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估人指的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8:12:13 237 人看过

保险公估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受保险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委托办理保险标的的查勘、鉴定、估损以及赔款的理算,并向委托人收取酬金的公司。公估人的主要职能是按照委托人的委托要求,对保险标的进行检验、鉴定和理算,并出具保险公估报告,其地位超然,不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使保险赔付趋于公平、合理,有利于调停保险当事人之间关于保险理赔方面的矛盾。

保险公估人在保险市场上的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它以其鲜明的个性与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一起构成了保险中介市场的三驾马车,共同推动着保险市场的发展。保险公估人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理赔是保险经营的重要环节。在保险业发展初期,对保险标的检验、定损等工作往往由保险公司自己进行。随着业务的发展,这种保险公司“全程包办”方式的局限性日益暴露: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的专业局限性越来越难以适应复杂的情况。保险公司从经营成本考虑,不可能配备众多的、门类齐全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而保险公估人能协助保险公司解决理赔领域的一些专业性、技术性较强诸如经济、金融、保险、财会、法律及工程技术等领域方面的问题,从而促进保险运作在理赔领域良好地进行。

2.保险公司既是承保人又是理赔人,直接负责对保险标的进行检验和定损,做出的结论难以令被保险人信服。保险合同的首要原则是最大诚信原则,由于保险合同订立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在承保和理赔阶段,以及在危险防范和控制方面,都存在违背这一原则的可能。而地位超然、专门从事保险标的查勘、鉴定、估损的保险公估人作为中介人,往往以“裁判员”的身份出现,独立于保险双方之外,在从事保险公估业务过程中始终本着“独立、公正”原则,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是等距离关系,而不像保险人或被保险人易受主观利益的驱动,能使保险赔付更趋于公平合理,可以有效缓和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理赔领域的矛盾。“诉讼不如仲裁,仲裁不如调解,而调解又不如预先防止发生法律纠纷,这几乎是不言而喻的。”

3.保险公估人代替保险公司独立承担保险理赔领域的工作,从而实现了保险理赔工作的专业化分工。这种分工一方面有利于保险理赔技术的不断升级和横向交流,并能促进保险公估业整体执业水平的提高,从而促进整个保险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规模效应以及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减少,必然会大大降低保险理赔费用从而降低保险成本,从而最终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

专业定义:保险公估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受保险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委托办理保险标的的查勘、鉴定、估损以及赔款的理算,并向委托人收取酬金的公司。公估人的主要职能是按照委托人的委托要求,对保险标的进行检验、鉴定和理算,并出具保险公估报告,其地位超然,不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使保险赔付趋于公平、合理,有利于调停保险当事人之间关于保险理赔方面的矛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07: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险公估人相关文章
  • 保险公估人的市场定位
    所谓保险公估人,是指接受保险当事人的委托,专门从事保险标的的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公估人是保险中介市场中的重要生力军,一个不能给保险公估人提供一席之地发展空间的保险业,很难称得上是完善的。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保险公估人长期以来处于市场缺位状态,其发展远远落后于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尽管中国保监会近两年来先后批筹了26家保险公估机构,并颁布《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以促进其健康、快速发展。但总体来讲,我国保险公估业起步晚、规模小,因而易受到社会的忽视甚至对其片面的认识,而这反过来又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其发展空间。从这种意义上说,如何对保险公估人在保险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正确的定位,是关乎我国保险公估人今后健康发展的第一要务。从目前来看,我国保险公估人的市场定位应包括市场主体定位、市场功能定位和主体资格定位三个方面。市场主体定位保险市场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由保险
    2023-04-23
    361人看过
  • 保险公估人的构成条件
    保险公估人应满足的条件:首先,全国人大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司法鉴定问题管理的决定》,对于诉讼中司法鉴定问题作了专项规定,其中一个重要规定就是侦查机关(主要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不得面向社会开办司法鉴定业务。明确了国务院司法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同时,也规定了司法鉴定单位和司法鉴定人员的执业条件。根据这些规定,部分公估公司的工作人员具备了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条件。而且,已经有保险公估公司取得了《司法鉴定许可证》,其中的部分执业人员取得了《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同时,就笔者所知,四川也有公估有限公司已经按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以及《四川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入了四川省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机构和专家名册),并多次成功地进行了有关保险理赔的司法鉴定。保险公估公司进入司法鉴定领域是为保险公
