油船与油井漏出来的原油,农田用的杀虫剂和化肥,工厂排出的污水,矿场流出的酸性溶液;它们使得大部分的海洋湖泊都受到污染,结果不但海洋生物受害,就是鸟类和人类也可能因吃了这些生物而中毒。空气污染::是指空气中污染物的浓度达到或超过了有害程度,导致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存和发展,对人和生物造成危害。这是最为直接与严重的了,主要来自工厂、汽车、
    2023-02-27
    127人看过
  • 彩礼返还现象有哪些呢
    要返还彩礼一般由如下相关情形:1、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的;2、当事人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且双方必须离婚。一、结婚了离婚后彩礼要还给男方吗结婚了离婚后,彩礼一般不要还给男方。1、除非因为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2、彩礼性质上是一种赠与,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缔结婚姻为条件的一种赠与。3、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予以返还彩礼。彩礼一般是不退还的。要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法院才会予以支持。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二、没有领证要全款退彩礼吗没有领证不定要全款退彩礼,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一方悔婚可以退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
    2023-03-17
    130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假离婚
    词条

    在法律上,只要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就意味着双方已经离婚成功。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一说。无论是双方处于协议离婚期间或者是诉讼离婚期间,只要双方没有拿到离婚证书或者是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都代表着离婚的程... 更多>

    #假离婚
    相关咨询
    • 离婚后再婚有哪些现象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09
      1、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2、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
    • 有哪些形式的离婚现象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4
      夫妻离婚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程序为:首先,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然后,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最后,登记机关会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诉讼离婚的程序为:要求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材料,符合立案条件的,在7日内立案,受理后,首先进行调解,达成
    • 分居不离婚会有哪些现象?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03
      1、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是被物质的原因所束缚,也有的夫妻分居的原因是“摸着老婆的手,就像左手摸右手”,然而在爱情转化为亲情后,双方却依然无法割舍这份感情,但同时又不愿意从此在生活中再没有爱情。于是,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双方可以各自追求另外的生活,但同时家庭还不解体。2、这两种不的动机不同,是因为分居不离婚现象触及到的是婚姻的本质。一方面大多数人认为结婚与否最大的因素是感情,所以像巴菲特夫妇这样根据感情
    • 有哪些离婚后子女随父母生活的现象?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13
      离婚子女随母方生活的情形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2、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八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
    •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女方有哪些现象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1-27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孩子抚养权优先归女方: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第四,男女双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