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毁欠条的后果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9:20:19 402 人看过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欠条的数额达到五千元的,触犯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撕毁欠条涉嫌触犯故意破坏财产罪,可以依法要求追究该人的刑事责任。一般而言,作为债权人应妥善保管好欠条,一旦发生类似情况,应立即报警。一经查实,行为人将受到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当时有及时报警,有警方的相关记录,并且有一份欠条复印件或者能够还原被撕毁的欠条,即使对方不构成犯罪,也可以起诉追偿。

几张欠条引发的官司欠条该怎么写?

在纷繁的生意往来中,打欠条是常用的一种手段;一旦发生经济纠纷,欠条往往是最有力的证据。

但海宁法院最近审理的两件案子,债主手中的欠条非但未成为主张债权的有力武器,还给债主惹来了麻烦;而海盐法院受理的两件案子,因为欠条写得粗心大意,债主讨要借款时十分周折,甚至因为写错还款时间,不得不做好钱打水漂的心理准备。

我们在借钱、还钱时要注意些什么怎样写欠条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看了下面四件案子,或许你会有所启发。

【案件一】

自作聪明添俩1

结果损失2000元

早在今年6月,汪先生就向海宁法院起诉称,何某与章某曾向他借款3万元,并约定借期至2011年12月17日止,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期限届满后,我曾多次催讨,他们至今未还,无奈之下,只好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借款并支付逾期利息8100元。

当时,汪先生还向法院递交了欠条的复印件。复印件表明,该欠条签于2011年11月18日,但借款期限为2011年1月18日起,至2011年2月17日止。签订日期怎么会比借款期限晚法官带着疑问询问汪先生。汪先生说,借款时间应以11月18日为准。

此案开庭审理时,汪先生向法院递交了原件,但原件和之前的复印件不同。在原件中,借款期限变成了从2011年11月18日至2011年12月17日。对此,汪先生的解释是,借款期限应该是从11月开始的,可能是被告何某书写欠条时出现错误,当时他也没有发现,直到法官询问后他才获悉原情,于是,他就在借条原件的借款期限上加了两个1。

一般人不大会把11月错写成1月,也不大可能将12月写成2月。法官再次查看原件时,发现新加的两个1,与借条原件的数字书写方式稍有不同。

案件有些蹊跷,法官宣布恢复法庭调查,并口头告知汪先生伪造证据的相应法律后果。

最终,汪先生承认,实际借款期限为2011年1月18日至2011年2月17日止。起诉前,他发现诉讼时效已经届满,担心被告用诉讼时效来进行抗辩,所以才篡改了借条。

对于汪先生的行为,法庭进行了口头告诫,并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结合本案情节及造成的后果,对汪先生处以2000元的罚款。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原告、被告之间的民间借款关系合法有效,应予以保护;本案两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对原告主张的事实及诉讼请求自行放弃抗辩的权利,因此依法支持了汪先生的诉讼请求。

【案件二】

保留一手持原件

欺诈取证不认可

杭州一家钢铁厂向海宁法院起诉称,海宁人黄某曾向该公司购买了价值5.4万元的钢钉,去年9月23日,他(黄某)给我们公司出具了欠条,但他支付了2.6万元货款后,剩余的却拒不支付。

于是,钢铁厂将黄某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黄某支付剩余的货款2.8万元。

海宁法院庭审此案时,黄某告诉法官,本案的货款是他和朋友合伙办厂的时候欠下的,还款时我曾与原告协商,原告同意我支付一半货款,剩下的货款与我无关,我才出具了本案的欠条。

原告提供的欠条,很清楚地写着:兹由黄某因在海盐办厂,二人合办,共欠钢铁厂货款5.4万元,由黄某付款2.7万元,付清2.7万元以后和黄某没关系了。

黄某说,2013年6月,他向原告支付了2.6万元货款,自己也拿回了欠条,却没想到,当时拿回的欠条竟然只是复印件,原告手里还攥着欠条的原件。原告称,之所以当时把欠条的复印件伪造成原件交给黄某,是因为担心己方无法主张剩余的2.7万元债权。

法院审理此案后,一审判决被告黄某支付原告货款1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中,原告虽没有在被告出具的欠条中署名或盖章,但原告接受了欠条,并依据这张欠条向被告黄某主张权利,因此可以推定,原告已承认欠条内容,原告、被告均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

原告违背欠条约定,要求被告承担全部债务有违诚信,同时,原告将欠条复印件伪造成原件归还给被告已构成欺诈,法院可以视为原告已将本案欠条原件返还给被告。法官提醒各当事人,民事诉讼举证应合法取证,通过欺诈方式获取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案件三】

