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和职务侵占怎么并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20:52:33 438 人看过

一、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是刑法中规定对一人犯数罪的情况下的一种量刑情节,对于数罪并罚的,分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两种,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适用。

刑法规定: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第69条)

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第70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之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二、贪污和职务侵占如何并罚

被告人任某原为中铁五局五公司洪家渡水电站项目经理部财务部长。2002年8月至2007年4月,中铁五局五公司为国有控股企业期间,任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重复列支、虚列开支等手段,将本单位财产40余万元非法占为己有并用于赌博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2007年4月至2007年9月,中铁五局五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期间,被告人任某利用职务便利,采取重复列支、虚列支出、调整账户等方式,贪污公款80余万元供其赌博、挥霍。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任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10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15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三、农村贪污职务犯罪与职务侵占罪法条竞合的处理

1、当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犯罪行为既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又符合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时,应当如何处理

如果行为人实施了一个行为,且行为符合贪污罪的犯罪构成,则应认定为贪污罪,而不能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如果行为人实施了两个行为,且行为分别符合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则应当分别定罪,并数罪并罚。如果案件事实不能明确查明行为人是利用了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便利实施犯罪行为的,则因案件事实不能符合贪污罪的犯罪构成,而不能认定为贪污罪,但该犯罪事实完全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所以应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2、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犯罪行为的犯罪数额应该如何计算

