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药物医疗过错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6 17:10:56 478 人看过

按照《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药物管理,医院应当由明确的规定和管理制度。过期药物存在许多风险,虽然为了保证安全,许多产品的保质期远远短于产品实际的变质期,但是过期产品应当销毁在食品医药行业是有严格规定的,尤其药物本事就是对人体会产生极大影响的产品,对于药物的管理和使用应当更加谨慎和严格。别说过期两年了,就是过期几天也不应该给病人使用。

因此,一旦确实事情属实,医院应当承担使用过期药物的违法责任。如果给患者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此外,患者作为消费者,也可以以知情权受侵害,要求院方承担侵权责任。

出了医疗事故怎么办

(一)疑是医疗事故造成病人死亡的,临床诊断不能确定死因的,应在病人死亡48小时内由医患双方共同或其中任一方提请尸检,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立即委托司法机关组织实施尸体解剖,并由司法机关出据尸检报告书。医患双方中任一方拖廷时间或拒绝尸检,影响对死因制定的,由拖延或拒绝方负责。

(二)医疗事件发生后,医患双方均可在规定时效内提出书面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由申请方缴纳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费。对死因不明、有一方拖延或拒绝尸检者,可拒绝受理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三)医疗事件发生后,原则上由医疗单位与病家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先行协商处理,协商处理达成协议、共识则此案件到此结案。

(四)医患双方协商无效时,任何一方均可在规定时效内提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五)医疗事故鉴定自提交鉴定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发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六)医患双方任一方起诉到法院,卫生行政部门中止受理。

(七)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发出后,医患双方有一方不服,应在15日内再次申请重新鉴定(即复议),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非法行医的“医疗单位”发生疑似“医疗事故”的,不在上述的处理程序内。

