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环境下著作权权利主体如何确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8 10:50:46 354 人看过

(一)公众认知确认法:该方法是指以公众的认知程度作为确定作者的依据。依法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只要有署名,在没有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况下,该署名人即推定为该作品的作者,即使该署名为笔名。只要公众根据署名可以毫无疑问地确定作者的身份,那么该署名就可以作为确认作者的依据。比如在网络上署名为“金-庸”的武侠作品,就可以确认该作品为查*墉的作品,因为“金-庸”是查*墉的笔名是公众毫无疑问确认的。除非第三方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查*墉不是该作品的作者。对此有人认为,这样虽然可以便利地确定作品的作者,但也可能给“推定”的作者带来一些不利后果。

(二)推定代理法该方法是指当网络上的作品没有署名或公众不能毫无疑问地确认笔名是谁时,将发表该作品的网站视为该作品的作者的代理人,由该网站代理作者行使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当作者公开其身份并证实其为作者时,网站的代理权终止,网站向真正的作者交付因作品产生的利益。该方法可以尽早确定权利人,有利该作品的传播和交易安全,同时,也不会给真正的作者造成利益损失。笔者建议,网站可以在用户注册时,与用户签订代理协议约定该代理权。

(三)网络注册号和密码验证法该方法是利用网络注册号和密码验证的方式证明网络作品的作者身份。一般来说用户在网上发表文章、登陆各种论坛或聊天室时都要输入注册号和密码,如果他能够顺利地登陆,并能修改密码、上载文件、删除文件,在无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基本上可以确定他就是作者。

