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级法院向上级法院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00:30:10 269 人看过

下级法院向上级法院移送管辖的条件,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确认识和适用移送管辖。所谓不得再自行移送,是指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移送案件裁定,对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即受移送案件的法院必须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自行移送。如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该院依法确无管辖权时,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移送管辖,是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08: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管辖异议上诉的案件移送法院是什么?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上诉。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未经审查或审查后尚未作出裁定的,不得进入该案的实体审理。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一、管辖权主体(1)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交”,而在第一审程序中,有权利提交答辩状的当事人只有被告。(2)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该条更明确规定异议主体为被告。(3)管辖法院是原告自己选择的,应当推定
    2023-06-21
    282人看过
  • 刑事案件法院什么情况下移送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移送管辖主要包括下级人民法院向上级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的移送管辖。(一)下级人民法院向上级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的情形1、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此种情形,如果其中一人或者一罪正在由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应当移送上级人民法院。2、基层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情形(1)应当移送的情形。《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2)可以请求移送的情形。《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一)重大、复杂案件;(二
    2023-03-01
    296人看过
  • 上诉案件多久移送上级法院
    如果是民事案件的上诉,则移送到上级法院的时间根据规定应当是三十日,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的,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收到答辩状之后,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然后在收到上诉状和答辩状之后,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如果是刑事案件的上诉,则移送的时间为三日,法律规定如果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应当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如果是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则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刑事上诉案件如何处理对刑事诉讼中的上诉案件应这样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
    2023-08-14
    309人看过
  • 法院刑事案级别管辖的移送怎么确定
    一、法院刑事案级别管辖的移送怎么确定刑事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1、基层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2、中级人民法院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第21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第2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23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对于第一审刑事案件,依法应当由上级法院管辖的,不能再
    2023-06-04
    97人看过
  • 移送管辖上下级之间移送可以吗
    移送管辖,是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一、移送管辖的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
    2023-02-08
    497人看过
  • 向上级法院提级执行要符合什么条件
    提级执行的官方定义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不便执行、或有执行障碍、以及没能在规定执行期限内执行的案件,可以申请上一级法院执行的一种制度。直白点说,就是法院因种种原因不能或没有执行的案件,可申请到上一级法院去执行。这也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一种监督。通过官方定义,可以看的出来,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提级执行。根据法律及各种解释及各地的规定综合来看,能申请提级执行的案件,必须要具有可执行性。然后还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在现实操作中,一般普通的案件,只要不复杂难办,法院通常3个月内就会终结执行。难办点的,6个月内也会终结。2: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可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都没有执行完结。3: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法院自发现财产之日起超过六个月都没有对该财产执行完结。4:其他有条件执行却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5:法
    2023-03-24
    140人看过
  • 申请执行如何查到上级法院是否向下级法院移交案卷
    上下级法院案卷移交规定《行政诉讼法》第23条中规定上级法院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待开庭之前会告知给当事人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自行移送。第二十三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
    2023-04-27
    159人看过
  • 下级法院执行如遇“地方保护”上级法院可改变管辖权
    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当重庆市的下级法院遇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涉无法执行时,上级法院可以改变执行案件的管辖权。从22日开始施行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级执行、指定执行和共同执行的暂行办法》将为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提供有效机制,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弢介绍,直辖以来,重庆全市各级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近40万件,执行标的金额250多亿元,执行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面临着许多困难,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影响和阻碍了执行工作的正常进行,市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机制没有完全形成,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管理协调不够有力等。《关于提级执行、指定执行和共同执行的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于下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下案件,可以依法决定提级执行、指定执行、共同执行: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执行期限未执结的案件;下级人民法院拒不接受上级人民
    2023-06-11
    255人看过
  • 刑诉移送管辖区法院移送给中院是否合法?
