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包商对施工单位承担哪些连带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21:25:02 287 人看过

法律咨询:总包商、分包商对分包工程施工单位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律师回答:是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

发包单位和承包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六条建筑工程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第十七条建设工程发包中,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利益。

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回扣或其他好处的方式承包工程。第十八条建设工程造价由承包单位和承包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采用招标方式授予合同的,其费用约定应当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01: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文章
  • 总包单位在分包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时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分包单位出安全事故总包单位承担什么责任要根据实际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如果分包单位没有合法资质的话,总包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就是劳务作业分包,在分包工程中,难免会出现伤亡情况,一旦出现伤亡,就会出现责任分担的问题。分包欠款与总包的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总承包人将部分工程分包给承包人的,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两种连带责任的法理依据不同:合法分包中,由于总承包方签订分包合同时,须经发包方同意,故分包合同的签订可视为总承包人经发包人的授权与分包人签订的,故分包合同就分包工程的规定应为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三方共同的合意,如果施工工程存在质量缺陷,即总承包人与分包人有违约行为,基于违约,法律规定总承包人与分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转包和违法分包中,转包和违法分包合同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应
    2023-07-17
    377人看过
  • 承包商违法转包、分包需承担工资连带清偿责任吗
    是的。承包商违法转包,或发包企业,应当对实际施工人的雇工承担工资清偿连带责任。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四条中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对于此种用工主体责任,上海市高院《民事法律适用问答》(2011年第3期)中就明确了:“一般而言,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直接对外招用劳动者,劳动者一般不直接受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的管理和指挥,也不存在身份上的从属和依附关系,故建筑施工、矿山企业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因建筑施工、矿山企业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本身存在一定过错,故应由其与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
    2023-06-15
    138人看过
  • 工地工伤总包单位承担责任的依据?
    工地工伤总包单位承担责任的依据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024-05-15
    462人看过
  • 被派派遣单位承担连带工伤责任吗
    一、被派派遣单位承担连带工伤责任吗劳务派遣职工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工伤事故时,其责任将由雇佣代理机构负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雇佣代理机构有权为其雇员依法进行工伤鉴定申报,并有权从中获取适当的赔偿金;他们亦可与具体用人企业商议关于派遣工人的补偿方式。在整体原则下,劳务派遣雇员遭遇的工伤事故其责任主要由雇佣代理公司承担,然而如果实际用人企业给与派遣员工的工伤带来损害,那么雇佣代理机构与实际用人单位将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到一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并非所有的下班和上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均属工伤范围,仅限在正常工
    2024-04-21
    359人看过
  • 被挂靠施工单位应当对挂靠人的对外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被挂靠施工单位应当对挂靠人的对外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施工单位也应该依法将工程承包或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具体施工单位,若将工程分包或承包给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或者个人或单位挂靠给有资质的单位,单位应该对没有资质的施工人或承包人对外雇请的工人的对外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担工程。《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九十一条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相关知识:挂靠单位也称“档案挂靠”即是指“人事代理”。分为应届毕业生人事代理和
    2023-06-15
    78人看过
  • 个人诈骗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吗
    一、个人诈骗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吗1、个人诈骗,是其个人行为,并非是按其单位的安排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执行工作任务,单位对其诈骗活动,不承担连带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单位实施诈骗犯罪员工有责任吗根据《刑法》相关的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对于一般的单位犯罪而言,法律只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员工一般是不会受到刑事追究的,但是也不能一概而论。涉案员工会受到刑事调查,但是否会承担刑事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需要根据该员工在单位中担任的角色、
    2023-04-20
    89人看过
  • 承包商是否需要为非法分包承担工资的连带责任
    承包人是否有必要对违法分包的工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违法分包、发包企业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实际施工单位职工的工资。《关于建立劳动关系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12号)第四条规定:“建筑企业、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而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应当对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承担用工“企业责任”。对于这种用工主体责任,上海市高院《民法适用问答》(2011年第3期)明确:“一般来说,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直接招用劳动者,劳动者一般不直接受建筑、矿山企业的管理和指挥,在身份上不存在隶属关系、依附关系,因此,有必要加强建设矿山企业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然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由于建设矿山企业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企业将工程承包给不具备
    2023-05-07
    280人看过
  • 拖欠工程款总承包人与分包人承担的连带责任怎么确定
    对比合法分包中发包人就工程质量追究责任时的情况,可以看出,发包人的权益保护机制几乎是相同的,因为在合法分包中,承包人与分包人同样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民法典》第791条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两种连带责任的法理依据不同:合法分包中,由于总承包方签订分包合同时,须经发包方同意,故分包合同的签订可视为总承包人经发包人的授权与分包人签订的,故分包合同就分包工程的规定应为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三方共同的合意,如果施工工程存在质量缺陷,即总承包人与
    2023-08-18
    98人看过
  • 施工单位施工总承包合同
