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养殖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收购、经营单位的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23 04:49:45 185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应具备下列全部条件:1.《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2.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3.实施目的和方案,包括实施的种类、数量、地点、价格、利用方式、责任人等。4.以协议方式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协议复印件。5.证明国家二级和省重点保护陆生:

(1)属于猎捕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提供经县级林业行政部门查验的特许猎捕证或狩猎证;

(2)属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提供驯养繁殖许可证和该物种驯养繁殖档案;

(3)属于进口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提供国家林业局批准进口文件和允许进口证明书;

(4)属于含野生动物成分产品的,提供所含野生动物成分原料的合法来源有效证明、年度生产计划和产品成分表。

二、办理材料

向外省收购、出售、运输、携带、邮寄、利用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和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活体的须提交。

真实有效

需加章

属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提供。

属于猎捕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提供。

属于含野生动物成分产品的提供。

需包括实施的种类、数量、地点、价格、利用方式、责任人等内容。

收复印件,需提交。

真实有效

属于进口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需提供。

(1)收购、出售、运输、携带、邮寄、利用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活体用于驯养繁殖种源的,须具备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人员和技术,有适宜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以及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2)向外省收购、出售、运输、携带、邮寄、利用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和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活体的,须提交有关省份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网上提出申请→受理、审核资料→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资料退回)→发放证件→办结

窗口办理流程

提申请人出申请→主管部门受理、审核资料→资料齐全发放证件→办结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清远市北江二路林业大厦

五、办理时限

8(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清远市林业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

全文详见附件--(表格)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2001年)

第十七条驯养繁殖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由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市、县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收购、经营,并予公布。

经营利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和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必须经省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核定年度经营利用限额指标,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

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公开张贴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挂图或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9年)

第二十二条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驯养繁殖许可证向政府指定的收购单位,按照规定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进入市场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应当进行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

第二十五条经营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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