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告知义务的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14:21:15 312 人看过

医生告知义务的履行是患者知情同意权实现的前提和基础。一份完整的告知书是告知义务的具象化。一份完整的告知书应当包括七项内容:至少有一个明确的诊断;针对患者的病情,至少有两种以上可供患者选择的治疗方案(或替代方案);医生应当解释说明每个方案的优点及风险;针对诊疗过程中可能出现或潜在的风险医生将采取什么预防方案或提前做好那些保护性的措施;依据患者目前的病情,结合检查化验结果,医生从专业的角度上建议患者选择那一种方案比较好;患者了解自己的病情后决定选择医生所列举的那一种方案。如果患者的意见和医生的建议相同,签字后实施诊疗方案,如果不同意或不认可医生的建议,有权选择另请说明;患者书面明确写出自己的选择意见并签字。

一、《民法典》中医生医疗过失需要负哪些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果患者在进行治疗当中受到损害,医生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说明义务和患者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条【紧急情况下知情同意的特殊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过错的界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血液的侵权责任】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对病历资料的义务、患者对病历资料的权利】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禁止违规过度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第一千二百二十八条【维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干扰医疗秩序,妨碍医务人员工作、生活,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如何认定医疗欺诈?

对于客观行为方面,即否属于虚构或夸大病情、过度医疗等行为的问题,需要结合所在医院的医疗水平和能力来考虑,在实践中发生医疗诊断不一致,患者怀疑院方医疗欺诈时,可以采取类似于司法鉴定的形式,双方共同选择向有资质的医疗单位申请医疗鉴定,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通过类似于摇号形式随机选择鉴定机构。如果纠纷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则按照司法鉴定程序处理。鉴定方向主要包括医疗诊断的真实性、与初始医疗机构医疗水平和能力的契合性。

