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专利制度设置的原因,对发明和实用新型、外观设计采取不同的审查方式,只对发明专利进行实质审查,因而权利基本稳定;而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则不进行实质审查,权利稳定性相对较弱,同时专利授权、复审与专利侵权分属行政和司法程序,因此,一般对于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对原告专利权人据以起诉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在答辩期内提出宣告无效请求申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八、
九、
十、十一条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
(五)项的规定中止诉讼。
中止问题已成为法院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方面权利人对中止时间过长,造成其权利难以保护而怨声载道;另一方面被告及公众对专利的授权轻率亦牢骚满腹,法院处于两难境地。
从利益平衡角度看专利诉讼中止问题,应该说这是专利制度设置必然的选择,中止诉讼虽然有其不利的一面,但现存制度框架下,中止诉讼仍不失为解决专利权不稳定的正确选择。在诉讼价值层面上,由于诉讼中止延长了诉讼周期,相应地令民事权利处于持续争讼状态并导致诉讼成本上升,但诉讼中止对平衡权利人和社会公众利益仍然是必要的,因为无视客观障碍盲目推进诉讼,以致造成大量错案,无疑会危及人们对专利制度和司法权威的信心。
从社会整体利益上看,中止诉讼仍是节约和经济的,法律最主要的价值是公正,公正和效率两者不可偏废,现阶段应坚持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不应以牺牲公正为代价而追求所谓的效率。为保证专利的质量,纠正不当授权,必须建立一种制度,以免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实践证明,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的设立,在保证专利质量、实现专利法的宗旨方面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其实认真分析目前专利中止问题,事实上利益的天平还是向权利人倾斜的。因为,专利申请只进行形式审查,申请并取得授权相对比较容易,或者说专利授权过宽。而一旦获得授权并指控别人侵权时,对于被控侵权人而言,要在规定的答辩期15日内,对涉讼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提交充分的无效证据,短短地15日内要想充分准备还是存在一定困难的,无效程序中对请求人的证据要求和理由远远超过专利申请时的授权标准。对此有人形象地称其为授权与复审采取的是双重标准,宽进严出。如果在这样的制度设置下,还要减少中止数量,将造成双方的利益失衡,不利于该制度的整体作用和效果的发挥。现在已有人戏称垃圾专利随处可见,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只是一种虚假繁荣和泡沫数字,并未产生实际作用。这里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是,现在不少地方政府都在鼓励创新的口号下,支持并资助申请专利并以此指标考核政绩,这一初衷无疑是好的,但在一些地方已背离鼓励发明创造的目的,只是追求数字并已出现同一技术多次重复申请,甚至有几十次的特例。究其原因,关键在于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缺乏诚信的市场主体利用这一制度追求不当利益,使这一制度人为产生障碍。所以说这个问题既非理论问题,又非法律问题,而是制度问题。因此在不改变现行制度前提下,以现行的司法解释把握中止问题,不失为是一种明智的选择,也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
专利侵权中的不中止诉讼的情形有什么
69人看过
-
专利侵权纠纷的途径及与专利侵权诉讼有关的问题有哪些
351人看过
-
论专利无效诉讼中的“循环诉讼”问题
186人看过
-
专利侵权诉讼中禁止反悔原则的适用
379人看过
-
诉讼开发商的权益问题分析?
499人看过
-
外观专利侵权产品侵权问题
322人看过
专利侵权是指行为人没有经过专利权人的许可,以生产经营或者谋取一定的利益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他人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 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 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 更多>
-
专利侵权侵权行为怎么做不中止诉讼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1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决定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中止诉讼: (一)原告出具的检索报告或者专利权评价报告未发现导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事由的; (二)被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使用的技术已经公知
-
专利侵权中的不中止诉讼的情形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3-05-2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决定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中止诉讼: (一)原告出具的检索报告或者专利权评价报告未发现导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事由的; (二)被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使用的技术已经公知
-
专利中止民事诉讼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
-
个问题专利权纠纷诉讼时效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2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之前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创造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
专利侵权诉讼中权利滥用的认定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04诚实信用原则对权利滥用的限制,专利制度的目的不仅在于保护专利权,而在于通过赋予专利权人垄断性的专利权,以激励知识创新、促进经济发展。 专利侵权是指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第60条所称的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这里的实施是指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依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