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回购是什么意思,公司股权回购有哪些法律风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4 20:22:20 475 人看过

一、股权回购是什么意思

股权回购所谓股份回购(Sharereprchase),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盈余所得后的积累资金(即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以一定的价格购回公司本身已经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将其作为库藏股(Treasrystock)或进行注销,以达到减资或调整股本结构的目的。股份回购与分拆、分立同属于资本收缩范畴,它是国外成熟证券市场一种常见的资本运作方式和公司理财行为。

二、公司股权回购有哪些法律风险

第一、私募股权基金进入企业时就应结合该企业自身特点对于回购方加以确定,对于绝大多数股份由少数股东控制的企业而言,要求控股股东回购是比较有可操作性的回购退出方式。同时控股股东可以通过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方式融资,回购款来源保证。相反,如果一个企业的股权相对分散而私募股权基金进入时持有的比例又比较大的时候,选择控股股东回购则可操作性不强,因此选择企业减资就相对更为现实。

第二、严格遵守资本减少的程序要求。我国对于公司实行较为严格的资本制度,实行资本充实、资本不变、资本维持原则,因此《公司法》对于公司减资的通知和公告程序、债务处理或担保、注册登记等一系列程序均要严格遵守,以防产生法律风险。

第三、融资渠道难。回购股权需要大笔资金,控股股东或管理层均有融资需求,常用的融资渠道为银行借贷方式,这种方式下需要公司将其资产或股份抵押给银行,虽然融资成本较低,但是未上市的公司在银行贷款比较难。这时候更要警惕企业之间借贷等违法行为的产生,以免发生法律风险。

三、股权回购的效力是什么

(一)公司与股东签股权回购协议的效力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由于《公司法》第74条并非强制性规定,因此股东可以与公司签订协议约定股权回购的条件,如果公司通过公司章程将前述约定的条件纳入公司章程,则该股权回购条款有效。公司回购的股权可以转让给其他股东,也可以注销。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由于《公司法》第142条的规定系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因此,股东不得与公司约定不同于《公司法》142条规定的其他回购条件,否则,其约定无效。因此,如果股东与公司签订股权回购条款,其内容必须符合《公司法》第142条的规定,因此,只要该股权回购条款的约定不违反142条的规定,则有效,违反的,则无效。

(二)公司控股股东对投资人所持股权进行回购的效力

如果股权(股份)回购条款是私募与企业管理层(控股股东)之间达成的,这意味着投资协议(对赌协议)的当事人是私募投资人与目标公司的管理层(控股股东),那么股权回购的法律效果与目标公司、其他股东不发生直接的法律关系,只表现为私募与公司管理层间的股权(股份)转移、给付回购款等内容。

《公司法》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同时,《公司法》第137条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根据《公司法》第71条、第137条的规定,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只要公司章程中对股权转让没有特别规定的,股东之间即可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股权回购条款自由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而针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较之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份转让更加自由,不必受公司章程的限制。

因此,由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与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对赌协议)约定由其对投资人所持股权进行回购的,双方在约定的情形出现时完成股权(股份)转让,应属有效。在海富投资案中,最高法认为迪亚公司对海富投资的补偿承诺有效正是基于对此的认识,从而认为其约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第141条对公司发起人、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股份转让作出了限制性的规定,对于公司的发起人、董、监、高等股份转让设定了锁定期。该条规范为强制性规定,不能由当事人通过特别约定排除其适用。