对于主观方面是否是以取得患者财产利益为目的的问题,在客观行为得到认定的基础上,需要探究主治医生是否直接获得财产利益其他财产性利益。比如分红、考评中获益。同时,医生在诊疗过程中的行为是否符合诊疗规范也是考虑的主要因素。在已经发生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少数医护人员擅自篡改病历资料及其他医疗数据等行为也屡见不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20: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司法鉴定程序相关文章
  • 医疗纠纷履行告知义务
    医务人员应当履行的告知义务是: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一、知情同意权的应用知情同意权是指患者有权知悉自己的病情并可以对医务人员所采取的医疗防治措施、药物使用等决定取舍.从完整意义上来说知情同意权包括:了解权、被告知权、拒绝权和同意权是患者充分行使自主权的前提和基础。知情同意权由知情权和同意权两个密切相连的权利组成,知情权是同意权得以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同意权又是知情权的价值体现,强调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赋予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相应的告知义务,使患者在了解自己将面临的风险、付出的代价和可能取得的收益的基础上自由作出选择,从而维护患者的利益,改变患者相对弱势地位。二、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医疗机构在医患纠纷中不承担赔偿责任:1、患者或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2、医务人员在
    2023-04-01
    421人看过
  • 治疗同意与医院的告知义务
    考虑到医疗行为的专业性,以及作为患者因身体痛苦渴望尽快得到治疗的急迫心情,因此患者一般不会清醒地认识到医疗行为本身所具有的风险性。所以,医院在使患者同意治疗时,应当尽到说明义务,这如同的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说明出卖物的情况一样。医院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就应当详细说明此种医疗的过程和风险;如果医院没有尽到说明义务,那么即使患者作出同意治疗的表示,也不应当认为是患者的真实意思表示,这时医院和患者之间没有医疗合同关系,患者也没有同意医院对其进行治疗,医院的治疗行为本身仍属于侵权行为,应当赔偿患者因治疗行为所受的损害。一、医疗事故责任认定前的医疗费用赔偿吗医疗事故责任认定前的医疗费用是需要赔偿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
    2023-02-04
    75人看过
  • 医院有告知义务和尊重患者决定权的义务
    患者的知情权、决定权是与院方的告知义务、尊重患者决定权的义务相对应的,并且知情权、决定权的实现是以院方的告知义务、尊重患者决定权的义务的履行为基础的。因而,若不强制规范院方的告知、尊重决定义务,患者的知情权、决定权就无从体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对于一般的生活消费尚且规定了经营者有详细告知义务,并且有义务对可能的危险要作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对于风险责任更大的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医院当然应承担更重的告知义务和警示义务和尊重患者决定的义务。前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两条规定也体现了院方告知患者病情及诊疗措施和尊重患者重大医疗方案决定权是其法定义务。医院作为诊疗方,有责任主动告知患者或者家属病人的真实的病情及相应的治疗方案,并及时征询患者本人及家属对治疗方案的意见。尤其是手术过程中,出现紧急情况,更应如此。产妇难产危及产妇和婴儿的性命的情况下,医院无权自主决定保大人还是保孩
    2023-06-04
    184人看过
  • 民法典医务人员有告知义务吗
    一、民法典医务人员有告知义务吗民法典医务人员有告知义务。医疗机构的告知义务,亦称为说明义务,主要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为取得患者对医疗行为的同意,而对该医疗行为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的义务。对于医疗机构来说,这种“告知后同意”的义务不仅仅是一种伦理上的义务,更是一种法律上的义务。告知义务的具体内容包括:1.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及设备技术状况方面的情报。2.患者的病情状况。3.诊疗护理方案情况。4.告知替代方案,是指一旦预定的诊疗方案无法采取或者失败,而应当采取的补救方案或候选方案;5.转医或转诊提示情况。二、医务人员履行告知义务遵循的原则医务人员履行告知义务应当遵循如实、诚信原则。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作必要的解释。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
    2023-06-19
    323人看过
  • 保险标的重要情况的告知义务
    有关风险测算的重要情况*重要情况的标准在测算保险标的的风险率时,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情况,是指对保险人最重要而且必须要掌握的信息。因此,该信息也就成为告知内容中最重要的项目。例如,在财产保险方面,在汽车保险中驾驶人员的年龄,被保险车辆的用途,车辆种类,汽车的本身是否有隐患等;在建筑物的火灾保险中,建筑物的构造,用途,周围的环境等都属于告知的重要情况。而在人寿保险方面,通常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即有无重大疾病的既往症,有无做过重大手术等,属于应告知的重要情况。在保险惯例法则中,哪些属于重要情况一般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第一,能表明保险标的处在非常危险的状态下;第二,能表明投保人不是以常态投保,而是具有特殊原因或动机进行投保;第三,能表明大幅度超越了保险人所能承担的保险责任;第四,能表明具有道德风险;第五,能表明如果该情况存在,保险人则将提高保费或拒绝承保的情况等等。*对重要情况处理的方法保险人将根
    2023-04-23
    103人看过
  • 告知义务范围
    合同条款
    在保险法律关系中,投保人和保险人都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两者的告知义务范围有:1.投保人告知的范围,包括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和确定费率的重要事实。具体合同各有不同,如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既往病史、家族遗传史等均是重要事实,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的价值、品质、风险状况等就是重要事实。所以重要事实的认定是投保人告知范围的关键。2.保险人告知范围有两方面:(1)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要主动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条款内容,对于免责条款还要进行明确说明。(2)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后或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如实履行给付或赔偿义务。医院的告知义务医生对患者应履行的告知义务具体包括:(1)如实向患者或其亲属告知病情和诊疗计划、方案,以及拟采取的诊疗方法的理由,存在的风险(包括诊疗措施的并发症,药物的毒、副作用等),疾病的预后等,但应该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
    2023-07-22
    71人看过
  • 【关于义务】履行告知义务
    如实告知义务是指在订立保险合同之时,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必须要将保险标的中的重要事项如实告知保险人,并确保保险人能够全面、准确地掌握这些重要事项,只有这样才能够让保险人正确的认识并评估危险状况,继而决定是否承保或者在何种条件下承保。对于《保险法》中的如实告知义务来说,其既可以被看成是一种制度,也可以被看成是一种通知、说明义务。履行告知义务的内容包括在保险法律关系中,投保人和保险人都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两者的告知义务范围有:1.投保人告知的范围,包括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和确定费率的重要事实。具体合同各有不同,如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既往病史、家族遗传史等均是重要事实,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的价值、品质、风险状况等就是重要事实。所以重要事实的认定是投保人告知范围的关键。2.保险人告知范围有两方面:(1)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要主动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条款内