    一、刑诉移送管辖区法院移送给中院是否合法?刑诉移送管辖区法院移送给中院只要是符合法定条件就是合法的。根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再审。实践中,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实体审理,而当事人又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可视为当事人放弃了异议权,也可不必移送管辖,由受理案件的法院继续审理。相关法律《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第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应当在开庭审判前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及其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原受理的人民法院不再行使管辖权的,收到上级人民法院指
    2023-06-03
    414人看过
  • 下级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给上级机关的管辖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一、行政管辖的规定行政管辖权如何确定更多的是基于人们对行政事务的主观认识。为了防止人的这种主观认识发生偏差,我们有必要为行政管辖权的确立和分配提供法律基础,以确保行政管辖权在法律化过程中的正当性。在我国,行政管辖权的内容包括:(一)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行政主体系统中确定上下级行政主体之间首次处理行政事务的分工和权限。我国的行政主体根据行政区域的划分,一般分设为四级,即中央、省、市和县。对于这四级行政主体的级别管辖如何确定,我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往往只有原则的规定,如《行政处罚法》第20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
    2023-03-25
    279人看过
  • 向上级法院申诉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向上级法院申诉的条件是怎样的1、当事人认为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生效的民事调解书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法。2、具有法定申请事由。3、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4、向作出该法律文书人民法院或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二、什么情况法院应当重新审理生效的民事裁判案件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9、违反法律规定,剥
    2023-06-18
    243人看过
  • 破产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破产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是:1、破产企业经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2、破产企业纳入国家计划调整范围。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破产案件的受理时效是多久受移送法院的破产审判部门应当自收到移送的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受移送法院作出裁定后,应当在五日内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并送交执行法院。申请执行人申请或同意移送破产审查的,裁定书中以该申请执行人为申请人,被执行人为被申请人;被执行人申请或同意移送破产审查的,裁定书中以该被执行人为申请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均同意移送破产审查的,双方均为申请人。受移送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在此前的执行程序中产生的评估费、公告费、保管费等执行费用,可以参照破产费用的规定,从债务人财产中随时清偿。执行法院收到受移送法院受理裁定后,应当于七日内将已经扣划到
    2023-08-16
    54人看过
  • 级别管辖的转移问题,移送管辖应具备的条件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上级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向下级人民法院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第十五条基层人民法院对于认为案情重大、复杂或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应当经合议庭报请院长决定后,在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日以前书面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移送申请十日内作出决定。中级人民法院不同意移送的,应当向该基层人民法院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由该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同意移送的,应当向该基层人民法院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基层人民法院接到上级人民法院同意
    2023-06-13
    411人看过
  • 下级向上级移交案件
    法律综合知识
    法院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法院审理案件时可以变更管辖级别吗人民法院在立案后,是可以变更管辖级别,将案件从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转移到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反诉级别管辖反诉标的额会影响级别管辖。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反诉标的额增加致使案件标的额超过受诉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标准的,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在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一)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二)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三、独任转合议的情形独任转合议的情形如下:1、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并不简单,适用独任制不足以正确审理的;2、当事人在审理中又提出新的诉讼请求或发现被告又有新的犯罪;3
    2023-04-04
    96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下级法院管辖可以移送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6
      下级法院,是可以移送上级法院管辖的。上级法院认为有必要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而由上级法院审理时,应通知同级检察院。下级检察院应将相关案件材料移送上级检察院、由上级检察院向其同级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
    • 移送上级法院管辖一案是合法的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01
      这显然是违反法定程序的,移送上级法院管辖历时716天,可能是因为工作人员疏忽遗忘,也不排除有司法腐败的可能。但基层法院以职权将涉外民商事案件移送上级法院管辖也是合法的。我个人认为本案的关键是该不该追加两位外国人参与诉讼,毕竟本诉中并没有起诉该两位外国人,如果不该追加,而法院强行追加并以涉外为由移送管辖,却又历时716天,恐怕其中原委只有当事人知晓。
    • 移送管辖同级法院之间的移送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9-30
      《民事诉讼法》第36条 (一)移送的案件必须是已经受理的案件。案件受理后才会有不属本院管辖的问题,法院才应移送。如案件尚未受理,法院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即可,无需也不可能有移送案件问题。 (二)移送的人民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才应移送。若有管辖权就应依法受理审理,而不能移送给其他法院。 (三)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案有管辖权。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
    • 下级能否移送上级法院管辖,法律有哪些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20
      下级法院,是可以移送上级法院管辖的。上级法院认为有必要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而由上级法院审理时,应通知同级检察院。下级检察院应将相关案件材料移送上级检察院、由上级检察院向其同级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
    • 人民法院移送案件需要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0
      不需要的,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三十七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