注意事项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15: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过错相关文章
  • 医疗过错怎么分担民事责任
    就医疗过错而言,一般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导致了患者发生了人身损害或者导致了治疗时间的延长等情形,该医疗行为没有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未鉴定为医疗事故但医疗行为确实存在过失与不足的,统称为“医疗过错”。就民事责任而言,如果该医疗过错与患者的人身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的,医疗机构就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医疗事故灌肠灌漏了赔多少钱医疗事故灌肠灌漏了的,一般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以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形式支付。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为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为3年。这里说的医疗事故必须是治疗结束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根据病员受损害的程度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医疗过错参与责任度鉴定和因果关系等级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
    2023-02-04
    209人看过
  • 医疗过错也应担责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医院赔偿患者医疗费用出院后,遭受身体和精神双重痛苦的胡-女士开始向上杭某医院索赔。医院方面以手术程序符合规定、手术成功,不存在医疗过错,胡-女士不遵“绝对卧床不活动”的医嘱造成钢板断裂,再次手术,不能赔偿。胡-女士多次与医院交涉协商,均无结果。一怒之下的胡-女士将上杭某医院告上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计人民币13069.98元。庭审的焦点在医院的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或医疗事故。医院为了证明其主张,在审理过程中,申请龙岩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龙岩市医学会鉴定认为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医疗过程中后期技术处理有缺陷。胡-女士对此不服,认为鉴定书不符合事实,医院方提供的材料有瑕疵。但是,胡-女士也无法提出相应的证据来推翻鉴定结论。法院经审理认为,医院在胡-女士手术后复查X线片时,出现骨折端连续性骨痂生长缓慢、一年后钢板断裂、骨折端成角和骨不连等并发症表现
    2023-04-21
    147人看过
  • 医院应否对术后遗留异物的医疗过错承担责任
    一、案情2006年3月15日,原告易*发因患气管恶性肿瘤到被告结核病医院就诊,2006年4月19日结核病医院为其进行颈部切口气管肿物切除术,术后易*发恢复良好。2006年5月24日,CT检查显示易*发气管内有一段长6-7cm的异物,经检查为颈部切口气管肿物切除术后引流管遗留,当晚结核病医院为易*发进行残留管取出术,术后易*发伤口愈合及恢复情况良好。术后两日左右易*发出现腹泻、呕吐情况,易*发继续在结核病医院住院治疗,后情况有所好转,2006年6月15日易*发出院。整个治疗期间易*发共花费医疗费68235.12元,其中2006年4月19日至6月15日期间所花费医疗费为41530.92元,2006年5月24日至6月15日期间所花费医疗费为6186.94元。易*发认为结核病医院第一次手术将塑料管遗留在气管内,严重不负责任,第二次手术术后出现腹泻、呕吐情况,直至出院尚未痊愈,结核病医院两次手术均不
    2023-06-22
    440人看过
  • 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是否由医疗机构承担
    医疗机构承担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医疗机构需要证明自己的行为没有过错,并且自己的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医疗机构不能证明自己没有医疗过错的话,那么医疗机构需要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医疗纠纷中医疗机构举证责任怎么认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就是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所谓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主要是指当医疗机构成为被告时,医疗机构要向法院出示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没有发生医疗过错的证据,如果医疗机构对此举不出证据,将要承担败诉的责任,并对患者的损失给予赔偿。当然,举证责任倒置并不意味着医疗纠纷中由医疗机构承担全部的举证责任,医疗机构应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而患者应就存在医疗行为给其带来的损害后果承担举证责任,同时患者也拥有
    2023-08-11
    204人看过
  • 白内障手术医疗过错谁来承担责任
    必须是做出白内障手术的医疗机构。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且须为合法的医疗机构,其他主体不构成医疗侵权责任。除此之外,不属于医疗机构。例如,执业助理医师不得成立个体诊所,设立个体诊所行医的,由于不是医疗机构,仍为非法行医。由于医疗机构大多是大型的专业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的法人,其经济实力所有保障,因此将此界定为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也有利于使患者获得及时和充分的赔偿。从学理上说,医疗机构才是承担责任的主体,医务人员只不过是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而已,而非直接的责任承担者。一、医疗损害责任的行为主体是谁?医疗损害责任的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有别,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虽然在外观上医疗机构表现为医院、疗养院等,但是作为一个法律上的主体,医疗机构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导致损害事实发生的医疗机构并不是直接实施医疗行为的行为人,真正实施了医疗行为的乃是医务人员,例如,医院的主刀医师等。具体来说,医务人员包括
    2023-02-12
    443人看过
  • 为何要患者承担医疗过错举证责任?
    问题:我因医疗纠纷申请残疾鉴定,但只鉴定了伤残等级,并说明医疗过错不属法医鉴定范围.患者以该鉴定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诉讼,医方向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是否属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该机构也未对是否有医疗过错进行鉴定。只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医方以该鉴定分析意见即诊断正确,治疗措施得当作为不存在医疗过错的抗辩理由,法院判决认定医院抗辩理由成立,认为患方不能证明医方有医疗过错而判患方败诉,(患方只同意切附件包块但切除附件,尤其是右输卵管无包块也被切除)大家评一评法院的做法有何法律依据。律师解答:医方有否医疗过错,患者应依据住院病历承担初步举证责任。
    2023-04-26
    382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主观原因,违反法定义务或者诊疗护理操作规范的规定,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行为。构成医疗过错的行为,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既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 更多>

    #医疗过错
    相关咨询
    • 同等责任医疗过错中应承担哪些责任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1
      医疗过错的概念并未出现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中,所谓过错一般为过失和故意的混称,属于法律概念中的一个不严格的称谓。就医疗过错而言,一般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导致了患者发生了人身损害或者导致了治疗时间的延长等情形,该医疗行为没有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未鉴定为医疗事故但医疗行为确实存在过失与不足的,统称为“医疗过错”。就民事责任而言,如果该医疗过错与患者的人
    • 医疗过错的责任是什么?如何认定医疗过错的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1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
    • 医疗机构是否承担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29
      是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
    • 医院应否对术后遗留异物的医疗过错承担责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5
      具有医疗过失鉴定资格的司法鉴定机关依法独立进行鉴定,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国家司法机关,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医疗过失鉴定机关进行鉴定,患方与医疗单位可以共同委托鉴定机关进行鉴定。
    • 医疗过错二次手术医院承担多少责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0
      这类案件属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第一家医院存在严重的过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再就是,如果提起诉讼的话,应当把第二家医院一块作为被告。 医疗损害赔偿的案件,医院承担多少责任?承不承担责任,主要是根据,医疗过错鉴定,的过错参与度,来要求赔偿。 起诉到法院之后要做医疗过错鉴定,再就是要做啊,伤残等级鉴定,来确定对方赔偿多少,根据伤残等级,鉴定结果,来要求对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