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陈述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8 16:40:47 214 人看过

(1)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这类行政处罚对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将会产生相当的影响,因此,通过听证程序作出这一方面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性的正确率,避免违法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合法权利的侵害。但是,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仍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在行政机关告知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有听证要求的。对这类行政处罚进行听证的决定权在于受处罚的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告知受处罚的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后,由受处罚的当事人根据自已的情况决定是否要求行政机关举行听证。对受处罚的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一、相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有权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1: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听证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过程中没有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会怎么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一)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据此可见,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违反了法定程序,应判决该行政处罚无效。一、醉驾复议结果是什么如果被交警查到为醉驾的,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找到自己不是醉驾的证据,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公安机关不能驳回,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
    2023-06-21
    202人看过
  • 听证条件公民个人行政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听证条件公民个人行政处罚的规定是对于个人处2000元以上的行政罚款的,将会要求组织听证。听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安机关拟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的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2、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3、责令停产停业的;4、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一、听证会组织的程序是什么?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2023-06-27
    341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程序,听证笔录(行政处罚)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法规定,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提出听证要求的时间,应该是行政机关对案件已经调查终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等事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告知的事项有不同意见,并且与行政机关的认定不能一致,亦即有重大分歧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听证要求,听证要求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3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为了保证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听证,行政机关举行听证的,必须在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规定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必须公开举行,是为了遵循行政处罚的公开原则,便于人民群众对听证的监督,保证听证的公正性。4,听
    2023-06-02
    461人看过
  •  怎样提出工商行政处罚陈述
    本文介绍了如何写好工商行政处罚的陈述申辩书。首先,对于申辩书的形式,只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严格的格式要求。其次,对于行政处罚的特征和当事人的权益维护,需要有清晰的认识。最后,提供了一份范本供当事人参考,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改。书怎样写,对于申辩书,只要自己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理,既然是陈述辩书,那么其中的书写形式肯定会有一定的规范。因此,对于这类问题,最重要的是自己对于行政处罚的认知是否达到一定的程度。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工商行政处罚陈述申辩书怎么写,对于当事人的权益维护有了陈述上的保
    2023-11-14
    182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听证会的听证人是谁
    行政处罚的听证会的听证人是指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本案调查人员、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行政处罚听证人员组成包括听证人和听证陈述人,除此以外的其他人,如为会议的进行做有关的服务工作的人员不是听证参加人,不享有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听取意见的人称为听证人。其中主持听证会的听证人为听证主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终止听证;举行听证时,调查人
    2024-04-28
    320人看过
  • 行政处罚申辩中的陈述实例分析
    一、申请,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二、受理,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三、审理,行政复议期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原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这是符合行政效力先定原则的,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即推定为合法,对行政机关和相对人都有拘束力。行政处罚申辩期限是多长时间1、《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但对于陈述、申辩权利的期限,《行政处罚法》未作明确规定。2、适用简易程序的
    2023-07-07
    150人看过
  • 工商行政处罚陈述申辩书怎么写
    行政处罚在我们的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那么,工商行政处罚陈述申辩书怎么写,对于申辩书,只要自己依据有关的法律条例就可以进行相应的处理,既然是陈述辩书,那么其中的书写形式肯定会一定的规范,所以对于这类问题最为重要的就是自己对于行政处罚的认知是否达到一定程度。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工商行政处罚陈述申辩书怎么写,对于当事人的权益维护有了陈述上的保证。1、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辩,申辩书并没有严格的格式要求,只要写申辩人个人信息(姓名、年龄、住址、电话等),申辩事由即可。2、提供以下范本,根据实际
    2023-05-02
    87人看过
  • 陈述听证权被剥夺村民告赢政府
    村民朱忠华因不服上饶县政府、上饶县国土资源局对第三人潘国良作出的土地行政许可一案,将县政府和国土资源居告上法院。近日,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土地行政许可决定。2003年2月,上饶县郑坊镇西山村村民潘国良未经批准,在距同村村民朱忠华房屋大门前2米处挖沟建房,两家由此发生纠纷。上饶市中院于2003年10月28日作出终审民事判决,责令潘国良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同年4月,潘国良提出个人建房用地申请,经所在村委会、镇政府和上饶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同意后,报上饶县政府审批。2004年7月7日,上饶县政府向潘国良颁发了土字(2004)第2197号江西省建设用地许可证。朱忠华对上饶县政府和上饶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该土地行政许可行为不服,于2004年9月7日向上饶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上饶县政府和国土资源局在审查潘国良的土地行政许可申请时,未告知利害关系人朱忠华享有的陈述
    2023-06-06
    188人看过
  • 行政处罚如何才能符合听证的条件?
