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因身体不适离开岗位休息,突发脑梗塞死亡。据该局不予认定,其家属对结论不服,向东城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日前,东城法院根据“认定工伤”三项要求,维持了劳动局一审作出的不予终结通知书,杨某系装修服务部门职工。2007年7月3日上午9时许,杨某感觉身体不适,认为是高血压,于是向领导请假回家休息。杨某到东直门医院,回到宿舍。当天下午,杨某乘坐长途汽车回河北老家。晚上8点半左右,杨某到县医院治疗。经检查未发现异常,故杨某未住院。第二天,杨某又因病到县医院就诊。他被诊断为脑梗死,于当天晚上7时30分转院治疗。经抢救无效,于7月5日上午9时25分死亡。8月8日,杨某的儿子提出工伤鉴定申请。经调查核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杨某死亡不属于“认定工伤”范围,并作出非工伤认定结论。杨的儿子对此并不满意。他认为,杨某的死亡符合《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他请求法院撤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的非工伤认定通知书,认定杨某的死亡为工伤死亡
根据法院第15条,《工伤保险条例》第1款第(1)项规定,对职工适用本规定,应当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工作时间内;2;2、在职;3、疾病猝死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本案中,杨某于7月4日被诊断为突发性脑梗塞,事实并非发生在其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故不符合工伤认定中“认定工伤”的范围,故作出上述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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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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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享受要满足什么条件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8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待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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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足工伤保险待遇差额的要求是什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2补足工伤保险待遇差额的规定是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情况下由公司自己进行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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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3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发布(该文为2011年前版本)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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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产品应该满足哪些要求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19“三无产品”不是法律概念,现在已经成为一个比较通俗的名词了。一般是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或生产许可证)以及无生产厂名称。三无产品是无生产厂名,二无生产厂址,三无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的产品。还有说是无厂名,无地址,无商标。 一般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必须有中文厂名,中文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中文产品说明书、如有必要时还需要有限定性或提示性说明等等,凡是缺少的均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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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工作有什么要求工伤险待遇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2-15工伤保险待遇工作的要求有: 1.治疗工伤所需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于赔偿基数乘月数; 3.职工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因工死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