    2023-04-23
    235人看过
  • 保险人是指保险公司吗
    一、保险人的定义保险人是法人,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保险人。保险人的具体形式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互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社、保险合作社、国营保险公司及专业自保公司。二、保险人的义务和权力《保险法》规定的保险人的权利主要有:1、对保险标的的检查、建议权。2、投保人、被保险人违约时的增加保险费或合同解除权。3、经被保险人同意采取安全预防措施权。4、危险增加而增加保险费或合同解除权。5、代位赔偿请求权。保险人的主要义务为:1、说明告知合同内容,免责条款等的义务2、赔偿和给予保险金的义务3、及时签单的义务。4、对于被保险人的任何信息和涉及保险条款相关协定内容等的保密义务。其中承担保险赔偿(给付)的义务是保险人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所承担的最重要、最基本的义务。也是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义务的具体体现。三、保险人的特点1、保险人是依法成立并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的法人,保险公司不仅成立合法,而且已申请保险业务经营许
    2023-06-08
    194人看过
  • 保险公估人的执业规则
    保险公估人的执业管理规则可归纳为以下9个主要方面:(1)从业的合法性。即在中国境内设立保险公估公司应当由中国保监会审批;任何机构未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不得从事保险公估业务;保险公估公司员工不得兼职。(2)聘用公估人员的合规性。即保险公估公司内部直接从事保险公估业务的人员及其他保险公估公司临时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事先经由保险公估公司向原批准机关备案后,方可从事保险公估业务。(3)业务范围的一定限制性。包括:第一,任何保险公估公司不得从事保险代理或保险经纪活动;第二,保险公估公司只能在指定的经营区域内从事保险公估业务;第三,外资保险公估公司只能经营外商在华投资企业的保险公估业务。(4)遵循诚信、公平、公正、公开原则。(5)保守商业秘密。当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其他保险关系人及时、准确地向保险公估公司提供有关保险标的的资料时,保险公估公司有义务为其保守商业秘密。(6)公估报告的真实性和要素性。第一,公
    2023-02-08
    191人看过
  • 什么是保险评估员?保险评估员的身份在哪里
    保险评估师的地位是独立的。首先,保险评估师不代表保险人或被保险人,不受行政权力等外部因素的影响,表现出超脱的独立性;其次,在开展保险评估业务的全过程中,保险评估从业人员保持着自己独立的思维方式和判断标准;第三,保险评估师在评估分析和结论中保持着应有的独立性,这在保险评估师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得到了充分体现。由于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特点,保险评估师在保险评估领域具有一定的权威地位,但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权威地位是相对的。如上所述,保险评估师出具的评估报告及其结论不是最终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尽管保险评估师可以依靠评估报告在法庭上为客户辩护。在保险中介市场中,保险评估师、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扮演着不同的职业角色。保险代理人代表保险公司的利益直接从事保险业务。毫无疑问,保险经纪人应该代表被保险人的利益,从被保险人的角度与保险公司协商保险事务。保险评估师将保险中介机构的性质体现得淋漓尽致。它们可以委
    2023-05-02
    452人看过
  • 保险公估人按公估方与委托方不同的分类是怎样的
    从保险公估人与委托方的关系来看,保险公估人可分为雇佣保险公估人和独立保险公估人。(1)雇佣保险公估人雇佣保险公估人是指长期受聘于某一家保险公司,按该公司的委托或指令处理各项理赔业务,这类公估人一般不能接受其他保险公司的委托业务。(2)独立的保险公估人独立的不公估人是指可以同时接受数家保险公司的委托处理理赔事务,其间的委托与被委托关系是暂时的,一旦公估人完成了保险公司的委托业务,他们之间的委托关系也相应结束。
    2023-06-15
    402人看过
  • 环境污染事故风险评估指的是什么?
    一、环境污染事故风险评估的目的为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迅速,有效的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环境风险事故,全面控制和消除污染,保障职工身心健康,确保环境安全,特制定本案。二、环境污染事故风险评估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通过宣传教育,增强职工防范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意识;坚持不懈地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对我公司各类污染源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及其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2、全面覆盖对厂区内大气、水体、固废、噪声等各环境要素全面覆盖,全面监控,以保证环境信息的完整性、连续性。3、突出重点重点区域内的污染源实施重点监控。三、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由生产厂长负责公司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处置。公司应急处置设办公室,由车间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责任是: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故的预测、预警、监测工作;制定和完善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突发环境事故
    2023-04-27
    351人看过
  • 承运人的责任保险指的是什么?
