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给裁定书的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5 17:13:31 82 人看过

裁定适用于以下范围:(1)不受理(2)对管辖权有异议(3)驳回起诉(4)保全和执行(5)允许或撤销诉讼(6)中止或结束诉讼(7)补正判决书的错误(8)中止或结束执行(9)取消或不执行仲裁裁决(10)不执行公证机关给予强制执行有效的债权文件(11)其他需要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行政裁定书格式是什么

行政裁定书范本(二审发回重审用)

(xxxx)x行终字第xx号

上诉人(原审xx)……(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xx)……(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二审维持原判或改判用的行政判决书样式相同。)

上诉人xxx因……(写明案由)一案,不服xxxx人民法院(xxxx)x行初字第xx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未开庭的,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本院认为,……(简写发回重审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xxxx人民法院(xxxx)x行初字第xx号行政判决;

二、发回xxxx人民法院重审。

审判长xxx

审判员xxx

审判员xxx

xxxx年xx月xx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xxx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范围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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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 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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