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侦查是由谁来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19:53:32 144 人看过

一般由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案件的侦查,刑事侦查是指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一、网络犯罪侦查怎样实现

网络犯罪应关注犯罪分子遗留的线索,包括身份信息和Ip地址来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二、追诉时效是以报案还是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的“立案侦查以后”应理解为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管辖范围,对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案件予以立案,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轻或罪重的证据材料之日起。“逃避侦查或审判”是指以逃避、隐藏的方法逃避刑事追究。从立法本意看,之所以设置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特别规定,是为了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时效的规定,钻法律空子,进而逃避应受的法律制裁。实践中,只要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司法机关一般都会立案侦查,即使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但为了防止追诉时效制度的功能异化,最高人民检察院2015年发布的第六批指导性案例中“蔡金星、陈国辉等(抢劫)不核准追诉案”的判决要旨就明确指出:“司法机关在追诉期限内未发现……犯罪嫌疑人,应当受追诉期限限制。”笔者认为,在理解“立案侦查以后”时,不能过于强调形式而忽视实质,机械地认为必须针对特定的人和事进行立案,也不能片面地认为只要立案即可,而不考虑是否有确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综合全案进行分析判断,如果公安机关已经对该事实进行立案侦查,并在侦查过程中有一定证据指向特定人员时,仍然应当适用该款的规定。

三、徇私枉法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徇私枉法罪的立案标准:

1.对明知是无罪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进行立案、侦查

(含采取强制措施)、起诉、审判的;

2.对明知是有罪的人,即对明知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含采取强制措施)、起诉、审判的;

3.在立案后,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应该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无正当理由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实际放任不管,以及违法撤销、变更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

4.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裁定,即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

5.其他枉法追诉、不追诉、枉法裁判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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