实践中经常出现这样的现象:行为人侵犯的财产数额分别来看都达不到成立犯罪的数额要求,但合并计算时总额却超出某一具体犯罪的数额,这种情况下应对其如何处理呢?一种观点认为,不应作为犯罪处理,其主要理由是应遵守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如果对这种情况按犯罪处理则是法外定罪,枉法裁判。但这一观点存在疑问。显然,在罪刑法定的原则下,只有行为符合其中的犯罪构成时,才可能认定为犯罪。如果对行为进行评价的结局是并不符合其中的任何一种犯罪构成,则不可能认定为犯罪。但在处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应根据法益保护目的与法定的构成要件来妥当归纳案件事实,正确判断构要件要件符合性。对此,应当具体分析。例如A利用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之便贪污集体财产1000元,没有利用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之便贪污集体财产4000元。对此,一方面,如果不将贪污1000元认定为贪污罪的数额,则完全可以将其认定为职务侵占罪的数额,即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数额为5000元。因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是特别法条与普通法条的关系,贪污罪只是比职务侵占罪多了身份的要素,所以完全可以将贪污罪的数额评价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数额。按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即可。又如A利用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之便贪污集体财产5000元,没有利用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之便贪污集体财产1000元。对此,如果不将职务侵占的1000元认定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数额。则也不可以将其认定为贪污罪的数额,即构成贪污罪的犯罪数额为5000元。因职务侵占罪是普通法条,在犯罪事实不满足普通法条(职务侵占罪)的情况下也必然不满足特别法条(贪污罪)的犯罪构成。按照上述方法处理,既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也有利于实现罪刑的相适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14: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罪刑法定相关文章
  • 侵占征地补偿款属于职务侵占罪还是贪污罪?
    关键看在什么环节侵占补偿款。如果是协助镇政府向村民发放补偿款环节,发生侵占行为,应定性为贪污;如果已经领取款项到村委会,发生侵占行为应定性为职务侵占。涉案款项是土地征用补偿费,但当村委会在协助镇政府给村民个人分发时才属于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该补偿费一旦分发到村民个人手中,即属于村民个人财产;当村委会从镇政府领取属于村集体的补偿费时,村委会属于收款人,与接收补偿费的村民个人属于同一性质,该补偿费一旦拨付到村委会,即属于村民集体财产。此时,村委会不具有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属性。被告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侵吞手段,将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主要是看操作时属于什么身份,一般征地补偿款都是有国家工作人员发放的,如果此时侵占补偿款,即为贪污罪,如果是村委会人员,代为发放,其实此时也是可以看作国家工作人员的,否则就是职务侵占罪了。一、处理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时应
    2023-03-11
    188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本质差异
    第一,犯罪客体不同。贪污罪是复杂客体,即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也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而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只侵犯单位所有财产所有权;其二,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工作人员;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有何区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的区别:第一,犯罪主体不同,前罪的主体是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后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包括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这是两罪最大的区别。犯罪主体的不同直接导致所犯罪名的不同。第二,两罪量刑不同,后罪较前罪的量刑严重,贪污罪最高刑可达死刑,而职务侵占罪最高刑是有期徒刑。第三,犯罪行为不同,前罪是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财物,后罪是利用职务便利窃取、骗取或侵吞国有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
    2023-07-12
    421人看过
  • 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界限正确区分
    有两个焦点十分关键,一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之性质,二是依法从事公务之特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条例》,企业法人分为:一是全民所有制(即国有企业),二是集体所有制企业,三是联营企业,四是三资企业,五是私营企业,六是其他企业。从广义上讲,凡是国有资本入股的公司、企业,都可称为国有公司、企业。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公司、企业的性质,易产生两种错误误区:误区之一,把形式上的非国有而事实上的国有相混淆。由于我国公司、企业的设立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较多,且受长期计划经济影响,加之企业登记不够规范,因而公司、企业营业执照上的企业性质有时不能反映公司、企业的真实性质。比如,某国有企业出资设立的一新企业,按当时政策办集体制企业可享受到许多优惠政策,于是按当时呈报的性质为集体企业,这样营业执照上的企业性质注册为集体,按照谁出资谁所有的原则,该企业的资产应为国有资产,而不能单纯依照营业执照上注明的集体
    2023-06-03
    447人看过
  • 非职务侵占应数罪并罚
    10月14日《法制日报》视点版刊登的《是盗窃、欺诈还是职务侵占》一文所报道的案例,法院最终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以职务侵占罪定罪量刑,笔者认为不妥,本案应按侵占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现分析如下:第一,本案应分前后两个行为,前面的行为应定侵占罪而非职务侵占罪。所谓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合法持有的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本案中被侵犯的客体是承包人的私财产权而不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权。同时,在客观方面,喻某、陈某多次将自己受委托管理的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从工地拉走挪用和变卖,其行为由委托管理的合法占有使用转变为非法的占用和变卖,符合刑法规定的侵占罪中将代为保管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客观条件。另外,从主体上看,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喻某与陈某仅仅是自然人主体,因
    2023-04-22
    475人看过
  • 侵占职工工资是否算贪污
    不算贪污,贪污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是私人公司人员,贪污企业和公司的钱,有可能会涉嫌职务侵占罪。一、侵占和贪污的区别1.两者的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既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也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2.两者的犯罪行为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_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二、贪污罪与侵占罪的区
    2023-06-29
    218人看过
  •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是不是一样的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两者有共同之处,也有明显的区别。区别主要表现以下两个方面:1.犯罪客体不同。贪污罪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也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而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只侵犯单位所有财产所有权;2.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工作人员;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一、职务侵占罪怎样处罚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处罚标准:1、犯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
    2023-06-26
    140人看过
  • 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定义是什么,区别又是什么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
    2023-02-28
    131人看过
  • 贪污改职务侵占的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贪污改职务侵占的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二、新刑法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
    2023-06-03
    121人看过
  • 到底是职务侵占罪还是贪污罪应该怎样区分
    一、到底是职务侵占罪还是贪污罪应该怎样区分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为: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2、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3、犯罪对象不同。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5、法定刑上有所不同。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
    2023-04-20
    413人看过
  • 侵占罪认定标准,职务侵占罪比较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一、侵占罪认定标准(一)拒不退还、拒不交出的前提条件:权利人的请求。(二)拒不退还、拒不交出必须是侵占行为人作出的,这是本罪的必备要件。(三)侵占罪的数额问题。(四)侵占罪中的其他严重情节。(五)“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仅是决定侵占罪处罚轻重的主要依据,而不是唯一标准。因此在处罚侵占罪时,既要坚持以侵占罪数额为主要依据,又不忽视其他情节因素,如犯罪动机、目的、犯罪手段、方法等,才能真正贯彻好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由于刑法将侵占罪规定为自诉案件,所以,侵占案件的被害人需要自行收集证据,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我们都知道
    2023-06-17
    166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分别有什么样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一、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相同点1、主观上均由故意构成;2、客观方面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3、在行为上都表现为盗窃、骗取、侵吞或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二、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不同点1、主体要件不同。这是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最主要、最本质的区别。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2、犯罪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
    2023-04-25
    172人看过
  • 职务侵占,职务侵占犯罪和职务侵占共同犯罪都是怎样的
    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并根据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两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按照犯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开展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共同犯罪组成的相对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领导犯罪集团的组织和首要分子,按照集团犯下的全部罪行进行处罚。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
    2023-08-08
    455人看过
  • 反贪局能查职务侵占吗
    如果是国有企业具有领导身份的人员犯职务侵占是可以进行调查。相关知识:职务侵占司法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5.12.25法发[1995]23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1月14日发布,2013年1月18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九批)的决定》,该司法解释已经被废止,处于失效状态)。二、根据《决定》第十条的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侵占罪。三、《决定》第十条规定的“侵占”,是指行为人以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公司、企业财物的行为。实施《决定》第十条规定的行为,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
    2023-06-03
    133人看过
  • 如何区分侵占罪与贪污罪,侵占罪会受到什么处罚
    如何区分侵占罪与贪污罪(一)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二)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三)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侵占罪会受到什么处罚《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条第二款还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
    2023-06-13
    243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罪刑法定
    相关咨询
    • 轻微贪污贪污侵占是职务犯罪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16
      贪污侵占是职务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员工贪污侵占职务侵占,算腐败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10
      职务侵占是腐败。所谓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数额较大的行为。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 职务侵占罪是不是算贪污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07
      职务侵占罪是贪污罪的两倍,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起点是贪污罪的两倍。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数额较大的行为。
    •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区别有哪些,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5
      我们先看这几个罪的行为相同点就知道定性难在哪里了。首先都是以非法取得为目的的主观行为,客观行为是秘密的取得他人财产。在这里还得说一下职务侵占罪,这个罪的行为特征也是与上面提到的犯罪行为一致。所不同的是具体细节有所不同;犯罪的主、客体不同一般认为,盗窃罪适应的主体是不分身份的个人、团伙、集团,客体是公私财产;其侵犯的是财产权;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具相应职责(权力)的人员,其
    • 贪污罪职务侵占应该怎么处罚大家知道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1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