    2023-07-22
    309人看过
  • 医疗告知义务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医疗告知义务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医疗告知义务是医疗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涉及到患者在接受诊疗过程中的权益保障。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2.医院在诊疗活动中需要履行的告知义务包括:(1)与病员权益相关的医院规章制度,(2)病情、诊疗计划和方案(但需避免对病员产生不利后果)。(3)病员应当自行配合的方式、方法,如实回答病员咨询。(4)详细介绍药品的服用方法、医疗器械的使用方法等。3.这些告知义务的目的是确保患者能够充分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从而做出明智的决策。二、告知义务法律依据医疗告知义务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1.该条规定了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并在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
    2024-07-12
    92人看过
  • 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合法的告知对象有什么样的呢
    一、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合法的告知对象有什么样的呢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合法的告知对象包括:1、成年患者本人,16岁以上未满18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2、患者的法定代理人及近亲属;3、患者的委托代理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二、什么是非法行医罪什么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以下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
    2024-01-06
    298人看过
  • 什么是如实告知义务?违反告知义务有怎样的后果?
    所谓如实告知义务,指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应将有关保险标的重要情况,如实向保险公司陈述、申报或声明的义务。法律之所以规定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是因为只有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了解保险标的的真实情况,而保险公司一般只是依据投保人的告知来决定是否承保或保险费率水平。因此,违反告知义务,投保人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我国《保险法》规定:(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看,并不退还保险费;(3)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2023-04-30
    130人看过
  • 医生履行告知义务应包括哪些实质性内容
    一、医生履行告知义务应包括哪些实质性内容医生在履行告知义务时,其实质性内容主要涵盖三个方面:患者的病情、拟采取的医疗措施以及相关的医疗风险。这一告知过程不仅是医生职业道德的体现,也是法律所规定的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必须如实告知患者这些关键信息,并及时解答患者的咨询,同时应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二、医生需告知的病情和医疗措施医生在诊疗活动中,需明确告知患者的病情及医疗措施。1.病情告知包括疾病的性质、严重程度、发展变化趋势、诊断信息(如疾病名称、诊断依据)等,这些信息对于患者理解自身状况、做出治疗选择至关重要。2.而医疗措施的告知则涉及可供选择的医疗方案、各方案的利弊、根据患者具体情况拟采用的医疗措施、治疗效果预测、大致费用估算、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风险,以及不采取治疗可能带来的危险性等。通过全面而详细的告知,患者能够充分了解治疗的全貌,从而做出更加明智的决策。三、医生对医疗风险和方案
    2024-07-27
    147人看过
  • 哪些情况医疗机构的告知义务免除
    一、哪些情况医疗机构的告知义务免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医疗侵权损害责任的特点有哪些(一)医疗侵权损害责任的主体,限于医方,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可见,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且须为合法的医疗机构,其他主体不构成医疗侵权责任。也就是说主体只能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称为医疗损害责任的合法主体。而医务人员,是
    2023-05-06
    394人看过
  • 医院告知义务履行内容的详细说明
    医院履行说明告知义务的内容有:1、患者的病情、诊疗的具体计划方案应当如实告知患者或者家属;可供选择的治疗方式及各自的利弊,以及选择某种治疗方式的理由;2、与患者权益相关的医院规章制度,患者应当配合医院;3、对于患者或患者家属的咨询,医院方应当如实回答;4、手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意外情况,可以采取的预防、避免、和补救的措施;5、医院应当向患者详细介绍药品的服用方法、医疗器械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药品的保存方法、避免误服和副作用等;6、告知患者出院后的院外治疗方案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复诊时间和所需要的携带的一系列资料等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不需告知的情况有哪些对于需要抢救的急诊、危重患者,在患者本人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与亲属无法取得联系,或其亲属短时间内不能来院履行有关手续,且病情又不允许等待时,应由经治医师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填写相关知情同意书,经科室主任认可,报医政处或主管院长(或总值班)
    2023-07-01
    227人看过
  • 医院在诊疗中是否有告知义务
    医院在诊疗中有告知义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4-05-12
    251人看过
换一批
#司法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 更多>

    #司法鉴定程序
    相关咨询
    • 医生的告知义务和注意义务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
      我可以提供详细的法律条文。我专打医疗侵权诉讼,需要帮助可联系。
    • 医生的义务有哪些,医生未尽告知义务承担什么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4
      可以代替老人嘛,外婆脑血栓而且还摔着了,卧床不起,外公是小脑萎缩,都是八十多的人啦,两个儿子都不愿意养,直接让老人自生自灭,做女儿的实在看不下去只能把老人接过来养
    • 另外哪些属于医生的告知义务?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19
      医疗告知义务 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向患者、患者家属或有关人员如实告知患者病情、拟采取的医疗措施及医疗风险等有关内容的义务。医疗机构未尽告知义务,损害患者人身及财产权利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医疗纠纷案件中,医院存在下列四方面问题时,法院将认定医疗机构未对患者尽到告知义务: (1)对患者施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医务人员未告知医疗风险和替代医疗方案并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同
    • 医生应履行告知义务有何依据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02
      医生应履行告知义务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 医师的告知义务和患者的知情权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26
      患者知情权包括三项内容: 1、病情了解权。 2、治疗措施的知悉权。 3、医疗费用知晓权。 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