    承运人的责任保险指针对承运人对于旅客人身伤害或货物损失的赔偿责任的保险。在发生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事故之后,承运人即可以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程序。一、旅客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是什么?旅客的基本权利主要有:1、根据车票票面记载的内容乘车;2、要求承运人提供与车票等级相适应的服务并保障其旅行安全;3、运送期间发生的身体损害有权要求承运人赔偿;4、运送期间因承运人过错造成的随身物品损失有权要求承运人赔偿。基本义务如下:1、支付运输费用;2、遵守法律和具体运输规章制度等。二、海事赔偿责任限额规定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指对于船舶在营运过程中所造成的人身、货物、其他财产等各项损失而对责任人的总的赔偿责任限制在一定限额内的责任限制制度。根据中国《海商法》,对于在船上发生的,或者与船舶营运、救助直接相关而造成合同或者非合同权利的损失,包括迟延交付造成的损失,责任人可适用“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采用总的责任限额。其
    2023-06-19
    369人看过
  • 日本保险公估人制度
    保险公估人
    在日本,公估人制度是由日本损害(财产)保险协会认定的一种资格制度。保险公估人是指专门从事建筑物或动产的保险价值计算、损失额的鉴定、事故原因及事故状况调查等业务,通过损害保险协会实施和认定的考试并在协会注册的人,保险公估人资格为损容保险协会认定的资格,并非公认的资格,保险公估人一般受聘为保险公司的顾问。除了个人保险公估人之外,日本保险市场上还有一定数额的机构保险公估人,如保险公估事务所。保险公估人的职责主要包括估损和价值评估。就估损而言,公估人主要任务是评估除海上货物、船舶、航空工具及汽车之外的保险财产的损失及毁坏情况,当保险公司委派后,第一步先进行现场调查,第二步是估测处于风险之中的保险价值和保险财产的损失及毁坏情况,这些保险财产包括建筑物及其内部物品、机械、商品等,公估人最后以损失报告的形式将理赔金额告知保险公司。从估损的类型看,主要有火灾估损,如居民住宅、商店、工厂等发生火灾后对其损害
    2023-04-23
    167人看过
  • 二手房评估指的是什么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购房者首付多少并非由成交价决定,而是由评估价决定。那么,评估价是什么意思房屋的评估价是怎么算其流程和费用分别是多少呢一、评估价是指什么在二手房交易中,购房人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后,银行会委派评估机构来对房子进行评估。一般来说,评估机构会根据房子位置、年代等实际情况得出一个值,这个值就是评估价。你购买房子的价格和评估价存在一定的差异,如下图:实际操作中评估值为房子实际成交价的70-90%,百分比受房屋建筑年代、装修、位置等因素影响。结合评估机构给出的房屋估值,以及对风险、房屋折旧、借款人收入等情况的考虑,最终银行会同意房贷申请人的申请,并发放贷款。银行根据实际情况给出的贷款和评估值、总房价之间的关系如下图:二、评估的流程和时效分别是怎样的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评估流程和时效不一样,具体区别如下:商业贷款:报单向银行派评,评估公司接单后一到两个工作日上门看房,一到两个工作日内出
    2023-05-08
    169人看过
  • 司法评估是指什么?
    资产评估司法鉴定
    资产评估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资产评估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依据国家的规定和有关资料,根据特定的目的,遵循适用的原则,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按照法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司法评估规定的期限是什么司法评估规定的期限是:一般是10—15日,在鉴定书尾部会告知。司法评估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司法辅助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司法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第二条取得政府管理部门行政许可并达到一定资质等级的评估、拍卖机构,可以自愿报名参加人民法院委托的评估、拍卖活动。人民法院不再编制委托评估、拍卖机构名
    2023-07-05
    346人看过
  • 保险法定受益人是指什么人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一、法定受益人是什么意思法定受益人是指"如果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则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在继承保险金时法定继承人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的顺序继承。这种保险金已经转为被保人遗产的一部分,继承人要按所继承的金额交纳个人所得税、遗产税。夫妻之间、父母和子女间有相互继承遗产
    2023-02-28
    480人看过
  • 保险公估人具有怎样的性质
    1、保险公估人是一种中介服务机构保险公估人既不属于保险人一方,也不属于被保险人一方,而是连接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中介服务机构,是独立于其他部门之外,面向社会服务的经济实体。保险公估人和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共同组成完整的保险中介市场。2、保险公估人贯穿于保险业务的始终保险公估人除了从事大众所熟悉的保险理赔业务外,还从事保险标的承保时的价值和风险评估、鉴定、估算以及保险标的损失后的勘验和损失计算。其业务贯穿于保险业务的始终。3、保险公估人的服务是有偿的由于保险公估人是一种经济组织,其存在和发展要求获得经济效益,因而它对保险合同当事人及其他委托方的服务不是免费的,而是要收取一定的合理费用,实行有偿服务。一、保险公估人特征有哪些?1.经济性保险公估人通过储备专业技术人员,接受诸多保险人委托,处理不同类型的保险公估业务,积累保险公估经验,提高保险公估水平,从而可以帮助保险人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2