    施工合同亦称“工程合同”或“包工合同”。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并具备经批准的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当事人双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基本条件,以保证施工合同切实可行。一、公路工程承包合同人员变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指业主(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也称为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单位(发包方)和施工单位(承包方),为了完成商定的或通过招标投标确定的建筑工程安装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简称监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单位称委托人
    2023-03-09
    218人看过
  •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对高空坠物是连带责任吗
    1、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只要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对高空坠物是连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2、所有人、管理若是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
    2023-03-28
    214人看过
  •  偷工减料,施工单位需承担哪些责任?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规操作会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对于直接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的人员,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同时,一线施工人员以及工程施工的直接指挥人或幕后操纵者(老板)也都有可能成为担责主体。因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都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得到保障。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例如削减材料用量,则很可能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中,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的需要负主要责任。一线施工人员,工程施工的直接指挥人或幕后操纵者(老板)都有可能成为担责主体。 施 工 单 位 的 责 任 : 严 格 执 行 规 范 , 确 保 工 程 质 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坚持施工质量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建立质量责任
    2023-09-13
    421人看过
  • 用工单位为什么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为什么劳务派遣中特别规定用工单位的连带赔偿责任?笔者认为与以下三种情况有密切联系:一、劳务派遣公司的现状1、劳务派遣公司的发展过程最早办理针对国内企业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除了原有的国有外服公司外,更多的是劳动人事部门人员自己投资或者劳动人事部门人员具体指导开办的专门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由于当时对劳务派遣限制规定较少,实施劳务派遣能够规避用人单位诸多风险,因而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这些没有运作几年的公司均已形成一定的规模。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虽然一些劳动法专家(包括立法起草小组成员)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会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劳务派遣公司的发展。但现实情况是由于劳务派遣立法上诸多问题没有明文规定,在加上对三性岗位定性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没有体现,导致现在的劳务派遣公司不但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多,一些投资较大的劳务派遣公司发展规模已经与国有外服公司相抗衡,成为运作劳务派遣业务的主力军
    2023-06-08
    166人看过
  • 建筑工程总包和分包要承担哪些责任
    工程出现事故总包和分包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
    2024-04-28
    168人看过
  • 环境侵权建设和施工单位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不能划分责任则可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协商不成可诉讼维权。一、公司最终受益人是指什么从普遍意义上来说,公司最终受益人一般应该指的是股东,而且大部分公司会认为依据控股股东追溯到的实际控制人为最终受益人,当然,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管关联、代持还是隐形股东,最重要的就是要找到谁是最终受益人,最终受益人就要承担股东的责任。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第三条,股权管理的原则和目标就是要进一步加强股权、股东的管理,避免和杜绝代持、隐形股东,通过穿透的原则识别出最终受益人,要求其真正履行股东的责任和义务。实际上从最终受益人这个概念就可以看出有的时候在司法实践中会发生公司的最终受益人有可能并不是公司当中任何人的情况,公司的大部分利益都被悄悄的挪用走,建议这种情况发生时应该及时举报并且联系相关专业律师帮忙处理。二、房屋漏水,该怎样维权房屋漏水的话,要分具体情况进行维权:1.房
    2023-04-02
    444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招标投标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将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给符合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并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交易的活动。 招标投标是一种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也... 更多>

    #工程招标投标
    相关咨询
    • 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21
      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要就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 总承包单位对哪些工程承担?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3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 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在建设工程实施施工过程中对安全责任的承担方式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避免由于分包单位的能力的不足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1)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义务:“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真正落实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 工程承包人与施工方承担连带责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3
      首先要查明你们的工程安装队及你们帮忙的安装队伍有没安装资质,有没在工商局办理工商登记,如果没有的话,那么工程安装队伍不是独立的法人,不能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你们都没资质和工商登记,赔偿责任由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及包工头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你们有资质和工商登记,那么赔偿责任由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及安装队承担连带责任。至于你们赔偿后,可以按照你们各方之间的合同约定追偿。
    • 连带责任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的分类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18
      法律明确规定的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 (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二)合伙的连带责任; (三)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四)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五)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六)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 (七)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 (八)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