    如果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才能符合听证的条件:对当事人处较大数额的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以及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一、银行行政处分是否记入档案银行行政处分会记入档案。不是刑事犯罪记录,不算前科。 治安处罚也是行政处分的范畴,不记入个人档案。 行政处分的种类如下: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行政拘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的情形有哪些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的情形有如下情况:1、较大数额罚款;2、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3、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2023-02-17
    145人看过
  • 如何符合行政处罚的听证申请条件
    一、如何符合行政处罚的听证申请条件1.较大数额的罚款;2.没收较大数额的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3.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二、行政处罚听证有时间限制吗行政处罚听证会有时间限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同时,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
    2023-07-05
    258人看过
  • 行政案件听证人就哪些方面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一、行政案件听证人就哪些方面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1、行政案件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听证人员应当就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全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六条二、行政处罚的设定权(1)法律的设定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可以创设各种行政处罚,且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创设拥有专属权。(2)行政法规的设定权。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创设权方面可以创设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各种行政处罚;规定权方面,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行政法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3)地方性法规的设定权。创设权方面,可以创设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规定权方面,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
    2023-06-17
    321人看过
  • 行政处罚程序中的陈述和告知笔录
    1、行政处罚的主体明确。行使农业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两类,一是农业行政管理机关,二是法规授权的组织。县(区)以上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是农业行政处罚的主体机关,市植物检疫站、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按照法规授权,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行政处罚权,并对实施行政处罚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申辩、复议、诉讼、的主体要明确。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处罚侵犯其合法权益,有依法提出听证、申请复议、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的权利。对农业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不服,有向作出处罚的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对行政处罚进行司法审查,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提起诉讼由最初作出行政处罚的农业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过复议改变行政处罚行为,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维持行政处罚决定,作出行政处罚的农业行政机关、法规授权的组织是被告,受委托组织作出的行政处罚,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3、依法行使处罚权。执法主体行使农业行政
    2023-07-04
    143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中的听证制度是,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
    一、行政处罚法中的听证制度行政处罚中听证制度是:1.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和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应当举行听证而设有举行听证的,行政处罚将不能成立。2.按照法律规定,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权申请回避。3.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4.当事人有权在听证中对案件涉及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及有关情况进行陈述和辩解。有权对案件调查人员提出新的证据。5.听证结束后,由行政机关负责人或者集体根据听证程序的调查结果和有关情况依法做出相应的处罚决定。行政机关举行听证,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二、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有: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
    2023-04-25
    336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处罚数额举行听证条件是多少?
    一、环境行政处罚数额举行听证条件是多少?《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一)拟对法人、其他组织处以人民币50000元以上或者对公民处以人民币5000元以上罚款的;(二)拟对法人、其他组织处以人民币(或者等值物品价值)50000元以上或者对公民处以人民币(或者等值物品价值)5000元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的;(三)拟处以暂扣、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的;(四)拟责令停产、停业、关闭的。二、行政处罚法的执行程序有哪些步骤?一般程序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适用于处罚较重或情节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给予当场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主要流程有:1、调查取证;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
    2024-01-21
    462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处罚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事人的要求,组织行政违法案件的调查人员和被处罚当事人同时参加,由调查人员和当事人对所指控的违法事实和所适用的法律依据进行申辩和质证的一种活动形式,其目的在于弄清事实、发现... 更多>

    #行政处罚听证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中申请人陈述听证的范围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0
      按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进行申辩和质证。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
    • 怎么写行政处罚的陈述书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3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最重要的执法文书,也是最终对管理相对人产生一定影响的法律文书。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符合相关文书的要求,特别是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或者做出从重、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都必须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交待清楚。行政处罚告知书名称、文号及送达时间也应该在处罚文书中说明。
    • 行政处罚陈述申辩条件具体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3
      具体的条件有: (1)对于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行政主体不能给予两个以上相同种类的处罚。这主要指一个违法行为触犯几个法律条文的情形,即法理上所称法条竞合或者规范竞合。一旦出现规范竞合,应当允许各个法律条文对应的相关行政主体依据不同理由分别作出处罚。但为体现相对公平和公正,各行政主体不能对行为人采取相同种类的处罚。 (2)对于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无论触犯几个法律条文,构成几个处罚理由,以及由几
    • 咨询行政处罚条文的陈述申辩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0
      1.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时,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2.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 行政处罚组织听证会有什么条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22
      行政处罚组织听证会的,一般是责令停产停业、罚款数额较大等案件。行政处罚听证是我国现行行政处罚纠纷维权的一个解决途径,也是受到行政处罚人的权利,只要满足听证条件的可以要求行政部门组织听证会,给相对人能够申辩的机会和权利。