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债权申报的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14:01:42 330 人看过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4、连带债务人数人的破产案件均被受理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5、债务人破产涉及保证人的债务清偿。

6、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可申报的债权以实际损失为限,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

7、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8、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债权申报异议期是多长时间

我国相关法律对债权申报异议期没有作出规定。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该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00: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申报相关文章
  • 税收债权的申报范围的规定
    一、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政府)公共财政最主要的收入形式和来源。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取得财政收入所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它体现了一定社会制度下国家与纳税人在征收、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马克思指出:1."赋税是政府机关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2."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恩格斯指出:"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19世纪美国法官霍尔姆斯说:"税收是我们为文明社会付出的代价。"这些都说明了税收对于国家经济生活和社会文明的重要作用。二、债权的概念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三、税收债权的申报范围的规定税款范围。实践中,破
    2023-06-04
    459人看过
  • 公司申请破产,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范围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此处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故信托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不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不是此处所称的债务人财产;以这些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不得申报。至于请求权所指向的财产是债务人的一般财产还是特定财产,不影响申报的资格。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因此。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在企业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债务人财产最终将归属于债权人;此时若执行对债务人的财产性行政处罚,事实上处罚的是债权人,这样既不能达到行政处罚的目的,又损害了
    2023-04-29
    334人看过
  • 在建工程是否列入债权申报范围
    一、在建工程是否列入债权申报范围在建工程能不能申报债权,主要就是看属不属于下面的范围,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一)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三)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四)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五)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六)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七)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八)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上述不属于破产债权的权利,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也应当对当事人的申报进行登记。二、债权申报流程1、根据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
    2023-06-04
    92人看过
  • 债权申报期限范围的规定有哪些
    债权申报期限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1、债权的申报期限自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算,最短不少于三十日,最长不超过三个月;2、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3、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等。一、开发商破产应向谁讨要开发商破产的,债权人索要工程款的,应当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申报的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在接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应该及时申报债权。二、公司债权人向谁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将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企业破产法》之,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申报债权。三、债权已经作为
    2023-06-23
    151人看过
  • 消费权益受到侵害申报的范围是什么
    消费权益受到侵害申报的范围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以及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资料,与经营者发生争议的申诉或对经济活动中违法违章行为的举报。一、购买假冒伪劣产品买方起诉吗1、协商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协商和解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它都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事实上,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消费者权益争议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的。2、投诉、调解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可以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讲清楚以下内容:一是投诉人基本情况。即
    2023-06-25
    219人看过
  • 民法典担保范围是否超出申报债权
    一、民法典担保范围是否超出申报债权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范围的,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应当在担保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所以不能超出担保范围申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二、担保人行使追偿权条件(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保证人的追偿权只有在
    2023-06-19
    387人看过
  • 什么是普通破产债权,破产债权的范围是什么
    一、什么是普通破产债权普通破产债权指: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担保物的价款低于债权额,其未能受偿的债权等。二、破产债权的范围是什么关于例外破产债权应包括的范围,主要是:(1)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破产宣告前,企业所承受罚款、罚金应视为企业债务,但是企业宣告破产后,即使对破产企业课以罚款、罚金等,也不会对破产企业产生任何惩戒作用,反而将惩罚转嫁于破产债权人。因而,不将罚款、罚金等列入破产债权。(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履行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3)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未到期债权视为已到期,其所付利息也应相应计算到破产宣告时为止,破产宣告后的利息不列入破产债权。(4)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
    2023-03-15
    197人看过
  •  职工债权清算的范围是什么?
    该段内容讲述了职工债权清算范围的相关内容。其中包括拖欠职工工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医疗费、伤残补助金、抚恤费用,但只有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三种补助金属于企业破产债权。职工债权的清算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拖欠职工工资。二、应当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三、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未按时缴纳保险产生的滞纳金并不属于破产债权。四、医疗费、伤残补助金、抚恤费用。需要注意,只有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三种补助金,才属于企业破产债权。 职 工 债 权 范 围 包 括 哪 些 方 面 ?根据我国《职工债权管理暂行条例》
    2023-09-08
    322人看过
  • 什么是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登记债权,以取得破产债权人地位的行为。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少于三十日,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一、企业破产后债权人怎样去讨债呢公司倒闭的,公司应该按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债权人要及时申报债权要回自己的债务。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二、破产债权的利息什么时间截止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时,附利息的债权从破产申请受理日起停止计息。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三、企业破产需要承担违约金吗破产
    2023-03-11
    492人看过
  • 什么是债权申报及债权申报的方式有哪些
    债权申报是指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依法定程序主张并证明其债权,以便参加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债权申报的方式包括: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2、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3、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4、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
    2023-06-13
    491人看过
  •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权利范围
    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包括的内容如下:1、具有给付内容;2、可强制执行;3、为已到期的请求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应向法院提供哪些材料?(一)书面破产申请;(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八)企业债
    2023-08-16
    454人看过
  • 12358举报范围是什么
    12358举报范围1、物业公司违约上调物业费被叫停2、电动自行车停放保管服务超标收费被重罚3、市政道路停车泊位不按价格公示标准收费被处罚4、开发商不配合调查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被处罚5、民办学历教育机构不按规定收费被查处6、物业公司重复收取电梯维护费被查处12358物价局举报电话。价格举报是物价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地帮助群众和社会多方面对价格政策的了解,进一步拓宽群众举报价格违法行为的渠道,方便人民群众参与价格社会监督检查工作,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正式开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201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的意见》,规定2020年底前市场监管投诉电话统一为12315。
    2023-05-09
    354人看过
  • "申报债权"的定义是什么?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一条规定: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
    2023-07-03
    238人看过
  • 有权申请回避的人员范围是什么?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人员回避。因此有权要求回避的人就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但是当事人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不直接享有申请回避权,需要当事人的授权。刑事诉讼中有权申请回避的人是哪个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遇到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时,应当自己向所在机关提出回避的申请。如果明知自己应当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或者不知道、不认为自己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因而没有自行回避的,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被告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2023-07-07
    40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债权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 更多>