如果约定的股权回购情形发生在《公司法》第141条规定的锁定期内,亦即股份回购行为发生在上述锁定期内的,股份转让行为本身应属无效,但双方之间关于股份回购的约定仍然是有效的,结果的无效并不能导致作为原因的回购条款无效。如果股份回购发生在锁定期外的,则应认为股份转让是有效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7: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法律规范下的公司股权回购
    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基于法律的公司股权回购中的法律风险。值得注意的是,这里仅指公司回购异议股东的股权,而且这种回购是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的结果,是法律对中小股东权益的特殊保护,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公司必须收购有关股东的股权。公司股权回购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公司股权回购的情况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公司不得收购公司股份。除下列情形之一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四)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股份;(五)将股份转换为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必须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
    2023-07-01
    240人看过
  • 公司股东,要求公司回购股权,有哪些情形?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一、股票回购对公司有影响吗?(一)股票回购能够有效维护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不被过分低估。国外的经验表明,当公司股价相对于公司净资产甚至现金资产被严重低估时,它向市场传递的是不利于公司发展的错误信号,公司就有必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二)股票回购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大背景下,允许股票回购对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东来说较大的现实意义,会促使上市公司在情况允许的前
    2023-05-07
    407人看过
  • 公司回购股权协议的法律效力有什么?
    一、公司回购股权协议的法律效力有什么?首先,股东诉请公司回购股份,是指股东于法律规定之特定情形下请求公司以公平合理之价格回购其所持有之股份。其次,股份收购请求权本质上是公司法为中小股东提供的一种法律救济,是股权的派生性权利。我国立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的态度经历了从禁止到适度承认的过程,公司法对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作了更多考量,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与资产性特点决定股东一般不能退出公司,但在有些情况下,公司的某种决议违背一些股东的意愿,于此情况,继续要他留在公司即会损害他的利益,为此法律允许某些股东在特定条件下,经过一定的程序可以退出公司。最后,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权后,应尽快确定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并依法完成转让手续或减少注册资本,实施减资或其他处理股份的措施。同时,转让股权的股东也必须履行相应的变更手续。二、股权分割是什么意思?股权分割是现在有股东不需要向公司支付额外的现金就可以获得公司新股票
    2023-04-14
    93人看过
  • 股权回购的风险到底有多大
    收购者成为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可以行使股东的相应的权利,但须承担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有鉴于此,在这种股份买卖协仪签订以前。收购者必须对该公司债务调查清楚。收购后若有未列举的债务。可要求补偿。主要是因租税争讼、侵权行为等可能造成的损失,以及对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而可能造成损失的赔偿。或有负债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在整个收购过程中是很难估算的。此外,债权问题有时也根难把握,能否回收,可能发生多少坏账,无法判断。因此,收购股权的风险大而在收购资产的买卖中不会发生或有负债,收购中只要重视每项资产的清点,使其与契约上所列相符。收购资产当事双方在买卖完成岳投有续存的法律责任,收购公司无须承担被收购公司的债务(除整体收购)。一、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的情况有哪些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公司不得回购股东股权。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1、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023-03-17
    86人看过
  • 如何回购公司股东的股权?股权回购协议违约怎么办
    一、如何回购公司股东的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法第75条)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
    2023-02-13
    256人看过
  • 股份回购有哪些公司
    公司股份回购有以下几种情况是被允许的: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股份回购要公告吗公司回购股票完成会公告。公司回购股票在回购前、回购中、回购完之后都要进行公告,这是公司必须要披露的信息。如果未按相关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有可能还会违反相关规定。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该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将回购的股票作为库藏股保留,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票,但不参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
    2023-07-26
    40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公司股权回购怎么回购股东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22
      在与员工签订股权激励协议时,企业需要明确员工离职时可以回购员工的股份和约定的回购价格。同时,公司保留不回购的权利,即员工离开公司时无权要求公司回购股份。这对初创公司来说非常重要。确定股权回购价格是建立回购机制的关键。
    • 股权回购的风险包括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0
      股权回购存在以下风险:1。不具备回购条件。《公司法》规定,公司只有在符合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奖励公司员工、合并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分立决议持有异议的条件下,才能回购股份。二、回购程序缺陷。除股东对公司股东大会合并和分立决议持异议外,股份有限公司必须通过股东大会回购股份,否则股份回购无效。与此同时,出相关决议外,为减资而收购或者股东要求收购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注
    • 回购股权的条件是什么,股东回购股权应注意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22
      股东要求股权回购的条件如下: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的,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在。
    • 欠债累累对公司有回购心思,公司回购股权有哪些方式?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8
      一、公司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 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公司不得回购股东股权。 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 哪些情况公司回购股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8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公司才可以回购股东的股权: 第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第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第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除以上三种情况外,不允许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 你所说的回购是公司进行注册资本减资还是股东间股权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