徐小明是徐明吗

小周是一名80后的小老板,独自经营一家缝纫机配件厂。今年6月,小周与徐明签订了总额为40200元的电脑平车缝纫机的买卖合同。但是徐明在履行部分义务之后,剩余的10200元迟迟不肯支付。几次协商不成,小周便一纸诉状将徐明告到了法院。

海盐法院受理该案后,法官认真查阅了证据,发现送货单和欠条中的被告签名为徐小明,而非诉状中的徐明。而徐明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信息中并未发现徐明有曾用名徐小明,这就意味着小周的证据明显存在瑕疵。

而徐明虽承认与小周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却不肯承认徐小明是其签名。经过法官一番劝说,徐明意识到为这1万块钱毁了信誉不太值,便坦言:小明是我的小名,认识我的人都这么叫我,但是我身份证上的名字是徐明,剩下的钱我会尽快还的。希望小周多多谅解,我们接下来继续合作。

【案件四】

时间写错只能撤诉

俞某和海盐县的马某是好朋友。2012年2月19日,马某因生意资金周转需要,向俞某借款2万元,并约定2013年2月19日归还。可是,过了还款日期,马某还是没有要还钱的意思。我都催讨了好多次了,可他还是不肯还。无奈之下,俞某决定把这位昔日的好友告上法庭。

海盐法院立案后,法官发现这张欠条上注明的借款时间和还款时间居然都是2011年2月19日,与起诉状上的内容不相符。当法官询问此事时,俞某才恍然大悟:当时没有仔细看啊,没有发现马某在欠条上写的还款时间是2011年2月19日,应该是2013年2月19日才对啊,这可怎么办

法官说,如果俞某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只能自行撤诉或者法院依法驳回他的起诉。事已至此,俞某只能抱着寻找到新证据或者马某回心转意的一线希望,才能拿回自己的2万元辛苦钱。

最终,俞某选择向法院申请撤诉。

写欠条也有学问

在规范书写欠条方面,浙江海兴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立建议:签订借款合同时,应确保借款用途合法,并写清借贷双方的全名、真名。尽量不使用歧义句,明确借款利息。还款时要让借款人出具收据或者收回欠条。

王律师举了个例子:

借条

为购买房屋,现收到王某(身份证号:330424*****)以现金出借的300000元(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借期六个月,月利率7%。(仟分之七),贰零壹叁年柒月捌日到期时本息一并还清,愿按月利率10%。(仟分之拾)计支付逾期利息,立此为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3: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欠条相关文章
  • 撕毁欠条怎么处罚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欠条的数额达到五千元的,触犯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撕毁欠条涉嫌触犯故意破坏财产罪,可以依法要求追究该人的刑事责任。一般而言,作为债权人应妥善保管好欠条,一旦发生类似情况,应立即报警。一经查实,行为人将受到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当时有及时报警,有警方的相关记录,并且有一份欠条复印件或者能够还原被撕毁的欠条,即使对方不构成犯罪,也可以起诉追偿。一、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罚是怎样的故意破坏财产罪的构成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害公私财产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本罪。本罪主观上是
    2023-03-16
    441人看过
  • 骗取欠条故意撕毁什么罪
    一、骗取欠条故意撕毁什么罪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刀,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或者携带凶器进行抢夺,抢劫他人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财产所有权,也同时侵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使用暴刀、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或者携带凶器进行抢夺,当场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虽然抢夺的是借条,不是直接有形的财物,但是它却是一种重要的债权凭证,是主张财产权利的基本根据。通过抢劫借条,能够直接掌握对债权凭证的控制权,间接掌握对债权所代表的经济利益的控制权,所以抢劫借条具有同样的社会危害性。在司法实践中,抢劫存单、债券等均作为抢劫罪论处。同理,抢劫借条也构成抢劫罪。从犯罪的故意上看,抢劫借条符合抢劫罪的主观特征。从犯罪的主体上看,抢劫借条是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抢劫,他们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身分上有一定特殊性,但不违背抢劫
    2023-04-06
    291人看过
  • 撕毁欠条犯法吗
    故意撕毁欠条涉嫌触犯故意破坏财产罪,目前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为5000元,如果达到5000元以上,可以依法要求追究该人的刑事责任。一般而言,你作为债权人应妥善保管好欠条,一旦发生类似情况,应立即报警。一经查实,行为人将受到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你当时有及时报警,有警方的相关记录,并且有一份欠条复印件或者能够还原被撕毁的欠条,即使对方不构成犯罪,你也可以起诉追偿。因此,这是一种涉嫌触犯故意破坏财产罪。可以根据欠条的金额多少来进行依法维权,达到了犯罪的金额就可以进行立案调查,如果达不到就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进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般而言,作为债权人应妥善保管好欠条,一旦发生类似情况,应立即报警。一经查实,行为人将受到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你当时有及时报警,有警方的相关记录,并且有一份欠条复印件或者能够还原被撕毁的欠条,即使对方不构成犯罪,你也可以起诉追偿。
    2023-03-21
    447人看过
  • 欠条撕毁犯法吗
    撕毁欠条犯法。我国法律规定,故意撕毁欠条涉嫌触犯故意破坏财产罪,目前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为5000元,如果达到5000元以上,可以依法要求追究该人的刑事责任。一般而言,作为债权人应妥善保管好欠条,一旦发生类似情况,应立即报警。一、故意划车被判什么罪故意划伤他人车辆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如果毁损的财物价值达到5000元以上的,就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会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况严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积极赔偿受害者损失。毁损的财物价值达不到5000元,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按治安案件处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未成年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二、钱被骗了怎么办钱被骗了之后可以保留相关证据报警处理。一般来说,被骗数额达到2000元至5000元,就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各个地方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果数额较小,没有达到2000元,尚不
    2023-04-04
    177人看过
  • 撕毁欠条是否可以赖账?
    12月7日,陕西省镇巴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欠条被撕毁引发的债权纠纷案件,判令被告王克强偿还原告雷三宪欠款1.7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2007年初,雷三宪和王克强合伙在北京承包建筑支模板工程,年底通过结算,王克强将应付给原告雷三宪的工程款出具欠条一张。2009年2月5日,王克强通知雷三宪带上欠条到其家中取钱,王克强拿到欠条后,当场撕毁欠条却拒付给雷三宪欠款,雷三宪遂起诉请求判令王克强偿还欠款1.7万元及利息。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被告王克强之妻承认欠钱未还是事实,但只承认欠1万元,被告对撕毁欠条的事实认可,但称是先付给了原告钱后才撕毁欠条。与原、被告同村的证人当庭作证证实,曾看见过被告书具的金额为1.7万元的欠条,另一村民证实,2009年2月5日路过被告家看到原告在被告家为欠钱的事在争吵的事实。法院综合以上情况,结合善良风俗原则,支持了原告的请求。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频道陈志群律师提示,现实中
    2023-06-08
    262人看过
  • 故意撕毁欠条属于什么性质
    故意撕毁欠条是属于违约行为,行为人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欠条被撕毁后,当事人可以协商重新签订,否则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欠钱不还应该去哪里起诉欠钱不还属于民事借贷纠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借钱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有签订借贷合同或欠条的,可以根据合同或欠条约定的地点,如被告住所地、借款行为履行地、借款行为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二、借款人把钱还清欠条可以直接还吗借款还清后借条并不是必须归还,借款人可以只要求债权人书写收条,此时一定要让对方写清楚什么时间收到多少还款,以前的哪张欠条结清无效了。由于对方还拿着欠条,这收条一定保存好。若是债权人只归还借条不写收条的,一定要辨认清楚拿回的借条是否是原件,是否是当初自己签字的那张。可能的话,让对方在该欠条上签字,写上欠款已归还,欠条作废,这张欠条
    2023-06-25
    398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欠条
    词条

    欠条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凭证,通常由债务人书写,载明欠款人、债权人、欠款金额、还款期限、利息等事项,并由债务人签字确认。 在欠条中,应当注明借款用途、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以避免日后产生争议。需要注意的是,欠条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并且... 更多>

    #欠条
    相关咨询
    • 撕毁欠条是什么罪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04
      故意撕毁欠条涉嫌触犯故意破坏财产罪,目前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为5000元,如果达到5000元以上,可以依法要求追究该人的刑事责任。一般而言,作为债权人应妥善保管好欠条,一旦发生类似情况,应立即报警。一经查实,行为人将受到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当时有及时报警,有警方的相关记录,并且有一份欠条复印件或者能够还原被撕毁的欠条,即使对方不构成犯罪,你也可以起诉追偿。
    • 什么是故意撕毁欠条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4
      故意撕毁欠条属于违约行为。当事人双方都有保证法律文书完整的义务。如果情节恶劣,具有明显的不愿意清偿债务的主观故意,那么就可能涉嫌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 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索要欠款: 1.协商方式:在故意撕毁欠条后,可以协商重新达成一份借条。 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
    • 偷撕毁欠条什么罪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03
      1、故意撕毁欠条可能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相关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可以依法要求追究刑事责任。 2、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 欠条撕毁是谁的责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21
      撕毁他人借条的,责任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借据金额达到5000元,违反故意毁坏财产罪,应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毁坏公私财产。金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欠条金额未达5000元,则需承担民事责任。
    • 撕毁欠条构成什么罪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5
      1、债务人撕毁欠条的行为是可能构成犯罪的,该行为可能构成我国《刑法》当中规定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刑法》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