    2023-06-23
    464人看过
  • 保险公估人员管理规则
    保险公估人的执业管理规则可归纳为以下9个主要方面:(1)从业的合法性。即在中国境内设立保险公估公司应当由中国保监会审批;任何机构未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不得从事保险公估业务;保险公估公司员工不得兼职。(2)聘用公估人员的合规性。即保险公估公司内部直接从事保险公估业务的人员及其他保险公估公司临时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事先经由保险公估公司向原批准机关备案后,方可从事保险公估业务。(3)业务范围的一定限制性。包括:第一,任何保险公估公司不得从事保险代理或保险经纪活动;第二,保险公估公司只能在指定的经营区域内从事保险公估业务;第三,外资保险公估公司只能经营外商在华投资企业的保险公估业务。(4)遵循诚信、公平、公正、公开原则。(5)保守商业秘密。当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其他保险关系人及时、准确地向保险公估公司提供有关保险标的的资料时,保险公估公司有义务为其保守商业秘密。(6)公估报告的真实性和要素性。第一,公
    2023-03-17
    120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公估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受保险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委托办理保险标的的查勘、鉴定、估损以及赔款的理算,并向委托人收取酬金的公司。 公估人的主要职能是按照委托人的委托要求,对保险标的进行检验、鉴定和理算,并出具保险公估报告,其地位超然... 更多>

    #保险公估人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保险公估人?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保险公估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受保险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委托办理保险标的的查勘、鉴定、估损以及赔款的理算,并向委托人收取酬金的公司。公估人的主要职能是按照委托人的委托要求,对保险标的进行检验、鉴定和理算,并出具保险公估报告,其地位超然,不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使保险赔付趋于公平、合理,有利于调停保险当事人之间关于保险理赔方面的矛盾。
    • 保险公估人在保险市场上的作用是什么,保险公估人的作用具体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5
      保险公估人在保险市场上的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它以其鲜明的个性与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一起构成了保险中介市场的三驾马车,共同推动着保险市场的发展。保险公估人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险理赔是保险经营的重要环节。在保险业发展初期,对保险标的检验、定损等工作往往由保险公司自己进行。随着业务的发展,这种保险公司“全程包办”方式的局限性日益暴露: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的专业局限性越来越难以适应复杂的情
    • 保险公估人的职能是什么,保险公估人的主要作用与理赔方式是怎样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具体地说,保险公估人具有以下职能:(1)理赔公估理赔公估是保险公估人的主要职能。保险公司委托保险公估人参与理赔已成为国际保险市场的发展趋势。由于保险公估人是由各行各业的专家组成,他们不仅具备艰深的专业知识,而且同时具备金融、保险、财务、经济、法律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对一些大的理赔特别是一些高新技术方面的理赔有很好的把握。保险公估人的理赔公估一般包括现场查勘、损失理算、出具公估报告等程序。理赔公估的
    • 保险公估与保险公估的区别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第一,立场不同。保险人在对保险标的进行评估、查勘和理赔时都可能以自己的利益为先,这很容易造成对被保险人的不公平。保险公估人独立于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处理保险事故时处于中立地位,不偏袒任何一方。具有这种特殊身份的保险公估人易于为保险合同双方特别是被保险人所接受,能够消除被保险人对保险人的抵触和对立情绪,便于理赔活动顺利进行。第二,处理方法不同。保险人对于发生频率高而损失相对较小的一般保险事故的处理
    • 保险公估人与保险经纪人及代理人的区别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25
      保险经纪人、保险代理人和保险公估人虽然都是保险中介人(他们联系),但三者之间有着根本的区别: 1、代表的利益不同。保险经纪人接受客户委托,代表的是客户的利益;保险代理人为保险公司代理业务,代表的是保险公司的利益;保险公估人不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 2、提供的服务不同。保险经纪人为客户提供风险管理、保险安排、协助索赔与追偿等全过程服务;保险代理人一般只代理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代为收取保险费; 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