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10:53:55 367 人看过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如用人单位未提供护理或者同意职工自己安排护理的,护理费标准按以下情形处理:

1,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的,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

2,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一般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3,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可按当地一般护工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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