(四)电子备案法该办法是笔者在著作权备案制度上的一种想法和建议。根据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的规定,任何依法可以取得著作权的作品一旦完成,作者即依法享有著作权。但在多人对同一作品均主张权利,而且提供的电子原稿又无法确认作品完成时间的情况下,正确判断最先完成作品的作者是很难的。尽管根据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的规定,该备案证明不可能作为著作权的权利凭证,但该凭证可以作为著作权的一个重要权利证明,一方面可以增加著作权交易的安全性,另一方面,随着该备案方法的不断被认知,备案作品不断增加,也会促使真正的作者在完成作品的第一时间就进行备案,这样该备案证明最终可以成为判断谁最先完成作品的最有效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0: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著作权相关文章
  • 网络环境下侵犯著作权的方式有多种
    1、网络环境下侵犯著作权的方式有几种,主要是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者许可,将著作权人未发表的作品上传到互联网上。这种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出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2)网络著作权侵权:转载侵权转载侵权是指转载作者发表但明确声明不在网络上转载的作品;或者著作权人未声明不得在网上转载,转载时未注明作者姓名的,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三:网络抄袭、剽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抄袭、利用互联网和其他媒体上已发表的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源,从事非公开活动的行为,即抄袭或者大篇幅抄袭著作权人的作品,并以自己的名义在互联网上发表和传播,还有网页设计中的剽窃和剽窃。网页设计包括原创文字、图片、动画、flash和音乐内容,以及整体布局设计(5)网络著作权侵权:链接侵权如果一般链接只指向其他需要浏览的网站主页,一般不构成侵权。但有些网站利用内链技术或深链技术,将设置链与设施下网站的页面内容相结合,或直接使用其分页内容而不链接网站
    2023-05-07
    224人看过
  • 网络环境下如何界定复制权?
    复制权是著作权人最重要的一项权利,但是由于对复制在网络中的特殊性没有一个充分的认识,使这项权利在网络环境中的界定并不十分明确,不利于对权利人的保护。复制权的定义为,是著作权人众多经济权利中的一种。由于复制是对作品的最初始、最基本、也是最重要和最普通的传播利用方式。其他的经济权利的实现无一不与其相伴,使复制权成为了各种经济权利的基础,对复制权的行使是作者行使著作权的集中体现。那么,现行法律体系下是如何界定复制和复制权的呢?复制,是通过某种方式将原作品再现,它是与一定社会时期的科学技术水平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是人类智慧的直接反映。在传统的情况下,复制主要的手段是手抄以及简单的机械印刷,而现在,随着高新技术的发展,有形的静电复印、录像以及无形的电子复制手段大量的涌现。在这种情况之下,在法条中简单的用规定几种具体复制方式的定义方法来界定复制显然不能适应日新月异的技术进步,不利于对著作权人的全面保护。
    2023-04-23
    139人看过
  • 网络著作权法中如何界定网络著作权
    众所周知,版权是一项基于文学作品的合法公民权利,那么网络版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请阅读以下文章网络著作权法网络著作权的概念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在网络环境下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享有的著作权。基于此,网络著作权包含两层含义:第一层,与传统作品相比,是指著作权人在将传统作品上传到网络时所享有的权利,特别是“信息网络传播权”根据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2001年修订的《著作权法》在第十条中增加了十多条关于著作权具体形式的规定,其中第十二条是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承认传统著作权在网络等电子环境中的受保护地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法字[2004]1号)第二条规定:"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包括《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的各种作品在网络环境中的数字形式,以及《著作权法》第3条所列作品范围以外,但在文学领域具有独创性的其他智力创造成果,艺术和
    2023-05-07
    122人看过
  • 网络作品著作权的客体与主体
    我国《著作权法》于1990年颁布并于次年6月1日生效,但因当时互联网络在我国尚未兴起,因而在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空白。面对新传播技术下著作权保护的新环境,《著作权法》已日渐显示出其不完善性。1998年5月,联合国新闻委员会在年会上正式将这种新兴媒体称为“第四媒体”,即继报刊、广播和电视后出现的因特网和正在兴建的信息高速公路。“第四媒体”的概念存在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说,“第四媒体”通常就指因特网(因特网是正在兴建的信息高速公路的主要组成部分)。从狭义上说,“第四媒体”是指基于因特网这个传输平台来传播新闻和信息的网站,而不包括电子邮件、电子商务等因特网具有的其他功能。本文是基于狭义意义上的“第四媒体”讨论网络作品著作权问题的。它与传统媒体(主要包括以报刊、书籍为代表的纸质媒体和以广播、电视为代表的电子媒体等)存在较大差异,因而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在具体分析上述三件案例之前,有必要
    2023-06-08
    469人看过
  • 人民法院对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司法保护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信息产业的飞速发展,网民已有6800万户,上网计算机2500多万台,有近50万个网站;上网用户已经超过日本跻身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位。计算机网络已经深刻影响着我国社会的方方面面。不同民事主体和他们的利益也不断发生碰撞,加之网络违法、侵权行为和犯罪的出现,人民法院受理涉及网络的纠纷已经层出不穷,其中网络著作权纠纷首先登台亮相,也就首先得到国家、社会和人们的特别的关注,2001年修改后的著作权法确认了网络传播权,而在这部法律修改前建立和不断完善的网络著作权司法保护机制,以它独特的魅力,规范和调整着我国网络虚拟世界的著作权等民事关系,并给其他法学领域和立法积攒和创造了可贵的经验。1998年美国颁布了千禧年版权法(DMCA),应对了网络对著作权保护的挑战。不少人士谈起美国的千禧年版权法(DMCA)来津津乐道,谈到美国某个联邦法院的某个案例来也津津有味,但在该法案颁布两年里,中国也
    2023-06-08
    446人看过
  • 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存在哪些问题
    一、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存在哪些问题?1、用户著作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用户著作权侵权涉及到的主体包括供应商和广大用户,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者对于网络环境下产生的作品具有合法享有权的权力,就如同网络技术一样,是具有一定价值和使用价值的,除非经过著作权人同意,其他主体不得擅自使用或者复制他人知识产品的,只不过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变得比较多元,但是我们应该树立一种“使用他人智慧结晶是需要付出一定代价”这种观念的,当下盗版产品盛行就可以看出用户对于著作权这一权力的理解是有待进一步提升的。意识决定行为,因此目前用户在保护著作权意识方面的欠缺是導致网络著作权遭侵犯的根本原因,也是未来保护网络著作权工作中的重点工作之一。2、网络作品专有权和用户的利用权难以平衡所谓的用户合理使用权是指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无需支付相应报酬而合理使用他人著作权的合法权力。此概念中的关键词就是“合理”,
    2023-04-16
    108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
    词条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更多>

    #著作权
    相关咨询
    • 网络著作权人在网络环境下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哪些权利和财产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7
      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在网络环境下对其作品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
    • 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如何使用?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9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毫无疑问是在网络环境下保护作者利益的重要条例。该条例正是在《著作权法》应对网络问题进行修改,增加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之后制定的。该条例于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令第468号公布,2013年1月30日又做了修改。你查找的资料可能比较陈旧,因此没将其列入其中。
    • 网络环境下数字音乐著作权保护如何做呀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4
      1 1.打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注册账号。并填写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 2.准备申请版权保护相关的材料。 材料要求: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权利归属证明;(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3 3.提交材料 申请人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可来人
    • 网络环境下对著作权主体保护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16
      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公民的权益都会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但是我国对著作权的意识不是很明确,尤其在网络环境中更是如此,经常会发生侵权的现象,网络环境下对著作权主体保护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呢?主要是对著作权的意识不够深刻,并且国家的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也不够全面。
    • 网络侵权如何确认侵权主体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2
      网络侵权主体包括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