    #债权申报
    相关咨询
    • 破产清算债权人申报债权的范围是什么,破产债权的申报范围包括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4
      (1)职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为中国破产法上的职工债权。职工不必申报。(2)利息请求权。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破产申请受理前的利息,随本金一同申报。(3)待定债权。叉称“或然债权”,是指其效力有待确定的债权,包括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这些债权可以申报,但必须说明其待定的状况。(4)连带债权。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
    • 破产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范围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1-16
      《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可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包括: (1)无财产担保、有财产担保的债权;(2)未到期的债权;(3)附利息、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4)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5)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因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取得的求偿权;(6)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取得的将来求偿权,但债权人已经向
    • 破产债权申报的范围,法律如何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07
      破产债权申报的范围是: 1、破产申请受理前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破产申请受理前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3、未到期的债权; 4、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 5、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
    • 的担保范围可不可以超出申报的债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14
      1、一般情况下,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不会超过债务人的债务的范围。但在债权人与担保人对担保的范围另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从其约定。也就是说,在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担保人的担保范围可以超过主债务的范围。 2、另外,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贷款方仅仅向法院提供借条,而不能提供相关的付款凭证,是存在一定法律风险的,尤其是在所涉款项额度较大的情况下,妥善保存相关的付款凭证就显得尤为重要。
    • 债权申报的特征是什么,债权申报的特征是什么,债权申报有哪些特征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什么是债权申报?债权申报是债权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后依照法定程序主张并证明其债权,以便参加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二、债权申报的特征是什么?债权申报具有以下特征:(1)债权申报是债权人的单方意思表示。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债权人享有申报和不申报的自由。(2)债权申报以主张并证明债权为内容。申报人主张债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例如财产取回权)的,或者不能提出债权证据的,不予接受。(3)债权申报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